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切实加强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反腐倡廉工作顺利开展。
抓好队伍建设,确保“强”。全区13个街道均由工委副书记担任纪工委书记,配备了专职纪工委副书记和3-5名纪检委员,并在全区所有的村和社区明确了纪检委员。同时,紧紧抓住街道干部调动及社区“两委”换届的机会,将学历高、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
制定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此外,全区各街道建立健全经费、装备设施保障制度,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提高办公办案设备的配备标准,确保办公人员正常办公。
着眼中心大局,做好“融”。各街道纪工委坚持将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去年,借深化“机关效能提升年”之势,组织“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和“我为芙蓉发展献一言”调研,向上级部门提出管理与服务、体制与制度等软环境建设方面的对策和建议。
同时,借“群众工作直通车”之力,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和效能监察的职能,推动街道在服务理念、服务效能、服务形象和管理水平方面实现全面提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此外,严肃查处投诉案件,做到“有诉必接”、“有接必果”,坚决遏制歪风邪气。
重视资源整合,体现“巧”。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量和资源,抓住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内容和主要环节,带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整体推进。把执法监察、纠风、效能以及基层纪检监察协调工作统一起来,既敢于唱主角,主动开展行政监察,又善于当配角,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做到主抓不缺位、统揽不包揽,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聘请一批政治素质好、参政热情高、有广泛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特邀监察员,直接参与各项监察和纠风工作。组织开展基层群众“办事难”专项治理工作,建立诉求征集、意见交办、督办、反馈、考核等机制,并督促落实,解决各类问题3700余个。
推进制度规范,突出“细”。建立健全街道纪工委议事规则、责任分工制度、社区纪检组织工作规程,推行廉情上报和纪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同时,以流程化管理为目标,在办案过程中积累经验,健全内部工作运行机制,细化完善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督等程序,确保依法执纪、依法办案。
此外,针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从健全制度、强化监督、规范行为入手,堵塞程序上的漏洞,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积极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实现招投标工作“阳光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