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准则》如同“灯塔”, 为广大党员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标准,《条例》更象“警钟”,划出了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对于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关系,您是如何理解的?
卢训杰:是的,灯塔和警钟的比喻很形象。应该说,《准则》体现了内化于心的道德自律,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树立了一个既能看得见、又能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强调的是依规治党,就是要把党规党纪作为行动的底线,作为管党治党的戒尺。
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既是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发扬,也是对我们党的优良传统、理想信念的重申,更是对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的总结提炼,充分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和新境界。
没有规矩,德也难立。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无数案例表明,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进而违法。只有在通过立德引导自律的同时,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
可以说,道德和纪律是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政治优势和力量所在。新时期我们全面从严治党,同样要坚持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
主持人:古人说: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治理国家需要向善崇德,管党治党同样要激发精神信仰的力量。在以德治党方面,柘城县纪委有没有好的做法和经验?
卢训杰:我们认为,落实好以德治党这一政治任务,就必须做好、做活廉政文化建设这篇大文章。近两年,我们在廉政文化建设方面已经围绕“道德”这一主题开展了相关工作,与党中央以德治党的精神相契合。
一是更新廉政教育基地突出从政道德教育。去年,我们对教育基地进行更新升级,综合运用声、光、电等形式推出道德教育篇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领导人谈道德、道德模范人物、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二十四孝等,受教育党员干部近万人。
二是廉政文化进产业集聚区突出职业道德教育。按照“道德突出,原创为主,一企一色,精益求精”的工作思路,完成试点企业、单位7家,廉政文化的教育、示范、熏陶、引导作用初步得到发挥。11月4日,省纪委调研组到柘城县调研廉政文化进产业集聚区工作,认为这项工作抓得准、载体新,内容实、创意活、效果好。
目前,我们正在筹划开展突出家庭美德教育的助廉活动,召开动员会“助廉”,把目光从“廉”字上进一步拓宽,确立“忠诚、勤俭、廉洁、尊老、和睦”五项主题。发放倡议书“倡廉”。给每位党员领导干部算好“政治、经济、人身、家庭”四笔账。签订联防协议书 “护廉”。县纪委要与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家属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联防协议书》。丰富廉政知识“学廉”。积极推行家庭读书“一二三”计划(即每个家庭有1个书架、2 种廉政报刊、30本书)。争取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营造好夫妻和睦、子女孝顺、各尽其责、廉洁祥和、工作进步的家庭氛围。
访谈现场
主持人:下一步,柘城县纪委在依规治党、强化监督问责方面有什么思路?
卢训杰: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理干部。我们将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从严”二字上下功夫。
一是坚持从严执纪,决不让党内法规成为“变形金刚”。 截至今年10月,我们共查处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案件41起,党政纪处分52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科级以下干部42人。2016年,我们要进一步转变执纪思维,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以党的纪律和规矩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抓早、抓小、抓细、抓严,针对廉政风险、监管空档、薄弱环节等综合施策,精准防范。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违纪和轻微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变为大隐患。
二是坚持从严监督,决不让纪律执行有“漏网之鱼”。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区域、部门和人员,通过巡查、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形成监督网络。调配各方力量,改进明察暗访手段,主动出击,开展“拉网式”摸排,做到快查、快办、快结;同时,对查处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责任追究案例,及时通过文件、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以案明纪、以案施教、以案警示。
三是坚持从严问责,决不让责任落实成为“稻草人”。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今年以来,我们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力的11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追究,其中6名科级干部受到了党政纪处分。事实表明,只有通过这种强有力的追责问责,才能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问责力度,坚持“一案三查”,对群众身边“四风”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单位,既查当事人直接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