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纪委监委:“四项措施”提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9-09-19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卢氏县纪委监委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四项措施,坚守初心,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引导群众精准“维权”。通过印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指南》、制作宣传展板、利用便民服务联系卡、清风卢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职责及信访举报受理范围,明确纪检监察的“权”和“责”,指导群众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进行精准“维权”。

二提升服务理念,实行群众点名接访。县纪委监委畅开大门,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每一名来访群众可根据自己意愿,按照监督台公布的纪委监委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选择接访人员,使每一名来访人员都可以零距离与机关人员接触,架起了与信访群众的暖心桥。

三是还群众明白,对实名件推行“四告知”。对所有实名举报推行受理后、办理前、办理中、办结后的“四告知”法,通过环环相扣的“四告知”,赢得举报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从而杜绝群众的不知情而引发的一信多渠道、多频次反映,降低信访举报总量和重信重访问题发生。

四是严把结案关,实施一件四审制。对所有查结的初信初访件,实行承办单位责任人、分管协作区的纪检监察室主任、信访室主任、线索批办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签字结案的“一件四审制”,对重复二次以上的举报没有查实的举报件,实行交换调查组重新启动核查,确保举报件的查办结果经得起检验,群众的认可。(卢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