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全面排查、严肃处理拖欠工资行为
2012-05-24 18:50 来源:
距离春节越来越近了,农民工的工资是否及时足额拿到手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记者昨日从省清欠办获悉,我省将全面排查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发现的拖欠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对发现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严格按照“用工单位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的原则,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妥善解决,确保在农民工返乡前按合同或约定全额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对经查实认定或由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拖欠,但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欠款的建设单位和各施工企业,要采取媒体曝光、暂扣施工许可、暂停房屋预售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列入信用不良单位黑名单,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对拖欠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包工头进行公示并限制市场准入;暂停招投标活动或无限期清出当地建筑市场等制裁措施。 同时,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清欠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单位管辖内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存在拖欠隐患容易引发不稳定情况的工程项目,属于政府工程的,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督导资金到位,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属于房地产、都市村庄改造和社会其他投资项目的,应责成当事双方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存在矛盾纠纷的,要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 相关新闻 全总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据新华社电 记者30日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总日前发出《关于进一步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通知》,主要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加强对被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指出各级工会要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列入当前工会工作的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动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取得明显进展。 据了解,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等部委11月15日联合发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目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将持续至2010年2月5日。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切入点,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在企业发生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行为时,第一时间向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和上级工会报告,成为第一知情人和第一报告人;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的作用,加强举报投诉接待力量,坚持24小时值班,确保职工投诉举报渠道的畅通;向企业和职工大力宣讲《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政府关于工资支付的法规、政策,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引导广大农民工用理性合法的手段反映自身的利益诉求;加强对被欠薪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对于个别企业以暴力手段对待农民工讨薪的行为,工会要旗帜鲜明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惩。 《通知》强调,对于一些无法依据政策给予解决,而生活又确有困难的职工,工会应帮助其申请社会救济,各地工会的帮扶中心要给予帮助,并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