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主责主业 持续正风肃纪
为建设现代化虞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虞城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报告
(2021年9月14日)
五年来,十二届县纪委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工作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县党风政风气象更新、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
一、五年来的主要工作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的、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县纪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坚持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深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积极改进学习方式,通过加强平时自学、以会带训领学、走进基层深学、经常交流互学、开展调研促学,让学用结合成为常态。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机关党员到市博物馆学习党史、国史,到县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到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接受党性洗礼,到江西省纪检监察干部井冈山培训中心接受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对主题教育中发现的漠视群众利益问题开展系统整改,重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15个方面问题和7个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20个责任单位和30个配合单位排查并整改问题117个。严肃纪律规矩,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积极履行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职责。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开展政治监督。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央“六稳”“六保”措施落实和中央纪委工作意见,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聚焦强化思想武装、遵守政治纪律、履行政治责任,坚决纠正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突出问题,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9起,党纪处分48人,推动全县党内政治生态根本性好转。用好约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思路,把践行第一种形态作为日常性工作,全面推行约谈机制,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压实党组织的主体责任。五年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约谈党员干部11000余人(次),真正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使问题止步于破纪之初。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强化领导班子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落实;落实下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上级纪委述责述廉制度,每年定期组织2次述责述廉会议。抓住问责要害,用好问责利器。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常态,以问责唤醒责任意识,倒逼责任落实,共问责领导干部62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2人,组织处理40人,有力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实现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全覆盖。成立监察委员会。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把改革试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统筹推进,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内设机构的调整和与检察院转隶人员的交叉配备,2018年1月23日,虞城县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实现乡镇监察全覆盖。2019年,撤销原乡镇监察室,设置乡镇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2020年更名为监察办公室,实现对乡镇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全覆盖。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对县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管理体制和县管干部、股级干部数量等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制定工作方案,调整设置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个派出纪工委,配齐配强干部队伍,实现对全县73个副科级以上行政事业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推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巡察机构、乡镇纪委之间的协同。2018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63件,立案131起,党纪政务处分113人,充分发挥了派驻机构的“探头”作用。
(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加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充分利用微信随手拍、电话举报、网上举报、来信来访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举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专项整治;围绕“春节”“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高密度、多频次监督检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06起,党纪政务处分139人,组织处理62人。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新形式、新表现,以“钉钉子”的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坚决防止“四风”问题死灰复燃,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103起,党纪政务处分131人,组织处理143人。建立纠治“四风”长效机制。督促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在传统节日的节前、节中、节后各时间点,建立教育提醒、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化风成俗;与宣传、财政、审计、税务、烟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回潮。
(四)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监督检查,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紧围绕“贫困县摘帽、贫困村退出、贫困户脱贫”攻坚任务,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全面深化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60起,党纪政务处分226人,组织处理97人,为打赢打好全县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深化“四个不摘”专项整治。紧盯行业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督促县扶贫办等13家单位落实部门责任,制定补齐短板的专项整治方案,建立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县委点题纪委遍访。2020年以来,针对扶贫领域低保五保、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方面问题,县委点出专题,由纪委开展遍访督查,共围绕6个专题开展监督检查196次,发现问题390条,立案审查5起,党纪处分6人,组织处理5人,下发监察建议4份。全县155名纪检监察干部按照“走访到户覆盖到人”的要求,分级开展“大走访”,发现并解决问题1532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持续纠治执法、司法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向“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亮剑。查处群众身边的涉恶腐败问题20起20人,深挖彻查“保护伞”15起16 人,查处工作推动不力等失职失责问题17起26人,切实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
(五)落实中央、省、市巡视巡察工作部署,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实现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紧盯意识形态、三大攻坚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点内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届内共开展9轮(次)常规巡察,巡察单位96个,发现问题1499个,移交问题线索296个;开展8轮(次)巡察村(居),巡察村(居)党组织609个,发现问题6217个,移交问题线索627件,完成了本届县委巡察任务。积极做好巡视巡察上下联动。配合省委第八巡视组、市委机动巡察组做好巡视巡察工作,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63件问题线索和市委巡察组交办的42起问题线索全部办结;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河南共性问题、省委巡视商丘共性问题整改,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2家单位因整改不力被严肃问责。建立巡察整改系统解决问题机制。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推行在巡察整改中系统解决问题的方法,对巡察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由巡察机构组织相关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系统整改。通过巡察整改,系统解决了农村机井不通电不出水、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村财乡管不规范等问题。
