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要实行绩效工资 医疗系统10月1日起实施
2012-05-24 19:04 来源:
事业单位将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昨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其中,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2010年事业单位全部实行绩效工资 国务院会议指出,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分三步展开。第一步从2009年1月1日起先在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第二步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特别是实行基本药物制度,从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第三步从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业单位实施。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 教师实行绩效工资每月多领几百元 省疾控中心有关人士说,一直以来,单位工资都由省财政部门统一拨款,单位工作人员级别不同、岗位不同,工资待遇也不同,但大家拿的都是固定工资、固定奖金,类似“公务员”的工薪待遇。 其他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模式都是这样的。 “多劳多得,但如果谁工作量太少,或许还会被倒扣工资。”该人士说。 今年1月,绩效工资发放模式首先在教育系统开始实施。一位中学老师说,他和几个朋友私下里算了算,政策落实到位后,他们每月能多拿好几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