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
2020-11-03 09:32 来源: 虞城县纪委办公室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李老家乡胡楼村村委委员胡忠良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问题。2017年至2019年,胡忠良在未向贫困户告知政府拨付危改资金具体金额的情况下,私自将该村贫困户范某某、王某某、胡某位、胡某洛四人共计77000的危改资金取出,其中74470元用于支付上述4名贫困户的建房工程款,剩余2530元被胡忠良用于个人花费。2020年7月16日,经研究,给予胡忠良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稍岗镇冯庄村党支部书记冯保林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6月,冯保林以该村贫困户冯丕某的名义为另一名贫困户王学某违规申请了危改资金,并在16000元的危改资金下拨后,于当年11月,冯保林与王学某、冯丕某三人共同到稍岗镇农村信用社取出该笔危改资金,其中15500元被王学某用于支付建房工程款,剩余500元给了冯丕某。2020年7月16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冯保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两起案件,说明个别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为民意识不强,顶风违纪,侵害群众利益,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扛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向下传导责任压力,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时刻绷紧“纪律弦”,要持续推动公开公示监督机制的深化落实,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晒在阳光下,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守“严”的总基调,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做到扶贫资金到哪,监督就跟进到哪,对脱贫攻坚中不履行、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严肃查处,对扶贫资金“动奶酪”的案件,一律严惩,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严查一起、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以坚强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中共虞城县纪委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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