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08-29 10:00 来源: 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县委第八巡察组于2022年8月23日至10月23日对睢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11日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扛起整改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供销合作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股室、相关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靠前指挥、一线督战,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县委第八巡察组巡察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将巡察反馈意见中4方面30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中逐一对账销号,要求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畏难的态度,保证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县供销合作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改到位、建机制、促发展”的思路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多次召开碰头会,逐条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列出整改措施66条,既有针对具体问题的“当下改”的举措,又有注重根本建设的“长久立”的机制,各责任科室、单位同频联动,同拧一股绳,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紧盯问题,逐项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全面。

问题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把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如2020年召开党组会11次、2021年召开党组会18次、2022年1至8月份召开党组会16次,均未涉及第一议题内容。

整改情况:制定《睢县供销合作社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要求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作为每次党组会议的首要任务。

问题2.理论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2019年以来,县供销社党组未制定规范性年度学习计划。除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会集体学习外,未专题召开党组会进行理论学习,与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8次、研讨不少于4次的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讨论研究制定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二是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开展学习。三是要狠抓社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起到传、帮、带的模范引领作用。四是建立切实有效的学习制度,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的学习行为,班子成员做好个人笔记,坚决杜绝流于形式。

问题3.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扎实。学习深度不够,研讨会流于形式,停留在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无个人研讨发言记录。民主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记录过于简单,一句带过。个人学习风气不浓,经抽查9名干部的党史学习教育学习笔记,其中6人不足30篇。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要求党员干部按规定补充笔记,记录学习心得、重要观点和启示,重温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二是县社党组按照时间节点抽查学习笔记,确保每个党员干部都可以按要求完成学习笔记。

2.落实供销社综合改革决策部署行动缓慢、措施不力

问题4.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及省、市党委政府有关要求,2018年4月,我县制定了《睢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睢办〔2018〕1号),明确了我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提出到2020年,全县供销系统要打造五大平台、构建四个体系、建好六个中心。供销社党组对此次综合改革重视不够,创新意识不强,存在畏难情绪,没有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各项工作推进缓慢。截至2022年10月,县供销社仅初步建立一个农资配送中心(成立睢县兴睢农资有限公司,开展送农资下乡服务),一个农副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成立睢县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依托“832”社会扶贫网,推销本县农副产品),其余项目还处在谋划当中,与全县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相差甚远。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确定年度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建立健全“三会”制度,睢县供销合作社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睢县供销合作社第一次社员代表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睢县供销合作社工作报告》和《睢县供销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和第一届监事会领导班子。县供销社党组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农村经营体系的建设进度。四是结合我县供销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打造五大平台、构建四个体系、建好六个中心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薄弱环节。

问题5.县供销社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没有落实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党组会议记录未见定期分析研判的内容。2019年以来,党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未见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列入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报告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意识形态工作实施细则,调整意识形态领导小组,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每次县社党组会议的首要任务。二是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定期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专题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与党风廉政、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全体党员集体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等,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根基,提高党性觉悟,提升党员综合素质,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不够有力。

问题6.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深入。党组制定的《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过于简单,党组会议记录未见集体学习及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以及防范风险挑战、应对突发事件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重新制定《睢县供销合作社关于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集体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并记录。三是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杜绝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问题7.个别部位仍有安全隐患。巡察发现,蓼堤供销社大院有危旧房屋20间,住户5户,存在安全隐患,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对全系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并建立台账,同时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严谨。

问题8.执行民主集中制程序不够严格。重大事项班子成员讨论记录过于简单,发扬民主不够充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落实不严格。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所涉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先经党组会议讨论同意后实施,并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问题9.部分大额支出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二是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党组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均必须经过党组会集体研究,并及时上报县纪委监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6.消费扶贫专柜专区项目落实不力、效果差。

问题10.根据《商丘市消费扶贫专柜专区项目实施方案》(商扶贫办〔2020〕6号)文件精神,2020年10月,县供销社在孙聚寨乡万忠福源购物广场设立扶贫专柜2个,共投入资金38760元,巡察时扶贫专柜已不存在,项目未能发挥应有作用,存在资金浪费问题。

整改情况:县供销社党组严格按照上级社关于开展各类项目工作严格把关,重大资金投入严格按照“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行,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后实施,杜绝资金浪费。

7.推进法治建设不够有力。

问题11.县供销社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推进法治建设的制度不健全,没有做到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同考核。未按照要求研究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未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查阅党组会议记录,无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集体学习法律的内容,未查阅到本单位全体人员学法情况的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政治担当。二是建立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有关工作情况台账。三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睢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8.工作标准不高,服务功能弱化

