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我中心开展了为期60天的常规巡察,2023年5月1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单位反馈了巡察反馈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的主要做法
接到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单位立即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项逐条的分析,建立了整改工作台帐,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凡具备整改条件的,马上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过程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二、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扎实。县林业发展中心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力,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巡察组入驻,共召开领导班子会议13次,均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极端重要位置,2019年以来,领导班子和各支部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未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党员干部政治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显示,党员注册率仅为54.9%,2022年1月至9月,10名干部每日学习积分不足1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认真,部分学习任务走形式。2021年6月16日,县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对“四个时期”党的历史开展专题学习研讨,该中心5个党支部均未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学习新理念,提高政治站位。班子带头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关论著,坚持不懈的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班子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班子的政治功能和政治作用。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提升思想认识,严格责任落实。三是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收集整理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的宣传教育作为班子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四是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五是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本单位政治学习工作,做到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六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从严从实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教育和党员集中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带头积极参与集中学习,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七是抓好学习督促落实。扎实做好学习记录,党支部不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学习情况、学习笔记情况,加强学习心得体会和相关材料审核,严禁“拿来主义”。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精准到位。学习贯彻省十一次党代会、市六次党代会、十四届县委三次全会精神有“棚架”现象。多数干部对“两个确保”“十大战略”“打造七个强市”“4422总思路”“13710总机制”等应知应会内容说不清楚,没有深学细悟,结合工作思考不多,未制定出台相关落实措施。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有时“浮在面上”,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追责问责案件以案促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睢办〔2022〕5号)精神,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该中心领导班子和各支部均未落实。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制度落实,确保学习成果。采取领导班子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等多种有效方式,将集体学习、个人自学有机结合起来。二是班子成员模范带头作用,不定期抽查党支部学习情况。通过学习交流进一步提升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十一次党代会以及市六次党代会、十四届县委第三次会精神的理解与把握。三是积极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时召开各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做到及时学习,准确领会,明确任务,抓好落实。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二)、履行职责职能、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推动林业高质发展还有短板
1、在高水平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方面还有不足。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城市部分公园和绿地未安装灌溉系统,苗木在干旱季节不能得到及时浇灌;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一楼展示大厅规划设计不合理,缺少通风设施,异味刺鼻,影响了对外形象。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小,群众森林资源防护意识淡薄,毁林现象时有发生。2020年周堂镇齐庄村毁坏苦楝树100余株、700平方米;2022年后台乡闫庄村毁坏楸树40余株、300平方米。城市绿化的后续监管不到位,城区内个别商户因怕门前树木茂盛遮挡商店招牌,还有私自毁坏绿化树木现象。中心大街中段路西、南段路西和中心大街农行南路等多处有树木被切割为平头。个别绿化树木枯死未及时处置,美景天城大门南路西有两棵树上半截枯死,水口路大堤嘉美北路西有树木南半截枯死。林木病虫害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群众对自己栽种的树木病虫害防治重视不够,多数都是种上之后“靠天养”,群防群治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一是及时向领导做了汇报,恒山湖公园内已经对绿地内水泵、水管等灌溉设施进行了初步修复,现已修复完成。二是在中心大街、振兴大道等道路绿地内已经修复了5眼水井,能基本满足水车抽水和大部分绿地内灌溉的需要。三是其他灌溉设施正在跟水利局结合商量相关事宜。四是每周对宣教室进行线路、设备排查检修,宣教室经常开门通风,保证宣教室的空气流通。五是加强林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提高林业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能力。六是通过宣传日、广播电视台、标语横幅、微信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使森林资源保护、野生动物保护及新修订的《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家喻户晓,营造群防群治氛围。七是已对包段范围内的绿地游园已落实“路长制”制度,对全县道路行道树做了全面排查,针对枯枝死枝做了及时修剪、清除。八是加大宣传力度。2023年5月12日组织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来到五号卫星湖广场开展“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悬挂主题横幅、分发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林业政策咨询,广泛宣传林草生物灾害防控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激发全民参与防灾减灾的热情,共同维护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全县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九是组织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到基层进行了病虫害防治的宣讲活动。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在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弱项。林业规模化发展进度慢,受耕地保护红线、用地占补平衡、退林还耕等因素影响,造林地块愈加难找,推动林业“成片连方”规模化发展难度较大,至今未进行造林规划设计。林业产业结构不合理,木材加工企业除上市企业鼎丰木业经济效益较好外,多数木材加工为个体工商户,规模较小、管理粗放、产品单一,尚处低层次加工阶段,有的直接收购外销,全县整体集群度低、产业链不完善。园林专业技术人才较少(整改中),林业干部队伍知识陈旧、年龄老化,对现代园林绿化、湿地管理等专业技术了解不多,平时业务培训只限于派人参加省市要求参加的业务培训,2019年至今未组织本系统业务培训,未招聘引进一名专业技术型人才。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领导班子未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至2022年3月,该中心没有公职律师且未外聘法律顾问。
