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灵宝市纪委监委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联动聚合力,监督、整治协同发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物质基础。
该市纪委监委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对15个乡镇(管委会)“三资”清产核资结果开展“起底回头看”,对资产资源登记不实、信息记载不细、债权债务数据不准等问题逐项全面复核,确保集体家底账实相符、数据精准。紧盯资源发包不规范、资产处置不透明、集体收入未入账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累计整改“三资”管理各类隐患66个,重点规范超长期、超低价等不合规合同18份,从源头防范集体资产流失。
聚焦“三资”管理薄弱环节,该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意见》《灵宝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细化集体资金使用审批、资产处置流程、资源流转规范等具体要求,从制度层面筑牢“三资”管理防线。以落实“1155”监管工作法为抓手,有序推动资金收支、资产资源变动等信息录入“三资”监管平台,稳步推进村(社区)“政经”分离,持续巩固“三资”管理规范化成果。
为夯实基层基础,该市纪委监委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部分乡镇工作人员存在的会记账不会管资产、能操作平台不会核数据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覆盖所有乡镇及村(社区)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责任意识;压实村级监督末梢责任,督促各乡镇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贴身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并堵塞基层管理漏洞。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强化案件查办,健全与农业农村、审计、巡察等部门的问题线索发现、移交、处置闭环机制,并举一反三深挖关联问题,着力监督整改一批典型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累计排查“三资”领域问题线索32个,推动职能部门整改各类问题81个,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乡村振兴清障护航。(马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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