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面会
巡察村(社区)组进驻后,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前,召开见面会。巡察村(社区)组组长、副组长与被巡察村(社区)支部书记见面,传达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示,通报巡察任务、计划安排、工作要求等。
二、动员会
召开动员会前,巡察村(社区)组联络员、巡察村(社区)组副组长到场查看会场准备情况。
(一)会议名称
十二届夏邑县委第x巡察村(社区)组巡察x x村工作动员会
(二)会议议程
原则上由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1.县委巡察村(社区)组组长讲话;
2.被巡察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
3.现场问卷调查和民主测评由巡察村(社区)组副组长主持。
(三)参会人员
出席人员:县委巡察村(社区)组全体人员、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村领导,被巡察村(社区)两委成员、监督委员会成员、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人员:老干部代表和居住在本村(社区)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四)会场布置
会场设主席台,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包村(社区)领导、巡察村(社区)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安排主席台就坐;悬挂统一规定会标。
(五)会议报道
会议结束后,及时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或村大喇叭等主要媒体进行公布。内容包括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时间安排、信访渠道、联系方式等。联系方式要注明起止时间(由巡察村(社区)组确定)。
(六)其他事项
巡察村(社区)组与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应做好以下事宜:
1、安排摄影人员提供会场全景、巡察村(社区)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村(社区)所在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和被巡察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5张清晰照片
2、会议结束,将照片、动员会新闻稿、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稿,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后,转交巡察村(社区)组。巡察村(社区)组及时转交县委巡察办,存档备查。
三、汇报会
(一)党支部工作汇报会
巡察村(社区)组全体同志、被巡察村(社区)党支部班子成员参会。重点汇报被巡察村(社区)党支部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专项工作汇报会
分扶贫领城、涉黑涉恶和意识形态领域三个专项。召开时间、参会人员由巡察村(社区)组与被巡察村(社区)商定。重点汇报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村料必须以纸质上报,并加盖支部公章。
四、准备有关文件资料
1、党的十八大以来被巡察村(社区)召开民主生活会村料,包括“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材料。
2、党员发展、党费收缴、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基层党建有关材料。
3、脱贫攻坚有关材料。
4、村级支出明细账目。
5、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有关材料。
6、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基本情况及联系方式。
7、巡察村(社区)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信访工作
1、巡察村(社区)组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制定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
2、商请被巡察村(社区)研究制定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派人员协助处理日常信访工作。
3、巡察村(社区)组开通接受举报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
4、在便于投递且无监控的位置设立“县委巡察村(社区)组联系信箱”,联系信箱由乡镇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