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2020-11-02 16:12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做到正人先正己而制定的法规,2017年1月8日,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自2017年1月8日起实行。[1] 修订后《规则》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共七十七条,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7年1月15日中央纪委印发的《规则(试行)》同时废止。[2]

中文名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发布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

发布日期2017年1月8日

修订实施2019年1月1日

审定会议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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