中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情况的通报
2023-11-22 09:30 来源: 台前县巡察办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332日至430日,委第巡察组对中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531日,第四巡察组向中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期间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6月19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巡察整改措施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直面问题,查找症结,剖析原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一抓到底,持续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张传明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其他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抓实责任分解

6月20日局党组制定印发了《落实县委第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同时,对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举一反三查找问题,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围绕4个方面98个主要问题和4条巡察意见,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四)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促检查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直面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把巡察整改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紧密结合。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整改不力的股室(单位)和人员,通过催办、督促等形式加以推动,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 

二、整改完成情况

整改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持续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二十大精神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论述和上级有关城市管理的文件精神不主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决策,推动解决城市管理突出问题有差距。3月6日巡察进驻动员会后,对城市管理局中层以上的干部进行知识测验,部分干部对二十大精神相关知识掌握不清。

整改成效:已制定印发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计划》,累计集中学习6次;建立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党建知识测试管理制度》并依托濮阳党建微信公众号,对全局党员进行每月1次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在党建工作群公布。通过测试,我局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整改问题:2)2020年至2022年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仅传达学习1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成效:已在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中加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讲话及论述内容。累计召开6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

整改问题:3)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至2022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8次,15次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成效:已制定印发了《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并严格执行。累计召开6次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问题:4)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流于形式,2021年度县城市管理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无学习计划及学习笔记,2022年度学习未按计划执行。

整改成效: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月工作提醒要求,及时制定印发《2023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表》,累计集中学习3次。通过学习,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有了显著提高。

整改问题:5)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对清廉濮阳建设重视不足,廉洁机关、清廉家庭建设规定动作落实不到位。如部分党员干部对本单位廉洁机关、清廉家庭建设开展情况不了解。

整改成效:6月26日,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传明召开了“清廉濮阳”工作加压推进会,传达学习清廉濮阳建设相关文件精神,总结我局清廉濮阳建设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全局持续深化清廉濮阳建设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通过会议传达学习,干部职工对清廉濮阳建设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整改问题:6)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党员先锋岗”评选等廉洁机关相关活动未开展。

整改成效:已下发《关于开展廉洁文化进机关活动的通知》和《党员先锋岗评选方案》,并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县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进一步提高。

整改问题:7)开展党员干部家访不及时、不全面,没有把清廉家庭建设融入党的政治生活。

整改成效:已建立家访台账,并于并开展干部家访活动。

整改问题:8)整治规范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有差距。老城区摊贩摆摊堵路、商铺出店占道经营等现象整治不彻底。如建新街县第一初级中学门口小摊贩占道经营、西侧看车点占用道路停放自行车,造成交通不畅。

整改成效:已于6月2日组织辖区中队10人到建新街一初周边区域对占道经营、看车点乱停车等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建新街县第一初级中学门口恢复了良好的秩序。同时,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下放乡镇,下一步积极与城关镇对接,做好市容市貌的监督指导工作。

整改问题:9)金水北路电动自行车、三轮车销售商户存在占用人行道摆放待售车辆、维修工具等现象。

整改成效:已于6月2日组织辖区中队10人到金水北路对占道经营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通过整治,商户均将各自物品放至了店内,占道经营问题解决。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下放乡镇,下一步积极与城关镇对接,做好市容市貌的监督指导工作。

整改问题:10)如复兴时代城1期与2期之间道路、县第一初级中学和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门口、建新街生活区等地垃圾随意堆放。

整改成效:已及时安排环卫工人15人,出动环卫作业车辆6辆,进行了集中清理,并举一反三,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整改问题:11)铁路公园北侧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整改成效:建筑垃圾已清运。

三是整改问题:12)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监督指导不到位。部分共享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安全头盔,部分商场、主次干道周边电动自行车停放混乱、占压盲道,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影响居民出行和市容市貌。

整改成效:城区共享电动自行车头盔已全部配齐,制定了《台前县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台前县共享单车运营人员巡逻机制》。同时,分别于7月17日、8月28日召开共享单车例会,督促共享单车加强巡逻。

