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国强:认真履行职责 加强监督检查 为夺取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2012-05-21 17:30 来源:

    青海玉树地震发生以来,抢险救灾迅速有效,恢复重建开局良好,抗震救灾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同时,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推进,中央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落实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总体良好,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当前,玉树抗震救灾工作已全面进入灾后恢复重建新阶段。要实现中央提出的恢复重建目标,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严格执行纪律,着力加强对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总体规划》执行和项目实施以及工作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办违规违纪案件,为夺取灾后恢复重建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团结一心、顽强奋战,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
    4月14日青海玉树发生的里氏7.1级强烈地震,给玉树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严重影响。面对突如其来的灾难,在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军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直接指挥下,在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援下,灾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及解放军指战员、武警部队官兵、公安民警、民兵预备役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新闻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紧急动员起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最大程度搜索营救了被困群众,最快速度救治和转移了受伤人员,最大努力安置了受灾群众,最大限度降低了灾害损失,最短时间全面启动了灾后恢复重建,夺取了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斗争的阶段性重大胜利。
    回顾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前一阶段的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果断决策。正在国外访问的胡锦涛总书记第一时间作出重要指示,提前回国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并亲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和指导抗震救灾。温家宝总理推迟出国访问,迅速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部署,并紧急赶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其他中央领导同志也通过各种方式对抗震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进行工作指导。国务院迅速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组织协调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中央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工作机构、出台政策措施,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消防战士、公安民警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青海省和玉树州县党委、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建立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领导机构、工作体系和保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自救。正是这种统一指挥、上下贯通、军地协调、全民动员、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证。
    二是抢险救灾迅速有效。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科学决策、统筹安排,紧急调集大批救援力量,逐村逐户开展拉网式搜救,抢救压埋人员,紧急转移群众;迅速向灾区调派医疗力量,全力救治伤员,加强卫生防疫,并将危重伤员全部转运外地治疗;加强救灾物资调拨供应,很短时间内就基本实现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帐篷住、有干净水喝;全力抢修因灾损毁基础设施,电力、交通、通信以及商业、邮政、金融等服务网点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恢复;及时组织灾区学校复课,转移8000多名学生到省外或省内其他地方就学;支持农牧民开展生产自救,春耕播种顺利完成;加强社会管控和治安工作,及时公布灾情和抗震救灾工作情况,等等。这些都确保了灾区人心安定、民族团结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恢复重建开局良好。震后第二天,中央有关部门和青海省就启动恢复重建前期准备工作。在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国务院制定了《关于做好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和《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并召开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青海省会同中央有关部门编制了10个专项规划以及受灾县城、乡镇、村庄重建规划,制定了对口援建工作方案和各项实施保障方案。各地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援,特别是承担对口援建任务的北京市、辽宁省、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精心选派援建力量,认真落实援建任务,全力以赴支援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目前,2个灾后重建试点村重建工作取得积极进展,4个重灾乡镇公共建筑危房已基本拆除,农牧民住房、学校、医院等6类31个首批援建项目已正式开工。
    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斗争的重大胜利又一次充分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巨大优越性,中央关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有关方面和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是卓有成效的。特别要指出的是,地震发生以来,奋战在灾区一线的同志们以顽强的意志、无畏的勇气和无私的奉献,在玉树这片深受地震创伤的土地上创造了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感人事迹,再次体现和诠释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治品格,再次展现和熔铸了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再次彰显和弘扬了中华民族团结奋斗的光荣传统。自然灾害,古今中外均会发生,如何积极组织抗灾救灾?如何做到及时、有力、有序、有效?如何真正体现以人为本?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才能做到,只有具有强大凝聚力的中华民族才能做到。
    开展抗震救灾监督检查,是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强对中央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搞好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管。经中央同意,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仍由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后成立的中央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4个多月来,领导小组在何勇同志主持下,多次召开会议对青海玉树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迅速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组织检查组深入灾区开展监督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抗震救灾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中央纪委、监察部认真履行领导小组牵头单位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及时就开展抗震救灾监督检查提出明确要求,切实加强同其他单位的协调配合,以严明的纪律保证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青海省及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重建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受灾地区加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管理,明确了对《总体规划》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民政部全力做好救灾物资接收发放工作,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和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指导,扎实做好捐赠款物接收、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财政部指导受灾地区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驻受灾地区专员办建立完整的资金拨付、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加强对资金安排、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审计署对各地区各部门救灾款物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还对灾后恢复重建的前期准备工作、民房危房拆除、建设保障措施以及40多个重大项目开展了审计;青海省及受灾地区统筹部署抗震救灾和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组织检查组深入灾区一线和有关部门、单位检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发放、使用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作风、纪律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了一些不规范问题;承担对口援建任务的省市和中央企业加强与受援地的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援建资金拨付使用和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努力确保援建项目监管到位。
