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省、市“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推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初心使命,提升能力水平,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推进工作落实。1月24日,县委能力作风建设督导提升组对部分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督导,具体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抽查的15个乡镇中,未发现明显脱岗、迟到、不在岗、不在位的情况。在抽查的36个县直单位中,表现较好的单位有妇联、总工会、财政局、交通局、商务中心区。但自然资源局、人居环境办和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存在无书面请假、无正当理由脱离岗位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
无书面请假、无正当理由不在岗的党员干部有:
自然资源局8人,王广平、乔家银、刘红星、刘世祥、
何传伟、陈冲、杨书明、程章丹。
人居环境办4人,王万里、朱留志、庄宗飞、刘新亚。
乡村振兴局4人,孙欧阳、孙红雷、谭 飞、孙向东。
法院3人,马希金、耿一铭、何津津。
商务 局1人,林小军。
广电 局1人,刁海威。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全县能力作风建设的总体安排和要求,找准问题,研究措施,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将广大党员干部能力作风建设的成果走实、走细。
(一)责令整改,引以为戒。责令上述存在问题的单位限期查明无故脱岗原因,并做出相应处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积极进行作风整顿,将整改结果及处理意见三个工作日内上报县委能力作风建设督导提升组。其他乡镇和县直单位要引以为戒。
(二)稳步提升,有序推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努力实现干部作风能力建设与当前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人居环境等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积极研究对策、创新载体,找准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委能力作风建设督导提升组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明察暗访,并形成常态;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典型案件将进行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各单位要紧扣《全县能力作风建设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县委能力作风建设督导提升组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