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下旬的一天,按照计划,我和新乡市凤泉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的同事路博,需要和区城建局文某进行审理谈话。事前,我们认真审阅了审查调查组转来的审查调查卷宗。文某的主要违纪事实是作为市政维护队队长在我区路灯节能改造项目验收中,因工作失职未能发现工程使用的电缆涉嫌检测报告造假问题。谈话笔录中,可以看出文某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组织调查。
“你们出示的违纪事实见面材料,是我签的字押的手印。没有异议,也没有需要补充的。”在谈话中,文某依然很配合我们的工作,但是言语中流露出一点儿“自认倒霉”的情绪来,看来他内心深处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弄的这个合同咱们区政府不用多出一分钱,仅仅每年正常缴纳路灯照明所需的电费就节约……”一说起合同,他就流露出几分委屈的神情。
查办案件,惩戒干部不是根本目的,让干部警钟长鸣少犯错不犯错才是目的。我暗暗叮嘱自己,一定要把他心中的结解开,委屈情绪化解到位。
“作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验收过程中,你是否需要对电线电缆的验收报告进行检查?你的职责履行了没?”
“需要检查。我也检查了,不过没认真看。”他低下了头。
“项目中,生产电缆的公司涉嫌提供虚假检验手续,你如何看这个问题?”
“这……作为项目负责人,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是我没有履行好职责,是失职……”文某边说边低下了头。
“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为了区里的路灯节能改造省钱加班加点。但是你想过没,因为你们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他们换上的伪劣电线如果遇水漏电,伤到群众了,发生安全事故怎么办?你想过后果吗?”我紧接着问。
“就是……当时我只想抓紧推进工作,在验收和监管上没想那么多,合同中这块儿也不够规范。”文某陷入了沉思。
“希望你回去以后抓紧整改,切实负起责任。”我们趁热打铁,“干工作一定要认真再认真,才不会犯错误。”
“你们提醒得对,当时确实疏忽了。回去以后,我就抓紧和厂家再签一份补充协议。另外,立即督促施工方问题整改到位。”
“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多操点心,不再犯类似的错误。谢谢你们的提醒帮助。”在不断地交流中,文某心中的疙瘩慢慢解开,眉头也舒展开了。在离开谈话室的时候,他激动地握着我们的手说。
这次谈话给我的启示是,如何做好思想工作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没有公式,没有模板,每个受处分人的认知、感受、阅历、经验各不相同,需要我们沉下心来认真研究每一个案件,从案件中寻找做好思想工作的突破口,真正做到教育人,挽救人,把组织的关怀带给每一位受处分的同志。(侯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