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2017年 辛永礼)
2020-11-13 09:59 来源: 夏邑县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夏邑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各位委员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建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县委二次全会决策部署,回顾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显著成效,明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王岐山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工作体会,安排部署了2017年工作任务,具有很强的政治性、针对性和指导性。在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上,省委书记谢伏瞻同志发表重要讲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正晓同志作工作报告,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扎实做好全省2017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了安排部署。在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上,市委书记王战营同志发表重要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姚龙其同志作工作报告,全面安排部署2017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准确领会、系统掌握,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这些重要会议和重要讲话精神,我们都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找准政治职责定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6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繁重的任务,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党中央对当前反腐败工作的新判断、新任务、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履职,务实重干,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明显提高,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突出政治定位,“两个责任”再加新动力。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属性,注重强化“四个意识”,积极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年”各项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层层压实“两个责任”。抓签责。推行“四签一承诺一备案”:“四签”即分别由县委书记、县长、县纪委书记、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四个层面与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一承诺一备案”:即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在本单位和县电视台公开承诺,并以承诺书、电视影像备案,以便跟踪考核问责。抓述责。县委书记梁万涛同志亲自听取4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现场质询,并进行民主测评。县纪委常委会两次听取12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2位县纪委委员述责述廉报告,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受教育”的目的。抓问责。定期检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以问责促担当、以问责促尽责、以问责促落实。

(二)聚焦主责主业,纪律审查实现新突破。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 态度惩治腐败,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顶住各种压力,排除各种干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坚决杜绝说情风,办案数量、质量明显提高。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推行协作区办案,集中突破大案要案。在纪律审查中,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和高压惩腐相结合的新措施,认真落实《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三个区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新活力的若干意见(试行)》,探索实践容错机制。

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66起,党政纪处分559人,较去年增长110%,其中乡科级干部63人。纪律审查质量明显提高,在全市优质案卷评选中,我县两个案卷全部获奖,全市唯一,实现了历史性突破。

(三) 持续正风肃纪,党风政风呈现新局面。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等中心任务,紧盯“关键少数”,抓督导检查,抓专项治理,抓严格问责,抓通报曝光,着力打造优良的环境,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弛而不息纠“四风”。盯紧重要时间节点,严防“节日病”。突出监督检查常态化、纪律处分精准化、情况通报迅速化,持续加压发力。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重惩处、严问责、多通报。全年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5起,通报11期,形成了有力震慑。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中央纪委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梳理排查,列出清单,实行县纪委常委包案,带头查案,一案双查、一案双究。全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295起,回应了群众关切,维护了群众利益。严厉整治懒政怠政“四个不为”。坚持日常督查、明察暗访,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梳理归类,建立台账,严查重处,跟踪问效,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开展“千人评议”活动,对全县98个县直单位及50个重点股室进行了统一测评,测评结果与目标管理、纪律处分、干部使用相结合,营造了干部“干事创业、奋发有为、务实清廉”的良好氛围,全县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严肃党委换届纪律。县纪委坚持提前谋划、提前部署、提前介入,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对有可能违反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谈话,把违纪倾向控制在萌芽状态,保证了乡镇党委、纪委换届风清气正。换届结束后,立即对新调整的70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纪委书记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提醒,教育、督促其勤政廉政。

(四)发挥利剑作用,巡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巡察工作探索了新机制,创新了新方法,成效凸现。采取“一托二”模式,每轮巡察,一个巡察组巡察两个单位;积极探索实践“一加二”模式,一个巡察组紧跟两个调查组,对发现突出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确保时效性。2016年开展两轮巡察,巡察单位13个,向县纪委移交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19件。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党费交纳使用管理、基本药物补助发放、涉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三个专项治理,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五)创新方式方法,教育预防打造新平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构建覆盖全县的反腐倡廉教育的新平台。构建教育平台。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投入1200多万元,高标准、高起点建设一流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中心,总办公面积3200多平方米,为安全廉洁文明办案创造了良好环境。同时,搭建了“清风夏邑”微信、廉政手机短信、电视廉政专栏、清风讲堂教育“四个平台”,宣传党纪党规,通报典型案例,在全县党员干部中营造了浓厚的崇廉尚洁氛围。推行约谈机制。去年在全县各单位各乡镇设立了高标准的约谈室,实现了约谈全覆盖,完善了《夏邑县约谈工作暂行办法》,对一般性违纪问题,及时核实,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扩大约谈对象和范围,规范约谈程序,实施精准约谈。2016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集体约谈党员干部800余人次,个别约谈200余人,有效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丰富活动载体。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县四大家领导,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300余人到县检察院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开展“条例记心中,落实在行动”测试活动,对全县5000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知识测试,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廉的目的;开展《问责条例》访谈活动,在电视台开设专题访谈栏目,对全县12个县直单位和8个乡镇党委(党组)书记进行公开访谈,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开展教育预防活动,在全县集中清理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持有身份证、出国(境)证件,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在证件审批、持有及使用环节的监管;对全县与党组织或单位失去联系及外逃、出走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集中排查。

