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宁陵县纪委通报四起扶贫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
2019-12-15 22:35 来源: 宁陵县

1、华堡镇前岗村原党支部书记华文广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问题。2016年底,华堡镇前岗村村民华某某在申请低保时,该村时任村委主任华文广收取华某某现金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直至立案审查期间,华文广才将此款退还给华某某,并且让其打了一张落款日期为2017年2月8日的收到条;2018年10月,华堡镇前岗村在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华文广作为该村支部书记,明知该村村民华某某和陈某某不符合危改条件,仍为其办理危房改造,致使56225元危改资金流失。华文广作为华堡镇前岗村时任村委主任,违反群众纪律,在办理群众事务过程中收取费用、并在审查期间伪造退款收据;作为该村支部书记,违反工作纪律,为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办理危改。2019年11月25日,中共宁陵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华文广同志撤销华堡镇前岗村支部书记、支部委员职务处分。

2、乔楼乡齐王庄支部书记邵书敬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17年6月,在县财政出资免费为宁陵县乔楼乡齐王庄村委实施涉农资金道路建设项目过程中,租用村民三轮车时产生一系列费用,邵书敬提议由村民代表分别向该村69户村民收取修路费用13900元,该款由村民代表郭某某负责收支。邵书敬作为村党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未经上级批准擅自向群众收取修路费用,加重群众负担。2019年11月25日,中共宁陵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邵书敬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张弓镇尖庙村支部书记朱学新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09年4月,宁陵县张弓镇尖庙村委在未经县镇两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向该村村民收取修路、修农排集资款206699元。其中修路修农排支出144500元,剩余62199元用于村委支出。朱学新作为张弓镇尖庙村支部书记,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2019年11月25日,中共宁陵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朱学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华堡镇朱楼村支部书记周建军违反廉洁纪律问题。华堡镇朱楼村在2016年实施危房改造期间,时任村委主任周建军明知其二哥周某某是在职教师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不符合危改条件的二嫂康某某纳入危房改造对象,领取危改资金1.4万元。周建军作为时任村委主任,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为亲属谋取利益。2019年11月25日,中共宁陵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建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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