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履职 稳中求进
推动新时代夏邑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19年2月18日) 辛永礼
2020-11-13 10:29 来源: 夏邑县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夏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委七次全会、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2018年工作,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经验,部署2019年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赵乐际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阐述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安排部署了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王国生同志、任正晓同志在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全省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王战营同志、姚龙其同志在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上,对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指明方向。刚才,梁万涛同志围绕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对我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提出了明确要求。上述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我们必须深入学习、全面领会,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决策部署,提升站位,忠诚履职,推动了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提升政治站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持续强化。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对全县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政治生活状况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政治自觉。二是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对党忠诚的“试金石”。针对中央、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县纪委牵头整改的27项意见,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整改方案,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限,对账跟进,销号管理。同时加强对全县各单位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见底见效。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1起问题线索、省委巡视组移交的15起问题线索,均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三是坚持把严肃村(社区)“两委”换届纪律作为政治任务。对各乡镇村(社区)“两委”候选人近年来违纪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共审核2100余人,审核出受党纪处分的支委干部108人、村委干部82人。同时,组织12个督查组对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监督,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四是坚持把管党治党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协助县委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4000余份。组织11个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述责述廉,督促各级党组织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查,通报表扬22个单位,批评8个单位,责成限期整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4个单位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一票否决”。

(二)保持尺度不松,正风肃纪持续从严。一是持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出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紧盯时间节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新表现,加强监督检查,严查公款消费、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办公用房超标等典型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6起,党纪政务处分22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39起,党纪政务处分53人。二是持续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以开展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清理为重点,全面查找机关干部和其他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人员作风纪律、尽职尽责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查处为官不为案件34起54人,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案件8起。三是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着力整治“帮圈文化”,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层层签订承诺书19108份。成立监督检查组,深入42个县直单位和32家酒店开展整治五类“酒局圈”监督检查。扎实开展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有效遏制了信访增量。出台《夏邑县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试行)》,强化保护干事创业的制度保障,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进一步形成。

(三)履行双重职责,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两把尺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08起,增长33.9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6人,增长28.62%,其中涉及副科级以上干部40人,重处分76人,移交司法机关4起4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34人次,增长45.5%。其中,第一种形态186人次,增长91.75%,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34.8%;第二种形态272人次,增长23.08%,占50.9%;第三种形态39人次,增长50%,占7.3%;第四种形态37人次,增长60.87%,占6.9%。县监委执行市监委指定管辖线索12起31人,采取留置措施7人,政务立案72人,已处分44人,移送起诉4起4人。

在执纪审查工作中,我们注重加强办案人才库建设,从乡镇、县直单位选拔200余人充实到办案人才库,整合办案力量;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成员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强化案件线索移交,形成资源共享。全年执纪执法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35起;加强与信访部门、巡察机构的协调与沟通,对重要线索,进行全程监督,防止案源流失;开展优质案件评选活动,案件主办人讲授执纪审查经验和办案技巧,交流办案经验。在市纪委组织开展的优质案件评选中,我县纪委参评案件被评为“十佳优质案件”。

(四)积极探索实践,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按照上级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组建了县监察委员会。积极做好了深度融合、纪法衔接、业务培训等后续工作。分两批选派纪检监察干部40余人赴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业务培训;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下发《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2018年8月份以来,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开展了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改革试点工作。改革中坚持高起点谋划,配齐配强派出乡镇监察员办公室人员和村级廉情监督员队伍;坚持标准化建设,做到统一挂牌标识、统一办公场所、统一办公设备、统一经费保障“四统一”;坚持程序化运行,着力规范人员配备、规范职责权限、规范管理制度、规范考核考评、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台账案卷“六规范”,确保了改革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县监察委员会派出24个乡镇监察员办公室,共配备监察员办公室工作人员119名;乡镇选聘廉情监督员726名,初步实现了对各乡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监察全覆盖。派出24个乡镇监察员办公室已自行受理问题线索74起,立案查处10起,党纪政务处分4人;县监委交办线索19起,指定管辖异地办理12起。城关镇、曹集乡、胡桥乡3个乡镇在监察员办公室组建、运行以及村级廉情监督员选聘上起到了很好地示范作用。

(五)坚持标本兼治,以案促改持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新部署,拉长执纪办案工作链条,增强以案促改的综合效果。下发《夏邑县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意见》、《夏邑县2018年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筛选扶贫和民生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203起,建立全县以案促改案例库,实行动态化管理。利用典型案件、到警示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领导干部上专题廉政党课、签订廉政承诺书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剖析、整改问题、建章立制。针对王楼村违规征地问题,制定以案促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县各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全县共开展警示教育126次,接受警示教育人数18940人,下达《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45份,监督检查356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28次,专题组织生活会309次,整改问题1440个。全县各单位共新建制度212个,修订制度50个,废止制度32个。

