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⑤
聚焦深化拓展改革 全面促进监督体系提质增效

发布日期:2022-02-25    来源:三门峡市纪委监委网站

在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中,纪检监察监督处于主干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在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上,市委书记刘南昌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改革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八届市纪委二次全会提出,要聚焦深化拓展改革,全面促进监督体系提质增效。

要加强“上”对“下”领导。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及时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细化实化对下级纪委监委的工作领导、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按照省监委统一安排,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要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作用。优化设置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厘清职责权限,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深化拓展市管大中专院校和市管企业派驻工作,适时在市管企业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派出监察专员,赋予监察权限。推动各类功能区派驻监督全覆盖,健全机构设置,促进有效履职。认真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派驻监督工作办法,改进派驻机构考核工作,完善述职制度,将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问责追责、选拔任用等直接挂钩。

要完善“1+2+N”力量体系。加强市纪委常委会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综合协调督导作用,统筹室、组、地、巡等“N”支监督执纪执法力量,推动决策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更加协同。完善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县(市、区)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执纪执法协作和月调度等制度机制,规范问题线索移送、重要情况通报、信息查询协作、日常监督配合等工作,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一贯到底。

要健全规范内部运转机制。深入学习、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组织制度、运作方式和审批程序。规范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范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运转,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管权管人管事制度,形成按职责分工、按流程运转、按制度办事的良好秩序。健全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流程规定,规范执纪执法文书使用和管理,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持续做好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在贯通执纪执法上形成新机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监督、防治腐败。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确定工作,认真落实监察官法规定的职责、义务和权利。

事业因改革而兴,发展因改革而进。踏上新征程,我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持续深化拓展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面促进监督体系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