整改问题:13)园林绿化管理养护不到位。在园林绿化工作中精细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监管有差距。如中兴大道两侧人行道绿化带、新塘羽绒墙外红花碧桃、大叶女贞存在枯萎死亡现象,补种不及时。

整改成效:已对中兴大道两侧人行道绿化带死亡苗木进行统计登记备案,并完成了清理。同时对死亡苗木进行了补栽,城区绿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问题:14)水费收缴“抄表到户”率低。如龙湖壹号等住宅小区采用“总表收费”模式,红线范围内的供水管道和二次供水设施由小区权属单位或物业公司自行运营维护管理,供水安全监管缺失,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无法执行。

整改成效:龙湖壹号小区已采用一表一户收费模式。同时已制定《供水安全监管制度》,要求城区供水公司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已制定《县城区自来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程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

整改问题:15)“气化乡村”工作落实不到位。我县农村燃气于2019年10月份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农村燃气表前工程安装82816户,已交纳燃气安装费群众29268户,实际表后安装26860户,已交费未安装2408户,通气率不足32%,部分群众2020年已交纳天然气安装费,至今未接通,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成效:豫天新能源成立了5支挂表队伍,外部施工班组成立了2支挂表队伍。成立4个维修施工班组,开展未通气村庄管道维修。公司组建了4个维修班组,其中3个外部施工班组,1个内部维修班组;设立7个服务站。目前,我县农村天然气表后交费用户29441户,已安装用户29243户,155户用户原因暂不安装,整体完成比例为99%,实现应通尽通,应装尽装。

整改问题:16)公共设施管理维护不及时。如金水大市场南端路灯已安装2年,目前仍未通电。

整改成效:金水大市场南端路灯已点亮。

整改问题:17)槐荫路、人民路等学生上学必经路段路灯亮灯时间晚,高中生上早自习摸黑出行。

整改成效:亮灯时间已调整,具体调整为4:30—6:10。

整改问题:18)中兴大道中段、凤台大道与黄河大道交叉口附近窨井盖冒水。

整改成效:已对管网进行疏通,冒水问题处理完毕。

整改问题:19)市政工程施工工地违反扬尘防治“8个100%”情况时有发生。如百顺路、经四路提升改造路段扬尘监管不到位,现场渣土未覆盖。

整改成效:已组织人员对百顺路、经四路等改造提升路段的渣土进行全覆盖,并对工地现场加大洒水频次,对其他裸露土方进行了覆盖。

整改问题:20)第二污水处理厂待回填土方未覆盖。

整改成效:已对第二污水处理厂待回填土方进行了覆盖

整改问题:21)绿化养护使用生活污水。对绿化养护公司监管不力,绿化养护公司直接从窨井抽取生活污水对绿化带进行浇灌,造成生活污水直排。

整改成效:已出台《台前城区绿化养护年度工作实施方案及台前县城区绿化考核标准》等管理办法,对公司实行周例会、月考核制度,及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同时,派专人加强对绿化养护人员的监管,做到不在污水管网中抽取生活污水进行浇灌。

整改问题:22)城市排水监管缺位。对推行排水许可证制度存在畏难情绪,排水许可证制度覆盖面窄,对于未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办理。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排水许可管理办法,并组织人员对城区商户进行摸排,登记在册,实行应办尽办。

整改问题:23)未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有效的污水处理费征管机制,污水处理费征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足,城区大部分使用自备水源的单位、企业未缴纳污水处理费,存在征收漏洞,造成政府非税收入流失。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污水处理费征管制度;对企业登记在册,实行应办尽办、应缴尽缴。

整改问题:24)行政执法主体错误。县城市管理局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加盖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公章,但根据台前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确认台前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独立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整改成效:已严格按照台前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确认台前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公告》文件精神,确定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作的卷宗文书已加盖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公章。通过整改,确保了卷宗文书的合法化、严谨化,杜绝行政执法主体错误问题的再次发生。

整改问题:25)无证执法现象突出。县城管执法大队有执法证的仅2人,7个中队具体从事执法的人员均无行政执法证。

整改成效: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于5月底下放乡镇,剩余人员与县司法局进行了沟通对接,正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整理办理。