(六)突出严管厚爱,干部队伍树立新形象。县委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大力支持县纪委机构改革,提拔重用2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重要岗位,配强了队伍,调出了活力,改出了干劲。开展对议事协调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兼职和业务分工调整清理等情况的再检查再清理,真正把主业聚焦到作风督查、纪律审查上来。在委局机关开展“双比双评”(比能力、比奉献,评标杆委室、评标兵个人)活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举办了为期三天300余人参加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班,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出台了《夏邑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纪检监察机关内部人员说情干预执纪监督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制度约束,淬炼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督执纪铁军,打造了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过去的一年,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县反腐倡廉建设保持了好的态势、好的趋势、好的气势,总的来说,2016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机制规范的一年,亮点纷呈的一年,成效凸显的一年,创新履职的一年,成绩来之不易。在此,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一直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界人士以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腐败现象还易发多发,我县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一是个别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担当不够,向基层传导压力弱化。有的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履行不够,管党治党宽松软,部分党员纪律松驰;二是有的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前犯后继,“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问题突出;三是制约权力正确行使的监督措施还不够有力管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四是部分基层干部廉洁履职意识薄弱,懒政怠政不想为、不能为、不敢为、不作为现象依然存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纠而复发;五是个别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不高,不敢办案,不能办案,不会办案,存在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现象。当前,巩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任务还很重,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上深层次问题还很重,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还不能适应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二、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决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关键之年,是十二届县纪委工作开局之年,特别是我党将要召开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好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尤其重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按照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四个足够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到政治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大决心、更大气力、更大勇气把管党治党抓紧抓好;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和政治定力,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坚持抓惩治和抓责任相统一,坚持查找问题和深化改革相统一,坚持选人用人和严格管理相统一,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要坚持标本兼治,严字当头、实字托底,步步深入、善作善成;要始终坚持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系统总结的工作体会,必须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必须抓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必须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必须加强对纪委的监督,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着力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实践“四种形态”,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活力夏邑、平安夏邑、和美夏邑、宜居夏邑、长寿夏邑”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全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各级纪委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执行“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等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党员干部始终对党忠诚,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不移同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对搞自由主义、宗派主义、分散主义的,对阳奉阴违、搞投机取巧、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的,对重大事项该报告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必须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

坚定不移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尤其要抓住“关键少数”,对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的,严格追责问责,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深化“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监督,治理慢作为、查纠不作为、严惩乱作为,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发展和民生改善。

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风气的全过程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肃查处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买官卖官、官商勾结、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加强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认真排查梳理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坚决把确保选对人、用好人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

(二)全面贯彻党章党规党纪,持续加压发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强化纪律刚性约束。切实抓好党内法规制度的落实,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活动,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以后修订颁布的“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为重点内容,推动党规党纪教育进党的组织生活、进干部培训课堂、进新闻媒体,让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知纪、遵规守纪。

扛稳压实“两个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职尽责,在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扛起“两个责任”上下功夫。要建立监督责任任务清单、落实情况逐级报告、述责述廉、签字背书、新提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等压力传导制度,定期安排下级纪委主要负责同志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开展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主动协助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把检查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以问责激发担当精神。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严肃问责,典型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通报曝光,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坚持“一案双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正确认识反腐形势。当前,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没有变,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要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坚持标本兼治,落实“四种形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是放松了,而是更严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力度不是减弱了,而是增强了;反腐败的节奏不是放缓了,而是加快了,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的误解误判,进一步坚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的信心决心。

实践用好“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运用好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先给予纪律处分,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建立健全纠错容错和澄清机制,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问责懒惰者、严惩贪腐者,为敢于担当者担当,为敢于负责者负责。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要紧盯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的目标任务,做到惩治腐败的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的态度决不改变,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继续把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形成持续威慑,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要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为下级纪委和派驻机构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强化乡镇纪委和办案协作区责任担当,形成上下联动的良好格局;要健全大要案分析研判机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大要案。

(四)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深化宣传教育预防,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抓常抓早抓长,着力做到“四个紧盯”。紧盯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严明政治纪律和规矩摆在首位;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巩固治理成果;紧盯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速查速办,从重处理,及时通报,形成震慑;紧盯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检查。对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惠民政策不落实等问题,严查重处,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推动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党委宣传工作总体布局,综合运用宣讲培训、集中教育、考试测评等方式,统筹发挥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作用,加强对反腐倡廉决策部署、实践成果和勤廉典型的宣传。用好执纪审查的案例资源,加大对典型案件的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在新闻媒体公布查处情况,精选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编印忏悔录,撰写剖析材料、采写纪实通讯,实行“一案四警示”放大震慑效应。分层级开展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继续实行党政纪处分公开送达制度,落实审理“一案双书”,强化以案施教、以案释纪。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面向社会征集评选廉政箴言、家规家训,以优良党风政风带社风民风。