(六)严查基层腐败,人民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一是开展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民生领域、“三资管理”及克扣群众财物、村霸宗族恶势力等问题,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67起,党纪政务处分99人。探索治本之策,协助县委起草出台《夏邑县推进“小微权力”规范运行实施办法(试行)》,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二是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聚焦扶贫领域,着力查处脱贫攻坚战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落实政策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截留挪用、欺上瞒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扶贫工作“虚”“浮”“假”等突出问题。全面推开惠民资金大数据监察平台建设,200台查询机已安装到位,实现143个重点贫困村全覆盖,目前已录入惠民资金数据23.02亿元,惠民项目471项,涉及资金11.78亿元,群众点击量412275人次,助力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49起,党纪政务处分72人。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印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设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围绕深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涉“伞”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内部联动、分析研判、督导考核等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查重处,形成震慑。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0起,已查结50起,其中查处充当“保护伞”案件1起2人,处理违纪人员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七)开展专项巡察,震慑作用持续彰显。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精准扶贫、意识形态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发力,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及时分类处置、督促整改。2018年,共开展三轮巡察,巡察县直单位26个,国有企业5个。前两轮发现问题81个,移交问题线索44件。狠抓整改落实,县委组成五个督查组,督查单位15个,对发现的问题分类建立台账,督促逐项整改,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作为全市巡察村居工作试点县,组建了400人的巡察村居人才库,制定了《十二届中共夏邑县委第一轮巡察村居工作方案》,首轮巡察5个乡镇15个村居。

(八)注重廉政教育,思想防线持续筑牢。始终把宣传教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开展系列活动。一是开展“家庭助廉”、廉政亲情寄语征集活动。组织全县近千名党员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征集党员干部廉政亲情寄语200余条。二是营造宣传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的良好氛围。发放《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读本17000余本;对20个单位一把手进行电视访谈;在全县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党纪条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组织5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监察法》测试;开展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万人签名活动等。三是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微测试活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12000余人次参加微测试,以考促学、以学促用。四是借助新媒体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利用手机短信、“清风夏邑”微信平台等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新知识、新内容。五是加强约谈机制建设。按照《夏邑县廉政约谈工作办法(试行)》,着力推进单位党组织落实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约谈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平台,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九)加强自身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持续提升。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首位,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队伍。一是持续深化“三转”。落实上级纪委提出的“三转”要求,突出主责主业,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分工。二是强化学习教育。编印下发学习资料100余份,并利用报刊、内部刊物、“清风夏邑”微信平台,在委机关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县纪委常委、室主任以讲“微党课”形式宣讲十九大报告,真正学深弄懂做实。2018年,开展“微党课”讲座11场。组织委机关全体人员到永城市淮海战役陈官庄纪念馆缅怀先烈,重温入党誓词。三是严明纪律规矩。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促改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严防灯下黑》、《无路可逃》等警示教育专题片,采取印发典型案例通报、上廉政党课等形式,教育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四是严格内部监督。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对象管理台账》、《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和《夏邑县纪检监察干部遵守纪律和日常行为自查月报告》,强化日常监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意识。

一年来,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党内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全县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党组织主动担当作为的结果,是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一是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还存在差距;二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一些部门还比较突出,一些职能部门重点股室还存在“管卡压”、“推绕拖”等“中梗阻”问题。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三是法纪衔接、法法贯通的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工作还需在规范运行、取得实效上再下功夫;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时有发生;五是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仍需加压发力;六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 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的经验、体会和感悟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党进行自我革命“五个必须”的宝贵经验,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自觉;赵乐际同志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系统总结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五个始终”的基本经验;任正晓同志在省纪委四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总结了我省40年纪检监察工作“五个要做到”的具体体会。这都是我们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实践成果。对这些经验体会,我们一定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倍加珍惜、长期坚持。认真总结回顾40年来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的历程,有以下几点感悟:

第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党的全面领导。40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着力维护党中央政令畅通,有效推动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切实树牢“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真正践行“两个维护”,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把各项工作推上新的水平,才能始终无愧于“党的忠诚卫士”称号。进入新时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推动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落地见效作为根本任务,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根本职责,做实做深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一锤定音、定于一尊。