整改问题:26)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有待加强。县城管执法大队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重视不够,执法队员执法能力、方式、态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成效: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并组织中队长、股室长以上人员进行业务知识测试。同时,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于5月底下放乡镇。剩余人员已进行了2次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执法队员在执法能力、方式、态度方面有了进一步提升。

整改问题:27)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填写并向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整改成效:已制作了适用于简易程序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模版,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能及时出具,确保程序不出错。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罚款一般适用于市容市貌方面的处罚,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于5月底下放乡镇,下放后未开展二百元以下罚款工作,同时积极与城区乡镇对接,对此类问题进行沟通讲解。

整改问题:28)行政执法案卷整理不规范。部分行政处罚事项未整理案卷。

整改成效:已制定《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执法监督制度》,认真规范行政执法案卷,案卷质量有了显著提升。

整改问题:29)县城市管理局案卷采用“年度+月份+日期”形式进行编号,不符合《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要求,不能体现案卷的排列次序。

整改成效:制定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明确行政处罚案卷一案一卷,按照顺序汇集成卷。执行《档号编制规则》(DA/T13)、《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要求,对卷宗排序。做到了案卷数量明晰,排序正确。

整改问题:30)部分案卷质量不高,存在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文字材料审批把关不严、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如(2020)台城执罚决字第200420号,无复查现场,以罚代管,所提供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均未标注文字说明。

整改成效:已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管理制度;并对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了文字标注说明。现有案卷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文字材料审批把关不严、签字不规范等问题已消除,案卷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整改问题:31)扣押、罚没物品保管处置不善。扣押、罚没物品未进行统一登记、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缺失。

整改成效:已建立《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先行登记、扣押及罚没物品管理暂行规定》《台前县城市管理局扣押、罚没物品出入库登记表,对扣押、罚没物品进行逐一登记。扣押、罚没物品出入库登记清晰,有据可查。

整改问题:32)罚款收缴存在严重漏洞。存在“罚缴分离”制度落实不到位、罚款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时,由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未实行“罚缴分离”。

整改成效:已制定《台前县城市管理局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并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落实。

整改问题:33)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时没有对当事人、处罚事由等重要信息进行记录,“河南省非税收入定额发票”存根栏未填写当事人名称。

整改成效:已建立完善《行政处罚登记表》,对当事人、处罚事由等重要信息进行记录,同时,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下放乡镇,下一步积极与城关镇对接,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整改问题:34)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如建新街、老菜市口等路段空中缆线乱拉乱设、废旧缆线未及时清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成效:已组织人员及机械进行清理。清理后线缆责任单位分工明晰,提高安全性。

整改问题:35)危险化学品监管不力。如县垃圾处理厂内浓硫酸等高危化学品贮存处未见危化品警示标识,库房未上锁,未做到专人专管。

整改成效:已安装危化品警示标识,所有库房全部进行了落锁管理,药品存放安全,警示标识明显。

整改问题:36)对优化营商环境重视不够。县城市管理局专题研究谋划营商环境工作较少,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理解片面,将营商环境工作简单定义为供水供气供暖方面工作,未将优化营商环境向优化服务环境、优化法治环境、优化宜居宜业环境等多领域延伸。

整改成效:已召开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县对优化营商工作的重要部署。

整改问题:37)“三集中、三到位”制度落实不到位。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事项共49项,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33项,进驻率不足70%;

整改成效:所有事项已全部进驻县行政服务大厅,其中行政许可26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职权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奖励3项共33项由A04窗口统一受理,其余16项均为公共服务事项,由C09、C10、C11、C13、C14水电气暖通信窗口受理。

整改问题:38)部分审批事项不能实现“一站式”服务,审批窗口成为单位“收发室”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解决。

整改成效:已制定《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管理制度》,并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水电气暖通信联合受理专区,实现线上线下联合办理,全部实行填写一张表单。

整改问题:39)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未严格落实。2022年,县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卷共28件,但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仅公布了17件。