    从前一阶段的监督检查情况看,中央关于抗震救灾政策落实和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是好的,没有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有力地保证了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
    坚定信心、再接再厉,以加强监督检查的新成效为夺取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提供有力保证
    当前,玉树抗震救灾工作已全面进入灾后恢复重建新阶段。中央明确提出,要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恢复重建主要任务,使灾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恢复并超过灾前水平,实现居民拥有新家园、生态迈上新台阶、设施得到新改善、城乡呈现新面貌、社会和谐开创新局面的重建目标。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一步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玉树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搞好玉树灾后恢复重建,事关灾区紧迫的民生问题和长远发展,事关三江源地区的生态安全,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也事关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检查,有利于促进灾区把加快恢复重建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青海等地藏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自我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帮助灾区人民又好又快地重建家园,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与社会和谐稳定;也有利于及早发现和纠正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苗头性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防止和减少腐败问题发生。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监督检查的重要意义,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切实把中央交给我们的这项重要任务完成好。
    第二,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考虑到玉树地震灾区的特殊情况,中央决定,青海省对玉树地震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负总责,包括各类恢复重建资金也由青海省统筹安排使用。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检查工作也主要由青海省承担。青海省委、省政府特别是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落实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工作体系,完善各级各类监督主体之间的联系沟通、信息共享、工作衔接机制,加强与对口援建方、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形成全面覆盖、全程跟进、组织严密、协调有力的监督检查网络,确保灾后恢复重建科学依法统筹、有力有序有效进行。承担对口援建任务的省市和中央企业要担负起对口援建和援建项目监督检查的双重责任,健全监督检查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恢复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方面和环节的全程监管,确保对口援建工作顺利进行。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具体来讲,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灾后恢复重建顺利进行提供纪律保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管,严把立项审批关,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稽查工作;民政部门要加强对灾区群众生活救助专项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加强捐赠资金物资管理,做好社会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情况的统计、公告和反馈工作;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对每一笔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筹集、分配、拨付、使用和效果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环境评价、工程建设实施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统战、民族、宗教等部门要做好民族宗教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第三,要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特点,要着重抓好以下4个方面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中央关于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灾区群众生活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及时将补助金、救济粮、“三孤”基本生活费和遇难人员抚慰金逐项足额落实到户、到人,帮助受灾群众积极准备过冬棉帐篷、御寒衣被、冬春口粮等物资,确保所有受灾群众安全过冬;要加强对中央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在恢复重建工作中尊重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落实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教职人员生活用房恢复重建的支持政策,让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要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社会稳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方面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财政资金安排、拨付、支出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加强对项目投资预算、合同执行和变更、资金拨付情况的监管,防止超范围、超规划安排使用资金以及挤占、挪用、截留、克扣、滞留和贪污私分等违规违法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科学合理使用、发挥最大效益;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捐赠资金物资的接收、统计和汇缴、拨付、使用等工作,及时向汇缴单位和捐赠人反馈情况。三是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灾区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规模、任务和时序等开展恢复重建,防止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突破重建规模。要加强对恢复重建项目立项审批、开工进度、施工情况、保障措施等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土地、环保等政策,优化项目审核管理流程,分解制定年度恢复重建工作计划,提高恢复重建工作效率,确保恢复重建年度目标和总体目标如期实现;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严格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合格,坚决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豆腐渣”工程。这里我还想强调一点,从汶川、玉树特大地震灾害和最近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看,灾区灾后恢复重建乃至全国各地的城市规划、建设以及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一定要高度重视地质构造以及排水泄洪等情况,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四是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既要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又要督促他们健全制度执行机制,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特别是要督促有关地区和部门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恢复重建工作的全过程,定期公布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的来源、数量、分配、拨付及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向党和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 
    第四,要进一步严格执行纪律,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把督促整改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任务,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其明确提出整改意见,对暂时不能解决的要督促其提出整改进度时间表,对整改效果不好的要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要把严格执行纪律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手段,对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敷衍塞责,在恢复重建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要按照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严肃查处灾后恢复重建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快查严办,以严格的纪律保证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搞好青海玉树地震灾后安置和恢复重建,举国关心、世界瞩目;加强对青海玉树抗震救灾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以开展监督检查的新成效为夺取青海玉树抗震救灾斗争全面胜利作出应有贡献!(来源:中国监察 本文系贺国强同志2010年8月17日在青海玉树地震灾后安置、恢复重建暨监督检查工作汇报会上的讲话,发表时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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