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回复为干部选拔任用做好“体检”
2021-04-30 11:21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经审查,“你局拟选拔任用人选中有4人尚在案件调查中,其职级晋升应予暂缓,1人尚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建议取消其职级晋升。”4月21日,虞城县纪委监委向县公安局出具了34名拟选拔任用人选的廉政回复意见书。

近年来,虞城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审查关、回复关,积极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我们从严格审核程序入手,层层把脉、集体会诊、全面体检,当好廉政审核‘守门员’。”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部长梁宗强说。

在接到相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向信访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审批表,围绕被征求对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反映、立案审查、党纪政务处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联合“会诊”,全面审查所掌握信息,提出廉洁审核初步意见,然后由室主任、分管常委、副书记签字把关。其中,对拟提拔或调整到重要岗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延伸审查其在原单位任职、工作情况,确保廉政审查意见回复权威规范、不出漏洞。

收到初步审核意见后,该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结合廉政档案、诫勉谈话等情况,进行综合审核把关,在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基础上,严谨详实地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经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回复申请单位。一般廉政审核一至两天回复。需研究决定的,一周内回复。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实行廉政审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廉政审查中把关不严、审查不认真,甚至弄虚作假、隐瞒或夸大事实,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020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回复党风廉政意见57批次、5449人,其中提出否定意见51人次、暂缓意见76人次、其他意见4人次。

“我们将不断完善机制,坚持‘严’字当头,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这一‘廉政体检’关,把有‘伤’带‘病’的坚决挡在门外,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张卫东表示。(刘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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