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检查组赴各地检查
2012-06-13 08:06 来源:

    6月11日起,12个中央检查组将分赴21个省(区、市),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策部署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强督促整改。这是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去年以来组织的第二次集中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中央关于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及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水利方面主要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总体情况;水利项目建设实施情况;水利项目管理情况。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主要检查:2012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进展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住房保障分配管理情况;住房保障工作廉政风险防范情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主要检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主要检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实行节约用地制度和有关供地情况;高尔夫球场清理整治政策落实情况。此外,各检查组还将对2011年集中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6月8日,中央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培训会,就检查工作作动员部署和政策辅导。随后,各检查组分头学习领会相关精神,熟悉检查流程,收集相关资料,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检查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检查、填写检查表等方式进行。各检查组将深入一线,对水利建设、住房保障、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土地整治方面重大项目,特别是投资安排、履行审批建设程序、项目建设管理、配套资金落实、资金管理使用、质量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整改。每个检查组检查2个省(区、市)。
    领导小组要求,各检查组及其成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认真履职、大胆工作,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不得泄露检查工作情况和检查中掌握的被检查地方和部门的有关情况;不得擅自对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表态;不得接受被检查地方和部门超标准接待;不得接受礼品和土特产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得在被检查地方和部门报销费用;不得向被检查地方和部门提个人要求;不得干预政府、企业正常投资行为和工程建设。
    检查组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中央纪委驻相关部委纪检组组长带队,每组由10人组成,成员大多来自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国土资源部等部委。本报已派记者随组采访。
    7月3日前,各检查组将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检查情况报告和相关统计数据。(记者 曹溢)

责任编辑 曹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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