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 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
2024-06-07 18:25 来源:
安阳市纪委监委
端午将至,为守好节日作风建设关口,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过节氛围,现将查处的三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汤阴县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向阳路中队长魏三饮酒驾驶问题。2022年12月11日20时许,魏三在家独自饮酒后驾车行驶至汤阴县星阁路安泰家苑附近,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汤阴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8月16日,魏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二、安阳县人民法院原一级主任科员宋志平醉酒驾驶问题。2022年10月6日23时许,宋志平在朋友家中饮酒后驾车行至安阳市平原路与德隆街交叉口向南约400米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2023年4月27日,宋志平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2023年9月12日,宋志平受到开除党籍并调整其退休待遇处分。
三、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医保科原副科长郭锐醉酒驾驶问题。2023年6月7日21时许,郭锐醉酒后驾驶微型轿车行驶至中华路与紫薇大道交叉口处,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文峰大队对其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4年1月10日,郭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三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看似是一顿饭、一杯酒等“八小时之外”的事,但折射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侥幸心理仍存,把自己当成“局外人”,把纪律规矩当“稻草人”,底线不清、作风不严,教训十分深刻。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多思酒驾之害,常怀敬畏之心,增强自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带头树立好、维护好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准确把握节日期间反“四风”的规律特点,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端午假期节点,坚持以案查风,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一律倒查回溯,做到“五个查清”,即查清车辆归属、查清饮酒原因、查清参与人员、查清饮酒场所、查清费用来源,深挖严查背后风腐问题,持续释放严的信号、营造严的氛围、传导严的压力。紧盯酒醉驾背后的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公车私用等节日多发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深挖根源、精准纠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持续释放全面从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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