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召开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
2012-05-24 18:10 来源:
省监察厅副厅长刘文来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吴云主持会议 11月18日,省纪委召开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省监察厅副厅长刘文来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纪委农村党风室主任吴云主持,各检查验收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刘文来在讲话中强调,要充分认识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他指出,近年来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基层权力运行逐步规范、公开、民主,有力推进了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随着农村经济发展,一些村干部以权谋私、作风独断、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根源在于农村原有监督组织规格低、缺乏权威性,职能比较分散,难以形成工作合力,无法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导致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失范,农民群众对村级事务的参与权、监督权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整合原有的各类村级监督组织,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作为村级常设监督机构,对村务进行全面监督非常必要。在全省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既是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要求的重要行动,也是省委、省政府建立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监督机制的创新之举。 刘文来充分肯定了我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早在2005年,省纪委即在三门峡市开始村务监督委员会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在焦作、洛阳、郑州等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纪委监察厅经过深入调研,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报告》,建议在农村基层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2009年12月31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决定在全省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民政、财政、农业等有关部门精心部署、狠抓落实,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50331个行政村(社区)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占总数的99.3%,全省监委会主任享受行政村(社区)正职待遇人数15550人,占总数的30.7%,监委会主任享受村级副职待遇人数21578人,占总数的42.6%。今年以来,全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参与监督村级重大事项59367件次、招投标项目6347件,审核农村集体资金6.68亿元,拒付不合理开支2320多万元,化解农村基层矛盾72229件,为维护农村基层社会稳定提供了监督保障。 在安排部署检查验收工作时,刘文来强调,这次检查验收时间很紧,责任重大,各检查验收组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扎实工作。一要加强协调。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这次检查验收,协调好各方面工作,检查验收组的同志要尽快熟悉掌握检查验收的内容、操作规程、方法及要求。二要精心实施。为了搞好这次检查验收工作,省纪委提前下发了通知和实施方案,为检查验收工作奠定了基础。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验收《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实施,既要发现问题,也要挖掘典型,达到查找纠正不足、推广先进经验的目的。三要实事求是。各检查验收组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减少工作上的随意性,在工作中既要实事求是,又要灵活掌握,既要坚持原则,又要结合实际,客观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检查验收结束后,各组将有关情况连同检查验收报告一并交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此次检查验收于11月22日开始,由省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于分6个检查验收组,每组3人负责3个省辖市,组长由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厅级干部担任,对每个省辖市的检查验收时间为2-3天。检查验收组将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深入基层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各地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领导重视、组织实施、机构建立、教育培训、职能发挥等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每个省辖市的检查验收结束后,各检查验收组向当地反馈意见,对其工作进行客观真实的评价,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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