整改成效:2022年全部行政处罚案卷已在县政府进行公示。

整改问题:40)“三晒双评一公开”落实有差距。县行政服务大厅城市管理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和办理效率有待提高,股室长平常未在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杜而未绝,“好差评”评价器处于关机状态,形同虚设。

整改成效:已实行股室长常态化坐窗口制度,局主要领导累计2次到窗口进行体验检查督导。同时,“好差评”评价器恢复正常使用。通过开展学习活动,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工作能力和办理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

整改问题:41)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行政处罚权划转承接不到位。2017年12月台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台编〔2017〕40号)将“城市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等行政处罚权转到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至今未承接。

整改成效: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进行沟通协调,依照台前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关于台前县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有关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台编〔2017〕40号)进行划转移交。

整改问题:42)对应急专业知识培训少,演练内容不全面,成果运用不充分。如未将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应急演练内容。

整改成效:已将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城市防汛应急演练内容,并在2023年5月11日城市防汛应急演练中增加了污水处理演练科目。演练内容贴近实际,达到演练目的。

整改问题:43)2022年4月份开展城市防汛应急演练后,没有及时进行总结。

整改成效:2023年5月11日城市防汛应急演练结束后,及时进行了复盘,认真撰写了总结报告。

整改问题:44)防汛应急物资管理不规范。防汛物资底数登记不清,防汛物资调用未严格按规定填写出库单,汽油抽水机、油桶、帐篷数量与物资清单数量不一致。

整改成效:已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在册;汽油抽水机、油桶、帐篷数量与物资清单数量已核对完毕;制定了防汛物资领取清单,严格填写出库单。

整改问题:45)落实保密要求不严格,干部职工保密意识还有待加强。如2022年8月11日,县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因在微信群传输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文件首页,违反保密工作规定,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整改成效:已制定印发《台前县城市管理局保密制度》,并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责任感有了进一步提高。

整改问题:46)信访工作稳控不力。2022年6月16日,县城市管理局24名退役军人集体赴省信访局信访,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整改成效:已制定“四定四包台账”,召开2次党组会议分析研判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并定期与退役军人进行谈心谈话,耐心解释现行政策,理顺情绪,化解怨气,全力做好重点信访对象的稳控工作。通过稳控,我局退役军人思想状态稳定。

整改问题:47)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隐蔽性认识不到位。2022年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仅1次,未落实每季度至少一次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

整改成效:已修订完善印发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将意识形态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研究学习;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按季度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在6月份—8月份召开的党组会议,将意识形态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进行研究学习;并将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作为每次党组会议议题,分析研判当前存在的问题;建立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目前已召开2次意识形态研判分析会,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整改问题:48)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整改成效:已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纳入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内容作为重要内容。

整改问题:49)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县城市管理局定期研究、部署、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工作举措较少,压力传导不到位。如2021年度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仅专题研究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22年度未专题研究。

整改成效:已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并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整改问题:50)“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视不够,关注业务工作多,关注党组自身建设相对较少,对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情况缺乏全面了解,在严明纪律、狠抓执行上还缺乏硬举措、硬抓手,没有真正做到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

整改成效:已制定印发《2023年度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已累计谈话5名干部。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以及八小时以外的基本情况。

整改问题:51)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有偏差。部分班子成员在处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上还存在“一头重、一头轻”的问题,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扯袖子”“咬耳朵”不及时,未提供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成效:建立健全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谈心谈话制度》,班子成员定期与分管股室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已累计谈话6人次。

整改问题:52)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未提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行政执法领域以案促改相关材料。

整改成效:已进行全面查找梳理,及时进行了提供。

整改问题:53)关于祁炳杰、李炜专题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后未按照整改台账的要求开展相应廉政教育活动。

整改成效: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整改问题:54)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2020年以来县城市管理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共7人,均未开展警示教育,没有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未发挥。

整改成效:已在全体会议上,针对受处分7人开展了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并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到县廉政教育馆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55)整改问题: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如南孟二期棚户区改造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中标公司为河南蓝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法人为沙建伟,但项目合同上法定代表人签字为张吉民。