第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为民,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才能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才能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者”。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站稳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巩固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第三,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三不”一体推进。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严厉惩治腐败,一方面在廉政教育、源头预防、廉政风险防控和以案促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实践证明,只有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一体推进,真正把标本兼治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透,才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严字当头,聚焦主业主责,用好治标利器,夯实治本基础;必须努力打通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强化“不敢腐”震慑的同时,制度化常态化推进以案促改,强化权力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扎牢“不能腐”的篱笆;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纪律教育,筑牢“不想腐”的防线。

第四,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融入改革发展的大局,把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履职方向。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妨碍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向同力,互促互进。实践证明,只有把纪检监察工作摆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摆进党和人民事业的大局,才能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才能真正做到有为、有位、有威。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夏邑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牢牢把握监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及时融入跟进,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紧贴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努力把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成效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第五,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着力加强自身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做到自身硬、自身净、自身正。40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在改革创新中持续强政治、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队伍基础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形象持续提升。实践证明,打铁必须自身硬。只有认真落实忠诚干净担当的总要求,在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上走在前、当表率,纪检监察干部才能真正担当起时代赋予的伟大使命,无愧于执纪“铁军”的荣誉。进入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要求,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做到政治品质可靠、政治担当牢靠、政治能力过硬。必须牢记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的要求,不断增强专业化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信息化时代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必须牢记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切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制度纪律约束,严查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始终保持队伍的纯洁性。

三、2019年主要任务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尤为重要。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五届市委七次全会、五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着力在纪检监察强党建、为人民、促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动夏邑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实现中原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贡献夏邑力量提供坚强保障。

做好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是:要坚守政治机关定位,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结合实际创造性贯彻执行上下功夫;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在督促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和要求,切实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抓到位、抓到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时”与“势”的变化,把握“稳”的内涵、强化“进”的措施,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稳”就是要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做到思想认识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工作成效不降;保持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保持稳扎稳打,分清轻重缓急,锲而不舍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进”就是要以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提高监督质量,提高纪法贯通能力,提升审查调查质效,力求在关键领域、薄弱环节上有所突破。要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三转”,在坚持思想政治引领上下功夫,自觉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作信仰坚定、对党忠诚、担当尽责的表率;在坚持实事求是上下功夫,提升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度,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的检验;在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上下功夫,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开展工作,谨慎用权,严格自律,使各项工作思路和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

(一)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要持续加强创新理论武装。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第一重要议题,坚持边实践边学习,结合职能职责、结合实际工作反复学习,带着信仰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带着问题学、带着好的学风学,不断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要积极改进学习方式,通过加强平时自学、以会带训领学、走进基层深学、经常交流互学、开展调研促学,让学用结合成为常态,真正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实际成效。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主动接受教育,改造主观世界,坚守党的初心使命、纪检监察机关的初心使命、党员个人许党报国的初心使命;在务实戒虚上持续发力,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创新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知行合一;在整改提高上持续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搞形式、走过场的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二)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加强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河南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强化对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举措、审计整改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党的十九大确定的蓝图和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夏邑落地生根。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高度警惕政治上的“两面人”,严肃查处政治上离心离德、思想上蜕化变质、组织上拉帮结派、行动上阳奉阴违等问题,深入推进以“五类酒局圈”为重点的“帮圈文化”整治工作,坚决打击政治投机者、行动两面派、道德伪君子,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在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站位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错误表现,坚决反对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把“痕迹”当“政绩”,遇事推诿扯皮等行为,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突出问题。督促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首先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抓起,带头查摆解决本系统本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上突出位置,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落实责任不力、该问责不问责的要严肃追责、精准问责。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注重探索创新,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推动“两为主”落实落细。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要加快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全面加强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确保上半年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探索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能。研究制定县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和履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派驻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要深化拓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深化向乡镇派出监察机构试点工作,完善村级廉情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村居延伸,向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覆盖,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紧密结合巡察向村居延伸和对重点乡镇开展“机动式”巡察,实现巡察发现问题与监察监督整治问题“两线”同向发力、协同作战,形成基层监督全覆盖的整体合力。要完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既要依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纪,又要依据监察法严格行使监察权,把握政策界限,健全转化机制。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整合规范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问题线索移送、缺席审判协调、技术调查配合等机制,推动完善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体制机制。要推进构建统筹联动的权力监督格局。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协同推进。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形成合力,把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