整改措施:一是我们将积极在不占用耕地的条件下,在乡村四旁及村中空闲地,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森林乡村建设标准,来推进实施。二是加强林业产品技术创新,形成完善产业链。我们将督促有关企业加强林业产品的技术创新,加工制造满足人们消费需求的多元化产品,形成完善产业链,将产业重点放在家具、装饰用材等方面,在提高林产品附加值的同时,带动家具配件、涂料等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三是已向县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准备对外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型人才,已满足现今园林绿化工作的需要。四是严格落实干部学法制度。结合法制政府建设,进一步完善本单位干部学法制度,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及时研究、安排部署本单位法制建设工作,做到法制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我单位现已经聘请河南平民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我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完成情况:整改中。
3、在履行职责、发挥职能方面还不到位。对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的监督指导力度还需加大,中原水城国家级湿地公园属旅游局3p项目,施工单位浙江三川公司现已将管理人员撤走,目前无人管理,造成周围铁栅栏多处被人为破坏,导致群众自由出入、垃圾较多。榆厢森林公园属开放式,面积较大,游客可从环园公路任意进出、游玩野餐,个别游客环保意识较差,导致个别地方生活垃圾较多,影响了森林公园整体形象。森林防火尚有安全隐患,森林防火队员年龄老化、文化程度低,防火专业技能不够过硬。榆厢林场森林防火专业队共4个小队20人,其中50至60岁的7人,60岁以上13人。部分防火设备储备不足,仓库中灭火器仅4个、灭火毯5个,均为2018年原市林业局统一配发的消防设备。破解园林绿化“养护难”问题力度不大,全县现有绿地面积320万㎡,管护经费不到1元/㎡,远低周边民权县5元/㎡。柘城县6元/㎡,目前管护工人工资仅发至5月份,管护工人工工作积极性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已组织人员对湿地及榆厢森林公园管理范围内加大巡查力度,对公园内的设施进行维护、保洁、管护和定期巡查。二是已对森林防火队员进行了防火专业技术培训,对过期或者不能使用的防灭火设备进行了更换。三是针对养护难问题,经过跟县领导汇报申请,管护经费已得到了相应的改善,现在管护经费已有原来的每年300万增加到了700万,管护工人工作积极性也相应有了提高,绿地管护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完成情况:整改中。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还有“最后一公里”,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严格规范
1、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有“重业务、轻党建”现象。2019年以来,该中心共召开领导班子会议50次,其中研究党建工作仅4次。阵地意识不强,存在“一室多用”现象。机关、业务、林政等三个党支部党员活动室为同一个办公室,且活动室没有牌子、没有相关规章制度。民主集中制落实不严,个别“三重一大”事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2022年6月30日,榆厢林场上交非税收入木材款270600元,但查阅该中心领导班子会议记录,未显示研究此采伐事宜。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自我检视问题不深刻,互相批评“辣味”不足,多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未起到“红脸出汗”效果。个别支部有“补活动记录、应付检查”现象,2021年11月11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但榆厢林场支部于2021年3月25日、林政党支部于2021年7月5日,分别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整改措施:一是已重新安排新的党员活动室并安装好了牌子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年初积极谋划部署,平时督导抓落实,“树牢“抓业务必须抓党建”理念。三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班子会集体研究具体工作,坚持做到会前充分征求意见,会上每个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务必都要记入党组记录。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效果。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有“长期借调人员”现象,湿地公园管理中心5名同志长期借调到林业中心工作。执行人事纪律不够严格,园林中心2人、湿地公园2人均为离岗创业人员,但都未与单位签订协议,至今没有上班。个别同志纪律意识松懈,迟到、早退等现象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健全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外派人员管理制度,现被借调人员已经全部回归各自单位工作。二是已经与批准停薪留职的职工已签订离岗创业协议,并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备案。园林中心2名离岗创业人员:已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书。三是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借调人员已全部调回原岗位。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干部队伍活力不足,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中层领导未进行调整任用,有“求稳怕乱”思想,个别内设科室负责人年龄偏大,活力不足、动力不强。干部管理不够严格,该中心人事代理1人,2011年3月签订聘用合同,2021年3月续签合同,当年5月离岗并停发工资,至今未上班。班子成员分工不够科学合理,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李广泉负责林政、稽查工作,现任林业中心副主任张家伟协助李广泉开展工作;现任林业中心副主任张一轩在自然资源局工作,未分管负责林业中心工作;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魏凯旋负责自然资源局党建和人事工作,同时负责林业中心业务、党建和人事工作,两个单位班子成员交叉使用,工作忙于应付,创新力不强。领导班子年龄结构不够优化,现有科级干部10人,50岁以上7人,部分领导工作积极性不高,平时工作按部就班多,“危急关头冲得上去、关键时刻豁得出来”的劲头减弱。