整改成效:已制定《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管理制度》;河南蓝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提供授权委托书。

整改问题:56)对项目监理公司监管不力。监理资料记录不规范,部分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缺失。如南孟二期(政和大道)工程项目施工日志记录不详细。

整改成效:已建立《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通知》,已对监理资料记录进行了规范,缺失的监理合同已补齐。

整改问题:57)县农业银行家属院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光明路项目施工日志存在缺少工程负责人签字、记录人签字、代签等现象。

整改成效:已建立《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对缺少的签字完成了补签。

整改问题:58)南孟二期(政和大道)工程项目、光明路工程项目监理合同缺失。

整改成效:已建立《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工程项目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缺失的项目监理合同已补齐。

整改问题:59)项目审批程序不严谨。县农业银行家属院等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外)—光明路项目合同价格为5605752.82元,送审价格为6835190.83元,无变更审批手续。

整改成效:变更审批手续已补齐。

整改问题:60)项目建设后续管护不力。“重建设、轻管护”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如金堤河公园浮桥栏杆损坏,长时间未维护,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成效:金堤河公园浮桥栏杆损坏已修复,并制定了《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城区公园管理办法》,加强巡查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整改问题:61)财政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制定财务监督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缺乏对内部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监督。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县城市管理局资金使用、账务处理、资金拨付均由一人负责,出纳、会计为同一人,未做到专人专岗。

整改成效:已建立财务监督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并严格执行,并专人专岗负责。

整改问题:62)原始凭证不合规入账。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使用无合同、无费用明细清单等不完善的原始凭证列支办公费、印刷费、维修费等费用,涉及金额51.19万元。

整改成效:已全面自查,对无合同、无费用明细清单等不完善的原始凭证进行了整改完善。

整改问题:63)存在代开发票、虚开发票现象。如2020年11月3号凭证显示支出网络使用费2.5万元,合同签订方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台前分公司,发票开具方为台前县凤凰商城天翼专营店,合同签订方与发票方不一致。

整改成效:已进行认真核对,并提供了情况说明。

整改问题:64)2022年7月28日在台前县东风五金电料电器部开具设备维修发票,涉及金额1.2万元,但该门店营业范围不包括设备维修。

整改成效:已进行认真核对,并提供了情况说明。

整改问题:65)政府采购存在薄弱环节。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所使用的聚丙烯酰胺等药品添加剂自2020年以来未履行第三方询价和政府采购程序,随意购买使用。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履行第三方询价程序进行采购。

整改问题:66)固定资产盘点不及时。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登记不精确。如2020年1月至2022年12月应记未记变压器、高压开关、排污泵、监控设备等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3.99万元。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已对全局固定资产进行补记。

整改问题:67)物资管理混乱。东仝污水处理厂库房无专人负责管理,库房门锁损坏,可随意进出,无进出库单,库房内聚丙烯酰胺添加剂随意堆放。

整改成效:已对库房重新增加门锁,安排专人负责出入库登记,规范摆放整齐聚丙烯酰胺添加剂。

整改问题:68)县城市管理局后院平房路灯所仓库物资随意堆放,仓库环境“脏乱差”,物资底数不清。

整改成效:已对仓库进行重新整理规范,对物资进行了清点,物资底数已清点清楚,并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整改问题:69)资产闲置浪费。2023年全县路灯由铝灯升级为LED灯,原购买的铝灯维修配件仍在县城市管理局地下室仓库闲置,至今未处置。

整改成效:已对铝灯维修配件进行了盘点,因我县部分路段仍在使用铝灯,已对失效铝灯维修配件按程序规范进行了处置。

整改问题:70)无牌行驶现象突出。县城管执法大队执法车辆无牌上路,严重影响政府形象。

整改成效:根据工作性质,为正常开展工作,需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为了更好开展工作,减少事故发生,我局明确具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车辆,并购买了保险。针对该问题,正在与县财局进行积极对接,履行车辆入编程序。

