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手记 | “公开公示”把好扶贫资金使用关
2020-06-26 16:15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6月17日,我从村里走访回到乡政府时,天已经快黑了。还没顾上洗把脸,办公室的小李就通知到会议室参加乡党委会。我赶到会议室时,其他人都已经到齐了。

“为支持我们乡村产业发展,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已经决定拨给我们500万元‘食品工业园产业带贫项目发展资金’,今天开会就是为了讨论一下咋使用这笔资金。”虞城县刘店乡党委书记张自立微笑着说,眼神闪过一丝顾虑。

“我认为种植火龙果这种高效农业不错,产品价格高,市场前景好!”乡长蒋青松率先发言说。

“我认为不如投资建设蔬菜大棚,咱们很多群众都有种植蔬菜的经验、技术。”乡党委副书记冯陆军接着说。

经过一番讨论,大家认为冯陆军的提议可行性较强。

自2017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推广“公开公示”监督机制,其中一条就是要求乡镇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时,要召开党委会研究,向党员群众公开,并将决议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我想,这样的大资金使用,以前是没有过的,作为乡纪委书记,我必须履行好监督责任,执行好这一机制,把好扶贫资金使用的“关口”。

“500万元,这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必须慎重决策。我们要运行‘公开公示’监督机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向社会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我郑重向乡党委提出了建议。

第二天,接到通知的党员群众代表都早早赶到会议室。蒋青松首先向大家介绍了这笔扶贫资金使用的初步打算。

“我不赞成搞蔬菜大棚,现在蔬菜市场行情不稳定,特别是今年疫情造成的销售难情况,搞蔬菜大棚存在风险。”党员赵洪涛说。

“不如把这些钱投入到县蔬菜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这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有保障,能保证资金收益,无风险顾虑。”群众代表卢渊华说。

会上,党员群众纷纷建言献策。经过讨论,乡党委最终决定按照多数党员群众的建议,把这笔资金用在县蔬菜食品工业园建设项目,收益全部用于乡里24个非贫困村的村集体经济发展。

“老周,县纪委监委推行的‘公开公示’监督机制,效果真好,项目实施更加合理化了。”张自立高兴地对我说着,“通过这个机制,让我们干部在权力运行过程中,接受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给干部戴上了‘紧箍咒’,也保护了干部!”

我听着,会心地笑了。(周吉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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