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起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布 183名责任人受查处
2012-05-24 19:30 来源:
  在今天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公布了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案的5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经认定,5起事故都属于重特大责任事故。   这5起事故分别是:2007年8月13日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特别重大坍塌事故,死亡64人;2007年5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蒲县蒲邓煤矿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8人;2007年4月18日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2人;2006年11月12日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王禹乡南山煤矿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4人;2005年3月17日江西上饶道路交通黑火药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1人。这5起事故共造成189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676.24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察部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据监察部副部长王伟介绍,5起事故中,共查处有关责任人183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8人,山西临汾蒲县蒲邓煤矿总经理、副总经理被判处无期徒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7人,县(处)级干部32人。   据介绍,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监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已经组成了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今后还将进一步加大对事故背后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如湖南省凤凰县堤溪沱江大桥坍塌事故,已初步查明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交通局、公路局等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存在收受贿赂等严重违法违纪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均已移交司法机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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