整改问题:71)公务车管理监督有短板。出车无派车单,未对公务车的用车前后里程、加油升数、加油金额、油耗及调度信息如用车时间、事由、地进行记录,缺乏有效监督。

整改成效:已制定派车单,加强车辆管理,对业务用车重要调度信息进行记录,做到有迹可查。

整改问题:72)车辆维修管理不到位。2013年5月购入的4辆面包车,其中3辆面包车长期在县城市管理局院内闲置,破损严重。

整改成效:已组织人员对现有车辆进行排查,对车辆进行维修维护,车辆已全部正常行驶。

整改问题:73)2013年9月购入的4辆电动巡逻车分别在东仝污水处理厂、集聚区一废旧厂区角落放置,无人管理,车内杂草丛生。

整改成效:已组织人员对闲置电动巡逻车进行了排查,并对电动巡逻车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已向县财政局提交《关于对业务用车报废处置的请示》,并对车辆进行了评估,由县财局对车辆进行下一步处置。

整改问题:74)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够及时,对待群众诉求存在敷衍、搪塞的心态。如京台公馆小区居民自2022年以来多次反映小区未通自来水,至今仍未解决。

整改成效:县城市管理局和供水公司积极与住建局、凤台筹备组协商研究,走访业主,同业主代表商谈,征求业主意见,制定了京台公馆小区自来水安装实施方案。

整改问题:75)2022年8月5日,群众通过濮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碧桂园西侧水沟杂草丛生,水臭味很大,城市管理局已答复进行治理,至今未见进展。

整改成效:已安排专人对沟渠内杂草清理,并对沟渠进行清淤疏浚。

整改问题:76)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一刀切式”落实。执行《河南省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提出“鼓励餐饮服务单位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政策变形走样,在对餐饮企业监督检查时,强制要求企业提供第三方清洗证明。

整改成效:根据《河南省城乡和住房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建成区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和运行维护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行规〔2019〕4号)第四章第十一条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如实做好油烟净化设施清洗维护记录;十二条之规定:餐饮服务单位的集排气系统和净化设备等设施清洗维护记录,采购设备、配件的票据,以及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清洗维护的协议书和票据,应当保管完好备查。组织人员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政策讲解,让其了解政策本意。同时,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下放乡镇,下一步积极与孙口、城关等乡镇对接,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做好指导监督

整改问题:77)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如县城市管理局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的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内容一字不差;

整改成效:结合实际,对2020年至2022年三年的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中年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对内容进行了修改。

整改问题:78)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高度雷同。

整改成效:已结合实际,对2020年至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做到了不同年度内容不同。

整改问题:79)公文处理不严谨。县城市管理局未建立公文处理制度,印发公文未履行签发程序,公文编号混乱,存在一文多号、一号多文现象。如台城管〔2022〕77号、台城管〔2022〕96号文件内容相同,台城管〔2022〕284号1个文号印发2个不同文件。

整改成效:已建立公文处理制度,制作了公文签发笺,认真履行签发程序;对公文编号进行了梳理,查漏补缺,重点对台城管〔2022〕77号、台城管〔2022〕96号、台城管〔2022〕284号文件进行了整改。通过梳理整改,实现了一号一文。

整改问题:80)“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县城市管理局党组会议记录显示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较少,2020年以来党组会议记录没有研究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内容。

整改成效:已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并召开1次党组会议研究了大额资金支出情况。

整改问题:8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缺少会前谈心谈话、会后整改环节,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度不够,蜻蜓点水、辣味不足,没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整改成效:已建立民主生活会规范制度,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做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深度、有辣味。

整改问题:82)抓党建工作不实。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题谋划少,党组会议未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没有真正落实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

整改成效:7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并建立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坚持做到定期研究党建工作。

整改问题:83)“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格。“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走过场”,在“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上抓得不严,效果不好。如县城市管理局支部委员会作用发挥不突出,会议内容仅照搬县直机关党建办每月下发的工作提醒。

整改成效:已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三会一课”工作,并按照县直机关党建办每月下发的工作提醒开展活动。同时,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规范,未填写的时间已补填,会议内容与配图进行了调整更改。通过整改,局党支部作用发挥明显,“三会一课”质量明显提高。

