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震慑效应,狠刹违规饮酒和酒驾醉驾不正之风,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县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管理所助理工程师齐兵酒驾问题。
2022年2月1日,齐兵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木兰大道与至诚六路交叉口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59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给予齐兵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10日,齐兵受到警告处分。
2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褚银平酒驾问题。
2022年3月2日,褚银平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木兰大道与汉江路交叉口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褚银平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10日,褚银平受到警告处分。
3杜集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杨美华酒驾问题。
2022年3月11日,杨美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杜集镇杜集街附近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杨美华罚款105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22日,杨美华受到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案例,反映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我要求不严,纪法意识淡薄,以身试法,最终咎由自取、受到纪法严惩。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尤其要加强对“八小时外”的监管,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对酒驾、醉驾问题从严从快处理,严肃查处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不断释放从严执纪、从严问责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