密切关注问题症结,扎实做好预防腐败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纪检监察工作薄弱环节,加强调研,积极探索;围绕主体责任落实“上热中温下冷”、防范“四风”反弹回潮措施不够严密等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督促相关部门尤其是案发单位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查找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权力约束机制,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党务、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坚决纠正“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和公开不及时”等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巡察监督,深化体制改革,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牢牢把握政治定位,扩大巡察震慑作用。突出政治巡察定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查找政治偏差,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探索实践“一乘二”倍增模式,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检察院四部门的协调联动,实现优势互补,同向发力,实现巡察成效的倍增效应。研究破除地域人情干扰的有效方法,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针对一个问题及与该问题相关联的人和事开展巡察。对照“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一报告六清单”制度,提高发现问题、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质量。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健全巡察督查督办机制,完善巡察报告内容,规范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程序,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推动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到位,线索办理到位,巡察成果运用到位。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监督执纪水平。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关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密切关注、跟进了解改革进展情况,认真做好监察体制改革的调研和准备工作。积极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理顺管理关系,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考核办法,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细化“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操作流程”,规范提名考察工作。围绕实践“四种形态”,研究探索规范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实施程序和转化标准;围绕提升执纪审查水平,研究制定重点审查违反政治纪律、优先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实施办法;完善落实问责条例的配套措施,以创新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着力整治基层微腐败,提升群众获得感。把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委巡察和县乡纪委执纪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要突出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小微权力”腐败,严肃查处虚报冒领、克扣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执法不公、欺压百姓,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对那些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的必须严肃查处,以严明的纪律保障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督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侵蚀基层政权。完善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地方,督促党委(党组)开展专项整治,责令纪委调查处置问题线索,并组织抽查复核,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积极稳妥地推行乡村两级“厘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权科学化”监管新模式,探索规范约束基层“小微权力”的治本之策。

三、打铁自身硬,严防“灯下黑”,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作遵守纪律的标杆”,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发出了新号令。整体上看,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队伍。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腐败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面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面对县、乡两级纪委换届后的班子,面对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任务,新颁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对各级纪委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把2017年作为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摆进去、作表率”意识,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持续深化坚持“五个必须”,以争创“五型”机关、争当“五型”干部活动为抓手,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做表率,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

强化政治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政治放第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始终把对党绝对忠诚作为首要政治原则来坚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坚决拥护、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在行动上自觉紧跟。要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加强党性锤炼,提升政治素养,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在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中坚决把自身摆进去,做对党忠诚、政治合格的表率。

持续加强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作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真学真懂真用。深入学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组织党章党规知识测试和竞赛活动,熟读细研“一章程两准则四条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以学习运用监督执纪规则为重点,在全系统分期分批开展轮训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严格监督管理。各级纪检机关要念好自我监督“紧箍咒”,广大纪检干部要用好自我监督“护身符”,正确对待监督,真诚欢迎监督。要压实自身“两个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重点管好室主任,规范审查组组长权限,让监督执纪权力受到严格管控。机关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干部监督室要发挥职能作用,发现纪检监察干部有问题、有反映的,要及时敲打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要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监督检查,校正监督执纪行为。规范监督执纪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排查、执纪监督审查、涉案款物管理、定性量纪处理等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加快建立起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案件管理、党风政风、信访等工作数据库,做到全程留痕有依据、如实记录可追溯、廉政风险可防控。要切实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广大纪检干部正确对待监督,真诚欢迎监督。要畅通监督渠道,公开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工作流程等事项,适时发布执纪审查信息,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来自党内、社会和群众等方方面面的监督。要严明纪律规矩严防“灯下黑”。要重申“五个不准”纪律要求:不准有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行;不准越权插手案件处理、干部人事和微观经济活动;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和干扰办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不准打着纪委的旗号耍个人的威风,搞特权、办私事。要加强“一案双查”,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问责。

忠诚担当尽责。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职责,围绕提高政治、社会、法纪等方面的综合效果改进工作;要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从工作职责、思维理念、方式方法等方面回归本职,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的职责。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切实找准职责定位,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对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组组长专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强化乡镇纪委书记、办案协作区主任责任担当;要敢于担当碰硬,干事创业,发扬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困难问题面前敢于担当,心无旁骛抓监督、恪尽职守抓执纪、铁面无私抓问责,以担当诠释对党的忠诚。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不辱使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实现夏邑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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