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关于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2021-08-11 14:25 来源: 睢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一、匡城乡薛杨村支部书记薛克敬对村集体收支未入账、未公示问题

2005年1月,为解决村委欠账,经匡城乡薛杨村时任村委干部薛克敬、杨志中、曹书仁和薛圣利四人商议,将村委十二亩集体林场地对外承包给匡城乡匡城村个体户王学习,租期28年,收取租金45000元,由时任村支部书记薛克敬保管。该租金经四人商议后,用于支付2000年至2004年的薛杨村委干部工资及垫交公粮款22140元、村委变压器维修5000元、补交2004年欠乡政府水费2000元、还村委欠账及利息10800元、村委其他开支5060元。以上收支未入账、未公示。2021年4月29日,经睢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薛克敬党内警告处分。

二、睢县平岗镇索桥村党支部书记、平岗镇第十三届党代表索振违规让非贫困户顶替贫困户公益性岗位问题

2019年底睢县平岗镇索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索五妮、付红军因身体、家庭原因不能继续担任本村公益性保洁员岗位,后两人向村支部书记索振反映情况。2020年初,经索桥村支部研究,决定由非贫困户付汝行顶替索五妮、非贫困户付君成顶替付红军公益性岗位,未向人社部门备案。2020年7月30日,经睢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索振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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