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委通报六起公车私用违纪典型问题。
1.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马锦功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1月14日,睢阳区文化办事处党委书记马锦功驾驶公车到饭店就餐,餐后驾车回家并停放在其住所。2016年11月,睢阳区纪委给予马锦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夏邑县林业局办公室主任蔡圣志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9月15日,蔡圣志因私擅自将公车开回家。2016年10月,夏邑县监察局给予蔡圣志警告处分。
3.柘城县住建局科技股股长杨鹏理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8日晚至10月9日早,杨鹏理公车私用。2016年10月,柘城县住建局党组给予杨鹏理党内警告处分。
4.宁陵县张弓镇城乡规划所所长刘志甲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8月5日,刘志甲擅自驾驶喷涂“城建执法”标识的公车办私事。2016年8月,宁陵县纪委给予刘志甲党内警告处分。
5.虞城县农业局农场原场长李援朝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李援朝在2013年至2014年任农场场长期间,违规租用个人车辆作为公务用车,且存在公车私用行为。2016年9月,虞城县农业局党委给予李援朝党内警告处分。
6.柘城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豆乃才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0月20日,豆乃才将喷涂有“环保执法”标识的电汽车私自开回家。2016年11月,柘城县环保局党委给予豆乃才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