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部署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扶贫、民生、惠民领域突出问题,深化正风反腐,强力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商丘市纪委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
一、夏邑县民政局社会股原股长董健套取五保保障金问题。2011年以来,董健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其家人及亲属名义,违规套取五保保障金计3.7万元据为己有。2018年3月,夏邑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2019年1月30日,夏邑县纪委监委给予董健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二、睢阳区包公庙乡政府工作人员王善启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套取危改资金、工作失职失责等问题。王善启任包公庙乡包公庙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04年将村集体土地违规租赁给其直系亲属长期使用,4.46万元租金未入账目,用于村务支出;2007年至2016年10月,违规为6人办理低保;2010年在包公庙村坑塘改造中,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违规建设农贸市场;2013年至2015年,因制止不力、工作失职失责,导致该村群众在一般耕地上违规建房15处。在负责包公庙乡危改工作期间,伪造56户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危改资金39.1万元,用于包公庙村宋十路两侧楼房屋檐仿古式修缮。2019年4月15日,睢阳区纪委监委给予王善启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三、柘城县岗王镇原宣传统战委员魏庆伟滥用职权、套取危改资金、索要贿赂及财政所原所长姬海清、原会计张向红滥用职权、销毁会计凭证等问题。2011年至2015年,魏庆伟多次伪造危房改造相关资料,套取危改资金413万元用于镇祥云社区建设;2012年6月,向祥云社区承建商索要人民币3万元据为己有;2016年4月,在市纪委调查岗王镇危改资金使用情况期间,魏庆伟伙同他人将张向红隐藏的部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销毁。姬海清明知魏庆伟等人采取虚假手段套取危改资金,仍在伪造的危改资金发放表及会计凭证上签字盖章,造成国家资金流失;2016年4月,姬海清指使张向红等人将祥云社区有关会计账目隐藏或销毁,为调查设置障碍。2018年2月,经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判决,魏庆伟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销毁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罪,免于刑事处罚;姬海清、张向红犯滥用职权罪、销毁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罪,免于刑事处罚;2018年11月16日,柘城县纪委监委给予魏庆伟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姬海清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张向红政务撤职处分。
四、宁陵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原主任石月华等人违规收取出生医学证明费用问题。石月华在任宁陵县人民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主任期间,私自收取群众复印费及一胎婚检押金计39697元;在为新生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加价出售出生证明保护封皮,获利37239元。科室人员杨凤分得7000元,石月华与科室人员王金诺、何文娜将剩余69936元均分。2018年12月10日,宁陵县纪委监委给予石月华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宁陵县卫计委给予王金诺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对何文娜予以清退,对杨凤(已退休)批评教育,写出深刻检查;宁陵县人民医院分管副院长石珩、党委委员袁凌凌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纪检委员张萍因监管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基层干部群众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既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又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松劲、不停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加大惩处力度,敢于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要加大问责力度,以责任追究激发责任意识,对问题频发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要定期通报曝光违纪典型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形成强大威慑,着力构建基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