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治腐败三地研讨会在哈尔滨召开
2012-05-24 17:55 来源:
begin--> 2010年8月26至27日,由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香港廉政公署、澳门廉政公署主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协办的“财政预算公开与防治腐败三地研讨会”在哈尔滨召开。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崔海容,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专员汤显明,澳门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专员冯文庄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预算公开是政府财政管理的一项重要改革,对于推动政府转变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的需要。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通过外部监督促使政府在财政资源管理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第二,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需要。推进预算公开,有利于促进政府按照人民群众的意愿来管理使用财政资金,取众人之财,办众人之事,保障宪法赋予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第三,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预算信息已成为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法定义务。第四,推进预算公开是建设廉洁政府的需要。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有效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公开预算信息,有利于拓宽人民群众的监督渠道,从源头上管好用好财政资金,有效遏制腐败。 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在预算公开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也要看到,由于内地预算公开起步较晚,一些地方和部门推进预算公开的主动性不强,存在畏难情绪。要克服这种不良倾向,坚定推进预算公开的信心。现阶段推进预算公开的时机已比较成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二是人民群众强力支持;三是预算公开的制度基础基本建立;四是各地各部门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 会议强调,推进预算公开是中央的要求、群众的期望,是防治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推进预算公开要把握五个方面:一要与社会主义民主进程的目标相一致,坚定信心,努力推进;二要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发展;三要与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步调相同,夯实基础;四要在推动深入上多下功夫,多措并举,完善机制;五要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监督,严明纪律。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代表、有关专家学者及香港、澳门代表8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预防腐败局局长王流章,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周富强,焦作市纪委监察局、财政局的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了会议。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