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关口前移预防扶贫领域“微腐败”
2019-08-22 10:15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张弓镇高堂村原党支部书记龚某、原村委会主任张某贪污到户增收项目扶贫猪被查处,乔楼乡郑楼村原党支部书记宋某贪污被查处……”近日,宁陵县纪委监委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活动,3名村干部因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害群众利益身陷囹圄,令人痛惜。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特别是基层‘微腐败’,看似事小,却关系人心向背。”宁陵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乡村基层党员干部虽然手中的权力较小,但少数人为了蝇头小利,不惜以身试法。

为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进一步强化案件的治本作用,宁陵县纪委监委将预防违纪违法关口前移,充实以案促改内容,不断扩大以案促改的影响面和教育效果,分类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对利用手中的“小微权力”贪污腐败、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凡移送司法机关的,该县均组织职能相近、职权类似、岗位相同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旁听,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以案件公开审判警醒人、教育人;对利用“小微权力”贪腐构成违纪尚不构成违法的,特别是顶风违纪、边查边犯的,坚决从严查处、从重处理,并通过多种形式点名通报曝光,让利用“微权”贪腐违纪者付出沉重代价;对群众反映线索经核查构不成违纪予以初核了结的,给予当事人警示约谈,并纳入个人廉政档案。

结合今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宁陵县纪委监委选取了阳驿乡郑路徐村原党支部书记路某,逻岗镇郭老家村原村委会班子成员郭某、史某、李某等多起扶贫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促改活动。活动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和个人检查,基层组织重要岗位人员表态发言等,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警醒身边人。(宁陵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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