问题12.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深入基层调研不够充分,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分类指导抓落实力度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标准不高,对解决基层社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存在着偏离主责主业、服务功能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走出单位,深入基层,倾听心声。认真听取群众、职工的意见建议,并就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研。二是提高自主改革创新能力,提高工作标准,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三是强化为农服务的功能,与时俱进,抓好主责主业,帮助基层切实解决问题难题。

问题13.工作作风不够严谨。

整改情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制定《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公文制作审查符合实际,杜绝照搬照抄现象的发生。

9.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

问题14.执行考勤制度不到位。对工作纪律要求不高,执行不严,机关上班签到制度不完善,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对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作风散漫现象没有及时纠正。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睢县供销合作社考勤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明确由办公室负责人收集记录请假事宜,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切实将考勤结果运用到相关考核和评先评优。

问题15.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开展廉政教育流于形式,没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个别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淡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如荒庄花厂职工陈某因2021年5月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公安局查处,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再生资源公司原经理姜某因犯贪污罪,2021年7月被县法院判处3年有期徒刑。

整改情况:对系统干部职工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强化干部职工法律意识,防止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16.费用支出无清单。如2019年3月4号凭证,支睢县益佳和食品有限公司大米、食用油款36050元,未列去向清单。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控制机关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机关的经费开支、严格杜绝不规范票据发生。三是对未列去向清单的账务不予报销。

问题17.差旅费报销不合规。如2020年2月2号凭证,付云松等2人带车去郑州开会1天,在食宿费用由会议承办方承担的情况下,报销伙食费200元、公杂费160元;2019年2月4号凭证,去商丘开会两天,支差旅费1100元,未附会议通知。

整改情况:一加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各项费用报销制度的学习,严格管理审批过程,严格履行谁经办谁签字,不符合事实的票据不予以报销,杜绝违规现象发生。报销伙食费200元、公杂费160元予以退回,三是2019年2月4号凭证,附会议通知。三是规范各项费用开支去向,对报销的费用去向列出清单,严格执行《睢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

问题18.白条下账。如2020年7月3号凭证,县社支慰问困难党员费用3800元,且未列出慰问对象名单。

整改情况:加强分管领导和财务人员对各项费用报销制度的学习,严格管理审批过程,严格履行谁经办谁签字,不符合事实的票据不予以报销,杜绝违规现象发生。

问题19.合同签订不严谨。如2021年9月3号凭证,支河南大路汽车销售公司租赁费8640元,合同书无双方经办人签字。

整改情况:有关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合同签订,严格履行谁经办谁签字。

11.基层社企财务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监管。

问题20.白条下账大量存在,如生产资料公司2020年12月6号凭证,支雨虹防水公司仓库房顶防水工程款6880元,且施工无合同;范洼供销社2019年10月支修下水道费用5100元,2020年1月支门面楼项目设计费10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二级机构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支出费用票据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个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票据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二是各基层社、公司、花厂及社属企业各类报销费用,县社将定期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经手续。

问题21.费用支出无清单,如孙寨花厂2022年6月8号凭证,付睢县洪桥广告传媒印刷资料费7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二级机构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支出费用票据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个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票据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二是各基层社、公司、花厂及社属企业各类报销费用,县社将定期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经手续。

问题22.报销费用不合规,如河集供销社2019年12月6号凭证支通讯费5297.19元,支出无依据;潮庄供销社2021年12月1号凭证支通讯费3718.16元,支出无依据;孙寨花厂2022年6月4号凭证支破产工作组招待费合计2000元,未附招待清单等。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二级机构财经纪律,规范财经手续。每张支出费用票据必须认真填写清楚五要素,即时间、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一个要素也不能缺,品名多的票据必须附有明细清单作为附件。二是严格执行机关单位和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实行财务前置审查。审核票据的规范性,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基层社负责人签字确认,大额支出(5000元以上)需上报县社党组同意后方能报销,切实杜绝无采购明细等问题。三是各基层社、公司、花厂及社属企业各类报销费用,县社将定期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经手续。

问题23.大额开支未报县社党组审批,如尚屯供销社2020年9月10日支付土方款7万元,且白条入账;孙寨花厂2021年3月10日支付房屋屋顶修缮款58095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机关单位和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规定,实行财务前置审查。审核票据的规范性,每张发票支出必须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基层社负责人签字确认,大额支出(5000元以上)需上报县社党组同意后方能报销,切实杜绝无采购明细等问题。二是各基层社、公司、花厂及社属企业各类报销费用,县社将定期开展财务审计,规范财经手续。

