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5-04-30 17:00 来源: 宁陵县

2025年“五一”、端午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反腐,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有效震慑作用,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宁陵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原主任王进强侵占公私财物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2021年,时任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进强以个别援助律师承办案件多、案卷归档不完善、帮助完善整理卷宗为由,扣留部分承办律师补贴资金用于个人支出。2024年12月,王进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调整退休待遇处分。

二、宁陵县黄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保窗口负责人李冠军违规饮酒问题。

2025年3月28日,检查发现,黄岗镇公共服务办公室社保窗口负责人李冠军工作日午间违规饮酒。2025年4月,李冠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岗镇组统委员杨帆作为分管领导,履行日常教育管理职责不到位,对杨帆予以批评教育处理。

三、宁陵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胡胜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22年至2024年中秋节、春节期间,宁陵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胡胜利收受河南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责人送予的白酒和礼金,为该公司在医疗器械销售方面提供帮助。2025年4月,胡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有的侵害群众利益,有的违规工作日饮酒,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成为党性修养不够、纪律观念淡薄、作风不严不实的反面典型,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无敬畏、行不知止、顶风违纪,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始终存在。对以上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县委、县纪委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定力和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坚定决心。

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增强严守纪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始终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定力、养成习惯,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干事创业,以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在中国式现代化宁陵实践进程中展现新风采。

不正之风滋生掩藏腐败,腐败行为助长加剧不正之风,二者互为表里、同根同源,必须一体纠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严格执纪执法问责,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起,从领导干部抓起,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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