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旗帜鲜明向诬告陷害者说“不”
2019-10-18 09:05 来源: 河南日报

“通过核实,群众反映的正阳县教育系统干部张某某有关问题不属实,经驻马店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张某某进行澄清正名……”近日,在驻马店市正阳县召开的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通报会上,驻马店市纪委监委为该县教育系统干部张某某公开澄清正名。

“感谢组织对反映我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公开澄清通报,打消了我的思想顾虑,也感谢群众对我的监督,今后我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用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通报会上,张某某感激地说。

据悉,去年以来,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打击诬告陷害、加强澄清正名等工作机制,集中澄清一批不实信访举报,并查处一批诬告陷害行为,释放了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进一步构建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在探索的基础上,今年2月,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为被错告诬告陷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规范了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四种方式:一是向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反馈,必要时向其所在单位上级党组织反馈,澄清情况、消除影响;二是涉及党员干部提拔和考察任用的,及时向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通报反馈,澄清事实,避免影响干部提拔任用;三是在其单位(部门)造成影响的,通过召开会议、个别说明等方式澄清有关情况,消除影响;四是在网络媒体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会同党委宣传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名誉、声誉恢复和保护。

澄清正名暂行办法出台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为17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公开澄清问题。党员干部普遍反映,澄清正名为敢担当、敢负责的干部解开了思想“疙瘩”,消除了后顾之忧,树立了正向激励的良好导向。今年1至7月,驻马店市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210件,同比下降34.94%,不实信访举报数量也随之下降。

不仅扶正,还要祛邪。为了遏制歪风、严惩诬告行为,驻马店市纪委监委坚持正面激励与反向打击相结合,重拳出击,零容忍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市、县两级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建立诬告信息定期梳理分析、移送反馈制度,实现信息联通、力量联合、案件联查。严格区分了正常的控告检举与错告诬告陷害的界限,为甄别、打击诬告陷害行为提供了操作依据。

此外,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驻马店市纪委监委于今年2月起草了《驻马店市错告诬告陷害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细化错告行为的3种情形和诬告陷害行为的8种情形,并规定了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反映党员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控告、举报线索,要认真进行分析研判、仔细甄别,对如实检举、控告或反映情况的,应予支持、保护;对检举、控告不实的,如属错告,按照有关规定对错告者说明情况,并教育提醒错告者;如属诬告陷害,按人员身份和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诬告陷害者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及时为受诬告干部澄清正名、还以清白,让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心里顾虑,以激发干部积极干事创业的热情。”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把严肃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旗帜鲜明地向诬告陷害者说“不”。(本报记者 杨晓东 本报通讯员 高万宝 吴胜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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