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深夜11时,市纪委第三督察组到民权县暗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现火车站广场“新疆天山烧烤”摊点正在违规露天经营,且未装置任何油烟处理设备。督察组将问题随即反馈至民权县纪委监察局,4名主要责任人被严肃问责。
民权县纪委监察局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对烧烤摊进行了取缔,并连夜召开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加压再部署,对主要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分管城管执法大队的民权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纪检组长黄京玉,在县大气污染防治中存在工作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县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魏红雨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副大队长王争奎和中队长王青林应负直接责任。
经民权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京玉行政警告处分;给予魏红雨、王争奎、王青林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