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召开会议,集中约谈4个派驻监督单位的办公室、财务、食堂等部门负责人,就清明期间倡树新风、查纠“四风”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该组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六项禁令要求,省、市贯彻实施意见、办法等内容,重申了省、市纪委关于清明期间严防不正之风的纪律要求。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努力提升理论素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党的作风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责,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当好参谋、搞好管理、做好监督,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走形式、搞变通的行为。要从小处着眼、例行节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树立良好形象,自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且要时刻认真对照检查,研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从自身做起,从改进调研、精简会议、改进文风、规范接待、严格管理等具体事项做起,确保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