(六)忠诚履行专责监督职责,严格监督规范基层微权力运行。建立日常监督联席会议机制。严格执行省纪委《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委机关信访、案管、审理、党风政风等部门组成的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每月召开会议,对10种日常监督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研判,任务分解到人,真正做到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上有新突破。建立规范领导干部廉政档案。2017年,为全县科级干部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将本人亲笔书写的入党誓词、个人廉政箴言、家规家训、家庭廉洁寄语,连同年度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材料和约谈、函询材料等一起存入档案,并每年进行动态更新,给每位领导干部精准“画像”,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交流调整、评优评先等提供重要依据。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廉政回复9406人(次),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258人(次),严把党员干部的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和廉洁关。建立基层微权力“公开公示”监督机制。2017年以来,我县建立基层微权力“公开公示”监督机制,规定村级在办理低保、五保、危改、大病救助等事项时,乡镇和县直单位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公开公示”,切实解决基层微权力运行中的任性用权和滥用职权等问题。2018年,《中国纪检监察报》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报道。建立党支部“晒权责”监督机制。2018年,在全县推行党支部“晒权责”监督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在党支部会议上,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晾晒”近期行使权力过程中的廉洁情况,接受党支部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2019年、2020年,《人民日报》《内参选编》分别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报道。
(七)构建“三不”一体推进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震慑。紧盯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攻坚、综合施治,我县万人信访率下降至全市第10位。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巩固反腐败成果。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453件(次),立案920件,结案856件,党纪政务处分1080人,其中科级干部186人,主动投案9人,依法留置22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5人,确保了有贪必肃,有腐必反。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039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933人(次),第二种形态827人(次),第三种形态170人(次),第四种形态109人(次),充分发挥了教育警醒、惩戒挽救、惩治震慑功能。开展以案促改,扎紧“不能腐”的笼子。先后开展“夏邑强征土地问题”以案促改,低保、危改系统以案促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以案促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案促改等,共查摆出问题1131项,制定整改措施660项,修订制度518个,废止制度99个,新建制度358个,切实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的效果。 注重日常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在全县80余家单位建立“四知书舍”,弘扬“知忠诚、知干净、知担当、知创新”的新“四知”精神;结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八项要求,组织编写一套8本200余万字的《中国廉政历史文化丛书》,由方正出版社公开发行;深挖历史廉政文化资源,以古代廉吏故事为题材,拍摄《镇国之宝》《四知先生杨震》《掷豆自省》《不树私恩》《李令甘泉》等5部廉政教育微电影,先后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和省纪委监委网站推出;充分发挥我县廉政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开展“晾晒”家风家训活动,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格家风家教,管好家属子女。
(八)围绕高素质专业化目标,建好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持续加强内部监督。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机关作风纪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着力把纪检监察队伍建强,让纪检监察干部过硬。2020年以来,开展谈心谈话431人(次),家访120人(次),切实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的内部监督。做好“6-45”问题清单整改。认真开展对照省纪委监委“补短板建机制强能力见成效”问题整改,对照6个方面45条问题清单逐项检查,制定整改措施303条,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8项,推动了我县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长足发展。聘请特约监察员依法开展监督。出台《虞城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试行)》,从社会各界聘请10名特约监察员,履行监督、建议、咨询等相关职责,推动我县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坚持刀刃向内严防灯下黑。以“零容忍”的态度从严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问题,及时清理门户。五年来,共函询纪检监察干部16人,组织处理9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人,调离纪检监察队伍6人,彰显了严防“灯下黑”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二、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五年来,我县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政治生态持续向好向上,积累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实践经验。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协同发力,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效果上。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在今后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自觉担负起“两个维护”重大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保障“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必须牢记“国之大者”,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扣中央和省、市、县委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提供坚强保障。实践证明,只有把党和国家的大局作为大局,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才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在今后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更加精准有效的监督,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三)必须坚守人民立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监督执纪为人民,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扫黑除恶“打伞”、基层“微腐败”、教育医疗领域腐败问题等加强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实践证明,只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夯实和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在今后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把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取信于民。
(四)必须“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放大叠加效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五年来,我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不能腐的笼子、筑牢不想腐的堤坝,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得到综合发挥。实践证明,只有运用系统观念,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才能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增强治理腐败的能力。在今后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一步深化探索、细化举措,把一体推进“三不”这一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方针领会好、贯彻好、落实好,持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必须忠诚干净担当,着力锻造执纪铁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队伍过硬。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针对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的薄弱环节,扎紧织密制度笼子,队伍建设得到切实加强。实践证明,纪检监察机关只有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高专业化水平,才能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铁军。在今后工作中,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管理监督、狠抓自身建设,始终不渝当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
