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三门峡市把以案促改作为新时代一体推进“三不”的有力抓手,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堵塞制度漏洞,突出教育引导,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提升政治站位 扛稳抓牢做实“两个责任”
三门峡市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委、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以上率下、通盘谋划、狠抓落实。
抓实内部联动。先后印发《以案促改内部联动机制(试行)》《强化以案促改协调联动工作规程》,建立以案促改工作台账,每季度通报进展情况,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各个环节,推动有效衔接、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强化上下联动。对于典型案件、系统性腐败案件,加强上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联动配合,全面剖析根源,系统推进整改。结合脱贫攻坚战,将渑池县雪白村易地扶贫搬迁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以案促改范围扩大到全市,查找共性短板,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注重横向联动。建立与职能部门特别是政法、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先后选取典型案例5247件次,印发以案促改通知书、提醒书893份,督促指导案发单位扎实开展以案促改,群策群力排查风险,堵塞制度漏洞。
聚焦重点关键 精准有效开展以案促改
聚焦“关键少数”,带动“最大多数”。市委利用典型案件,每年多次组织副市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以案警醒。建立市级领导干部联系分管领域和部门以案促改工作制度,从市级领导做起,推动以案促改主体责任落地落实。市纪委监委对十八大以来全市67名“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新发生的县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梳理分类,函告各分管市级领导,及时知悉,主动认领责任,督促整改。
聚焦重点人员,从解决群众烦心事改起。大力推动以案促改向基层延伸,向乡镇、村居全覆盖,围绕发生在基层涉及扶贫、拉票贿选、“三资”管理、征地拆迁、黑恶势力“保护伞”等案件,筛选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270件,发送以案促改通知书575份,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全面开展以案促改。建立“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试点开展“小微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最后一公里”延伸。
聚焦重点领域,充分发挥以案促改综合效应。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查找深层次原因,补齐短板、转变作风,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全市脱贫攻坚圆满收官、夺取全面胜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聚焦安全生产领域,在全市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风险排查化解活动,拧紧全市生产“安全阀”;聚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促灵宝市委和8个行业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以案促改。同时,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为契机,制作警示教育片两部,制定《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处理暂行办法》,督促有问题的政法干警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受到中央督导组好评。
把握关键环节 推动以案促改落细落实
警示教育突出实效性。采取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编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等形式进行以案促教。把廉政教育纳入党校教学安排,加强日常党性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到职务犯罪庭审现场旁听,以案说法、以案示警。近年来,全市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3134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30.3万人次;开展庭审现场警示教育15场,3700余名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
制度建设突出针对性。出台《三门峡市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新建、修订制度3645个,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5766次,逐步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不能腐”的笼子越织越密。
监督考核突出严肃性。建立日常督导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监督考核机制。在日常监督方面,完善“1+7+N”监督机制,出台《监督执纪协作区工作办法》,在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下,7个监督检查室和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联动,对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以案促改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以案促改不走过场、落到实处。在集中检查方面,制定《三门峡市以案促改工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规范工作验收流程和标准,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落细、落到实处,全市共有445人主动投案或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主动上缴违纪所得420万元,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
(三门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栗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