整改问题:84)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未填写会议时间、会议内容与配图不符等问题。

整改成效:已对“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规范,未填写的时间已补填,会议内容与配图进行了调整更改。通过整改,局党支部作用发挥明显,会议记录质量明显提高。

整改问题:85)推动党员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不力。党员学习态度不积极、不主动,提供党员学习笔记人数较少,部分党员笔记内容与学习计划不一致。

整改成效:已按月制定党员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不定期检查党员学习笔记。

整改问题:86)党员组织关系划转不及时。县城市管理局驻清水河乡闫庙村第一书记2022年7月开始驻村,第三季度党费仍在局党支部上缴。

整改成效:已对驻村人员党员关系进行排查,及时在党员系统中划转,党费已在所在党支部进行交纳。

整改问题:87)擅自设立机构。擅自设立污水征缴办、项目办2个股室,并配备股室负责人。

整改成效:已撤销污水征缴办、项目办2个股室及股室负责人。

整改问题:88)擅自聘用临时人员。县城市管理局聘用临时人员15人,未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同意。

整改成效:已清退临时聘用人员,今后确需增加编外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上报。

整改问题:89)非正式人员担任重要职位。县城市管理局部分股室、事业单位由政府购岗、劳务派遣人员担任负责人。如法规股、综合执法股股室长均为政府购岗人员。

整改成效:已按照要求对股室负责人员进行调整。

整改问题:90)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未落实县委组织部“股级干部负责同一岗位满5年应进行轮岗交流”的要求。

整改成效:已制定《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工作。

整改问题:91)干部职工监管不到位。人员考勤制度不完善,纪律松散。如金堤河公园、垃圾处理厂均无考勤制度;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考勤制度,严格执行。

整改问题:92)4月10日、4月13日走访李皮匠提排站大门紧闭,2名工作人员均不在岗。

整改成效:已制定李皮匠提排站工作制度并上墙悬挂,每天有工作人员正常值班值守。

整改问题:93)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有偏差。没有从讲政治的高度理解巡察作为战略性制度安排的重要意义,在反馈问题整改时,对一些难点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存在选择性整改、文字整改倾向。如2019年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反馈的私设股室6个,实际整改4个。

整改成效:私设股室已全部取消。 

整改问题:94)《中共台前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制订的“局党组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全年不少于4次”“积极做好反馈问题中提到的明珠花园、复兴时代等小区居民思想工作,力争2020年启动以上几个小区供水管网改造”等整改措施未严格落实。

整改成效:已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研究第二、三季度意识形态工作;已制定“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实施方案。

整改问题:95)专项审计整改不到位。未将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整改不彻底。如2021年11月县城市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文才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原始凭证不合规入账等问题,本轮巡察仍然存在。

整改成效:已完成对固定资产、原始凭证进行补记。

整改问题:96)整改前紧后松,问题整改不彻底。如2019年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反馈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区药品管理混乱、执法队伍管理水平较低等多个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通知》(濮政〔2023〕10号)《台前县推动人员编制下沉实施意见》(台编〔2023〕4号)的文件精神,我局执法权限41项和人员66人已于5月底下放乡镇。剩余人员已进行了2次学习培训。通过培训,执法队伍管理水平方面有了进一步提升。

整改问题:97)巡察、审计成果运用不充分。整改落实与完善制度结合不紧密,未能把整改同推动城市管理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未能坚持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如2019年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城市管理局反馈的违反办文纪律,多个文件编号混乱、内容不符等问题,县城市管理局未建立公文处理制度,文件编号混乱问题未彻底解决。

整改成效:已建立健全局公文管理制度,并对公文进行全面细致梳理,查漏补缺,进行了彻底整改。

整改问题:98)2022年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指出城市防汛工作演练内容未涉及污水处理工作,县城市管理局仅在方案中增加了该项内容,未能结合实际进行现实操作。

整改成效:已将污水处理工作纳入城市防汛应急演练,并于2023年5月11日完成了2023年城市防汛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增加了污水处理防汛应急科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393—226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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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tqcsglj@126.com

 

 

                              中共台前城市管理局党组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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