(四)聚焦第一职责,推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落实落细。要把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作为监督的主要抓手。坚持不懈强化监督职能,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细化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使监督真正“长牙”“带电”。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谈话和函询相结合,加大对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瞒组织的严肃处理。加强对党纪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使监督更加聚焦、精准、有力。强化政治担当,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拓展提升约谈机制建设,搭建好各级党组织履行第一种形态主体责任的平台载体。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强化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要持续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的监督。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厘清公私界限,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对顶风违纪的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决查处靠山吃山、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问题,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违规插手干预或参与经营的问题。要着力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失误错误和违纪违法的政策界限,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避免“一棍子打死”。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行为,关心帮助犯错误的干部,对受处理干部要跟踪回访,不能“一处了之”。严格依规依纪精准问责,问真正该负责任者,问担负决策权、监督权的关键少数,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切实提高问责的公信力,引导党员干部做到知责、负责、尽责,着力形成“当干部必作为、让干部敢作为、促干部想作为、使干部受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决策部署,让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要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着力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违反党的“六项纪律”、搞“七个有之”等问题。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异地巡察、机动巡察,把脱贫攻坚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把巡察与净化政治生态状况相结合,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相结合,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要持续推进巡察上下联动。进一步理顺巡察工作体制,加强对巡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出台促进巡察上下联动的实施办法,提升上下联动的监督效果和水平。落实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巡察报告、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情况报备制度,实行巡察工作逐级定期报告制度。把巡察村居纳入县巡察总体布局,坚持“县主导、乡落实”原则,总结试点经验,扎实开展巡察向村居延伸工作。要持续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聚焦“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方面的问题,聚焦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聚焦易反复、难根除的问题,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问题清仓见底。抓好巡察成果运用,夯实整改主体责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文字整改”、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贯彻“三不”一体推进新理念,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要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有贪肃贪、有腐反腐,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减弱。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进一步凝聚反腐合力,突出重点消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把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管,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靶向治疗、精准惩治,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加大力度整治影响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既要依纪依法规范办案,又要讲究方式方法、提高质量效率,坚持宽严相济,审慎采取强制性措施,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扎实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构建人防系统清正廉洁的长效机制。加强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建设,把防逃工作与“裸官”任职岗位管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结合起来,推进追逃防逃追赃一体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信息技术保障。牢固树立保障执纪审查调查安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底线意识,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审查调查,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能力,抓住留置场所安全、看护工作规范、借调人员管理、“走读式”谈话等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全面压实“双责任”、严格实行“双倒查”、坚决确保“双安全”。要完善制度机制,扎牢不能腐的笼子。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围绕明责、履责、追责等工作,开展以案促改倒逼主管部门补齐制度短板、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要强化教育警示,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持一案一总结、一案一警示、一案一整改,有效打通监督监察、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确保以案促改常态长效、实现全覆盖。加强理想信念和道德教育,扩大警示教育覆盖面,最大限度发挥身边典型案件和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努力把执纪审查成果转化为警示整改成效。

(七)严厉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责任落实不力问题,高度关注影响产业项目扶贫、对口帮扶以及扶贫工程推进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拓展提升惠民政策资金大数据监察平台建设成果,上半年完成终端查询机覆盖所有行政村,着力在探索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长效机制上实现新突破。要集中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加大查处“小官大贪”“小权腐败”力度,对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的决不手软,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推进打通“中梗阻”亮剑“群众身边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促干部作风优化、促政治生态净化、促服务群众“无障碍”。要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上半年对“挖伞”“破网”情况开展“回头看”,巩固工作成果。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坚持群众身边问题靠身边党组织解决,压实乡村两级党组织责任,发挥村(居)党支部纪检委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充分运用巡察村居成果,强化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县乡两级纪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持续推进重复信访举报突出问题集中治理工作,加大直查直办、督查督办、指定管辖和提级查办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八)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在政治建设上从严从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让党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为目标,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政治觉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纪检监察系统组织体系建设,强化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认真解决空编制空职数问题。在能力建设上从严从实。带头强化学的氛围,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大练兵大比武大提升”活动,组织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轮训。加强学习和调查研究,提高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信息化工作水平。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在强化担当上从严从实。以“讲政治、勇担当、马上就办、一抓到底”的作风要求,切实强化担责担难担险的自觉,坚决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强化干的氛围,牢固树立干的导向,倡树干的作风,形成干的氛围,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以改革创新精神做好工作。带头强化严的氛围,坚持做到严字当头、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推动管党治党严起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各级纪委委员以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全面履行职责。大力宣传表彰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激励干部争先进位,争做夏邑纪检监察出彩人。在自我监督上从严从实。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树牢纪法思维和程序意识。把认真学习、自觉遵守、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契机、重要任务、关键举措,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环节都必须体现工作规则要求。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坚决防止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坚决杜绝搞选择性监督、随意执纪调查、任性问责处置等问题。要进一步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权限,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维护队伍纯洁性,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发进取、砥砺前行,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夏邑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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