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关于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1-09-30 18:10 来源: 民权县

  正值国庆假期,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民权县纪委监委现将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民权县孙六镇政府民政所原所长王国强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8年10月8日22时许,王国强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民权县孙六镇十字街北约200米处时,被巡警查获。后经理化检测,王国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2.9mg/100ml。2019年4月4日,王国强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2019年5月9日,王国强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2.民权县孙六镇中心校职工郭喜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9年11月13日21时许,郭喜安饮酒后驾驶汽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郭喜安血样中的乙醇含量为193.357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4月22日,郭喜安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2020年9月14日,郭喜安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3.民权县褚庙乡农业服务中心科员陈文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18年11月14日0时25分许,陈文峰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S210公里由北向南行驶至宁陵县张堂村路段时,被宁陵县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陈文峰血液乙醇含量为262.2mg/100ml。陈文峰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9年5月29日被宁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2020年11月23日,陈文峰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上述3起案例,暴露出极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心存侥幸,挑战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形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永远在路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摈弃侥幸心理,坚守纪法底线,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车,严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强化对“八小时之外”的行为约束。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和相关职责部门衔接,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有效震慑,持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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