整改措施:一是领导成员已合理调整、明确分工。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二级主任科员李广泉、原自然资源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魏凯旋二位同志不再负责林业中心工作,副主任张一轩现已分管林业中心工作,已脱离自然资源局。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已优化组合,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充满活力。二是中层领导已进行优化调整,各股室负责人均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在以后的工作中精准使用,优中选优,提高后背干部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把素质好,有能力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不断提高年轻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形成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良好机制,有效的促进干部队伍的结构优化和功能提升。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没有完全落细落小,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责意识不强,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内容模式化,比较笼统,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2019年以来领导班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仅4次。一体推进“三不”抓得不牢不实,违纪违法案件还有发生。2019年9月,1人因违纪违法和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1年1月,1人被撤职处分;2022年6月,1人被立案调查。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班子成员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多、督查少,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做到主责意识有增强,压力传导不递减。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既要管业务工作,又要管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班子成员责任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同步发展。三是切实抓好一体推进“三不”工作。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时掌握干部职工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对违纪行为严肃问责。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2、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同级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研究制定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监督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措施。日常性监督次数不多、督查不到位,对经常性工作监督检查不及时,约谈提醒不到位,部分干部违反工作纪律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措施:一是中心班子认真学习了中央、省、市、县全面从严治党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充分发挥同级监督作用,“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派驻人事局纪检组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切实把同级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同级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注重问题导向机制。责成班子成员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注重查找和分析在落实责任、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尤其民主生活会上,要坚持问题导向,杜绝避重就轻。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3、廉政风险防控不力。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资金支出附件不完整,如,2019年12月支付绿化劳务费74351.2元,仅附发票和劳务协议,未有施工影像资料和验收证明材料。购买的固定资产有的未计入国定资产账目,如,榆厢林场2020年12月31日支付4814元购买4个卷拉门、2022年3月9日支付4000元购买发电机1部,均未计入国定资产账目。购买办公设备未有固定资产审批手续,如,2020年12月25日,湿地公园支付7400元购买电脑、打印机,未附固定资产审批手续。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还有“公车外出报销交通费”问题,根据豫财行〔2019〕108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9月1日起,带公车出差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费,但该中心还存在“带公车出差报销市内交通费”问题。如,2019年9月23日,该中心3人公车去开封,报销市内交通费120元;10月23日,3人公车去鄢陵,报销市内交通费120元;“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问题,根据睢财〔2014〕72号文件要求,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2019年12月25日至26日,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人去郑州培训,报销单无住宿费,但报销补助200元、市内交通费320元。资金管理不严格,有违反“收支两条线”现象,2019年3月,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收到大众驾校租金59170元,未上交非税。
整改措施:一是在今后类似项目支出一定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财务结算等有关制度和程序,要求必须填写《项目支出审批表》,否则不予支出。二是在今后类似业务发生一定按照财务制度的相关要求附施工影响资料及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支出。三是要求当事人足额退还市内交通费240元,现已全部退还;2019年12月25日至26日2人去郑州培训补助,我们已让当事人足额退还两项补助,共计520元,以后将严格执行市有关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支付审批程序。四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充分研判,把握好项目分配的依据和原则,切实把“三重一大”各项集体研究决定制度落到实处;完善廉政风险防范制度并认真执行,消除风险点。五是加强财务制度管理。责令财会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将已入账不合规凭证及附件补充完整,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执行有关会计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做到会计凭证合规,合同签订规范。六是2020年12月25日购买电脑打印机已于2021年1月4号入固定资产,今后有类似业务发生,一定严格按照相关要求,附固定资产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支出;榆厢林场卷帘门与发电机已入固定资产。七是湿地管理中心2019年5月份之前为差供事业单位,租金未上交非税是为弥补工资差额不足,2019年5月以后租金收入已全部上交非税。八是举一反三,以此为鉴,严格执行账务管理制度和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确保专款专用,将有关情况作出情况说明。
完成情况:已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诚恳接受《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林业发展服务中心情况的反馈意见》。深研细学巡察组关于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履职尽责,敢于争先出彩。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扛牢整改责任,坚决整改彻底等四条意见建议。
用好巡察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促进我中心工作效能提升。坚持落实整改与落实中心班子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坚持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相结合。坚持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0-8095117;邮政通信地址睢县住建局六楼609;电子邮箱sxxcb201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