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5月22日电 (实习记者 丁涛)今天上午,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副主任马珺做客人民微访谈,就“税制改革”的相关问题与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针对网友提出的“‘十二五’期间,我国税改的重点是什么”和“税种整合,是否意味着税种越少越好”等热门问题,两位专家分别做出了解答。
张斌认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税改的重点工作,在《十二五规划纲要》第47章第3节有相关说明。“如按照优化税制结构、公平税收负担、规范分配关系、完善税权配置的原则,健全税制体系,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合理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税率结构和征税环节。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继续推进费改税,全面推进资源税和耕地占用税改革。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逐步健全地方税体系,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 张斌说,“这些都是‘十二五’期间我国税改所要面临和要解决的问题。”
马珺在回答网友提问时称不能简单地认为税种越少越好,因为税种的多少与税负的轻重并非同一个概念。“不能简单地说税种少了,税收负担就轻了。” 马珺说,“目前世界各国的税基基本都是相同的,即收入、所得和财富。但各国的税种结构有差异,宏观税负也不同。税种整合的目的在于我国整体税制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