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灵宝市启动十三届市委巡察整改督导评估工作,从9月下旬至10月底,围绕向已巡察的82个单位379个村(社区)反馈的8317个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为确保督导评估成效,该市制定评估考核细则,重点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期间建立制度执行情况、民生问题办理情况、集中整改期未完成事项落实情况、“书记点人点事”办理情况、移交信访件处理情况等七个方面24项内容,进行考核,每项督导内容有相应的评估标准、实施细则。
此次督导评估工作由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具体实施,采取“听、查、谈、访、评”等方式,对各自分管领域、协作区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按“好”“较好”“一般”“差”逐一确定等次,排名靠后的单位将作为巡察整改“回头看”拟定单位,并对主要负责同志予以约谈或组织处理。(贾艳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