12.基层社有资产监管存在漏洞,资产流失风险较大。

问题24.资产日常管理松懈,有效监管制度不完善。基层社的社有资产是由建社初期农民入股、国家扶持、职工劳动积累等多种形式形成的土地或房产,在市场放开后其经济实力逐步减弱,业务萎缩,靠“坐吃山空”度日,长期出租、出售土地房屋等问题大量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摸清系统资产底数,认真做好社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二是加强资产有效监督管理,做到账表、账实、账账相符。

问题25.资产处置机制不健全,资产权属不明晰。基层社资产被随意处置,资产处置转让未经评估和审批,甚至被长期霸占,形成重大资产流失的风险。在2021年开展的全县整治供销合作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中,县供销社通过对全县供销社社有资产进行清查,发现了大量问题,形成了5个资产清查问题台账:一是拖欠、拒付租金和出租出售资产显失公平以及私自占用社有资产等损害国家集体利益问题6个,二是借承包、租用之名,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倒卖、转让房屋土地使用权,违规违法建房问题46个,三是霸占、侵吞社有资产问题19个,四是以职工安置、抵偿欠款、工资或以合法形式取得等违规占用社有资产问题7个,五是未经县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同意,违规出租出售或转让社有资产问题213个。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4月睢县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审议通过了《睢县供销合作社章程》,县供销社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按照理事会授权,建立完善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监管。明确规定了社有资产处置前需对社有资产进行市场评估,并先报党组会议同意后实施。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产处置程序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有效防范潜在风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始终坚持源头治理方针,强化对资金安排、资产处置、项目建设等事项的监督。四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力度,完善权力约束机制,防患于未然。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体系,加大对供销系统所属二级机构监管力度,规范各机构收支行为,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

13.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

问题26.县供销系统共设9个党支部,有党员130名,除机关支部、老干部支部外,棉麻公司、贸易中心、付楼花厂、白庙花厂、荒庄花厂、皇台花厂、孙寨花厂等7个支部长期瘫痪,77名党员处于无组织管理状态,没有开展党组织活动,未收缴过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机关党支部及社有企业党支部加强学习《机关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每一个步骤,详细记录换届全要素。二是认真监督指导社有企业党支部党建工作,要求每一名党员按时参加组织生活等,将基层党支部党员按照属地管理划分所在乡镇。

14.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27.“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及发展党员等事项记录不规范(未使用“三会一课”记录本), 支部支委会不能按要求正常召开,班子成员讲党课次数少,如2021年党组书记讲党课2次,达不到每季度上1次党课的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做好“三会一课”及发展党员等事项记录。二是按期定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支委会,确保学习落到实处。三是按照规定组织讲党课,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每次活动均做到实时签到、记录、上传影像资料,实现以工作促学习,以学习促工作,从而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问题28.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经查看记录和座谈发现,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见支部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明确专人负责整理收集会议文件、签到册、会议记录、图片等资料,并进行整理归档,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会议材料收集整理工作。

15.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问题29.机关支部有2名党员近两年来没有按时缴纳党费;下属7个基层支部77名党员的党费收缴存在空白;党费收缴台账不规范,缴纳基数计算不准确。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建立规范党费收缴台账,对少缴的党费进行补缴。

(四)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16.对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不彻底。

问题30.2020年11月,县委第五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本次巡察发现,有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短板,党费缴纳管理不规范,作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内整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有短板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和企业党建工作,找准问题短板,以建设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认真做好供销社党支部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抓主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抓理论学习教育,提升干部队伍素质;抓党的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抓全面从严治党,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抓深度融合发展,党建引领供销事业前行。三是针对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进一步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县社党组要定期专题研究和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务求实效,推动整改成果转换为促进工作的强劲动力

县供销合作社党组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长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化。

(一)深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持续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向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刀,向难以整改的顽疾亮剑,不断提高整改质量,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回头看”,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防止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对长期整改的事项重点盯,防止边改边犯、反弹回潮,防止出现新问题、新情况。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县供销合作社工作进行全面检视。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深化整改成果。把巩固拓展巡察成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在确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之余,持续改善政治生态,使整改工作成为加强县供销合作社党的建设、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0-8095117;邮政通信地址睢县住建局六楼609;电子邮箱sxxcb201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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