总之,五年来我们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比如,有的单位和同志对政治监督的理解把握还有差距,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还不到位,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有机结合着力不够,效果还不明显;有的地方和部门“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对打通“三不”内在联系、实现“三不”同步推进还需深入探索;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执法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有待提升,工作方式方法需要改进;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县委围绕“奋勇争先 更加出彩”的要求,明确了今后五年将聚焦“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产业转型攻坚”三个主战场,着力把我县打造成“商丘充满活力的东部新城、充满生机的乡村振兴热土”工作规划,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虞城新征程指明了方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忠诚履职尽责,把纪检监察工作摆在全县大局中审视和衡量,为现代化虞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今后五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以来历次中央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发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我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虞城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成果转化制度,持续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从党史、国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不断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强化理论武装,不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在推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争当表率、走在前列,切实把思想理论武装成果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成效。
(二)坚持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扛牢护航高质量发展政治责任。准确理解和牢牢把握“国之大局”“国之大要”“国之大事”“国之大计”,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大决策,围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坚持扩大内需等重点任务,围绕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部署要求,聚焦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部地区崛起、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等,持续加强监督检查,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以有力政治监督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步调一致、同频共振。
(三)坚持推动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实现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职能,深化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上级纪委全会听取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并现场质询评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用好《工作提醒函》《廉政风险提醒函》和《监督建议书》《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以案促改通知书》等,及时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其分管领域和部门存在的违规违纪和廉政风险问题,纪委书记定期向纪委全会通报加强同级监督工作情况。要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整合运用监督力量,贯通协调各类监督,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探索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具体措施,并把监督进一步融入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之中,推动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不断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坚持把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导向,做到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始终同人民在一起,保证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不动摇。要持续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贯穿于监督执纪全过程,持续抓好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惩腐“打伞”。深入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推动完善制度、优化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持续深化拓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号整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懒政怠政、推诿扯皮,对中央精文减会和督查检查考核相关要求落实不力的,紧盯不放、坚决查处。紧盯“节日腐败”,对重要时间节点的不正之风扭住不放、寸步不让,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持续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愚公移山精神、大别山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家风家教建设,立政德、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在新征程上把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坚持下去、发扬起来。
(六)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发挥党内监督利剑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作用。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四个对照”监督标准、“四个紧盯”监督路径,认真总结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与时俱进深化政治巡察。综合运用巡察方式方法,不断推动巡察向基层延伸,坚决完成一届任期内全覆盖任务。压实巡视巡察整改责任,持续深化巡察整改系统解决问题机制建设,加大以巡促改、以巡促治力度,统筹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充分利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组织优势,进一步实现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融合。
(七)坚持“三不”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治理腐败效能净化政治生态。要坚持做好反腐败的“前后篇文章”,准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把“三不”一体推进方针方略贯穿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去把握、去落实,不断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要坚持惩治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松、不能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人、重点事,严查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领域和环节的腐败问题,以惩治保持严的氛围、由问题推动查补漏洞、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形成有力震慑。要坚持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持续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防范化解腐败背后的风险。要坚持发挥一体推进“三不”的叠加效应,切实清除发展中的“污染源”“绊脚石”和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激励党员干部在对党忠诚、为民造福的伟大事业中当好急先锋、做好表率。
(八)坚持从严从实加强自身监督约束,做好党和人民的卫士、战士。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标对表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认真遵守监察官法,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要在政治建设上从严从实,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按照党中央指明的政治方向、确定的前进路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养、管理和监督,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优化纪检监察干部梯次配备。持续深化全员培训,深入开展“以工代训”“以案代训”“岗位比武”,扎实做好“传帮带”,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训实战中熟练掌握政策策略、纪法规定、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坚持刀刃向内,持续加强内部监督,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把执纪执法办案自由裁量权作为监督重点,坚决祛除随意性、选择性执纪执法等现象,坚决防止纪检监察干部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绝不手软,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