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编办、县医保局、县深改办、县金融局、县大数据局、县检测中心、县统计局、县交通局、县民政局、大侯乡、界沟镇、黄冢乡、杜集镇、沙集乡、店集乡、芒种桥、站集镇、闻集乡、刘店乡、城郊乡、利民镇、田庙乡、张集镇、镇里固乡、大杨集镇、稍岗乡、城关镇党组(党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0年8月17开始,县委6个巡察组对县委办等20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其中对大侯乡党委采取巡察乡带村的方式;县委15个巡察村居组对界沟镇等17个乡镇的85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以问题为导向,发挥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发挥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
二、巡察内容
深化政治巡察,按照市委“七查七看”,在形成“七个氛围”上下功夫。(一)查决策执行,看政治建设,把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形成“严”的氛围上下功夫。要把监督各级党组织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监督检查,看党组(党委)在本单位(本系统)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要重点监督检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等的落实情况,看执行是不是消极应付、反应迟缓,有没有变通走样、打折拖延。同时,要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严明的政治纪律,着力解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消极应付、拖延迟缓、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过度留痕等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查理论武装,看思想建设,把补足党员精神之钙作为核心政治理念,在形成“学”的氛围上下功夫。一是重点监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情况,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看是否建立党员向党组织报告学习情况制度、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接受系统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制度,使理论武装固化为制度、内化于心灵、外化于行动。二是坚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和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看是否建立经常性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和整改落实机制。三是坚持把意识形态领域作为主阵地扛牢责任。看是否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坚守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的管理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话语权。
(三)查职责使命,看作风建设,把忠诚干净干事担当作为根本政治标准,在形成“干”的氛围上下功夫。紧扣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责使命和核心职能,教育引导监督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一是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认领任务,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上争做贡献的情况。二是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把落实“三农”政策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持续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看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三是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为民服务和行政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民主决策、服务群众、执法监管的能力,优化营商环境,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查功能发挥,看组织建设,把强化党的政治功能作为基本政治责任,在形成“实”的氛围上下功夫。一是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制度的执行情况,看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民主不够或集中不力的问题。二是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严格的政治要求,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看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情况,防止和克服党内政治生活一团和气、评功摆好的倾向。三是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情况,看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看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党员干部晒权责等制度落实情况。四是监督检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看是否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五是监督检查贯彻新时期组织路线,抓好“三支队伍”建设情况。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核心理念贯穿选人用人全过程,把政治功能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核心理念贯穿整顿提高全过程,把履行义务作为党员队伍建设的核心理念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
(五)查政治生态,看纪律建设,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作为鲜明政治底线,在形成“廉”的氛围上下功夫。一是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作为党组(党委)管党治党能力的衡量标准,看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的问题解决情况。二是聚焦对权力运行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查权力清单和运行情况,看领导干部“有权是否任性”,能否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查日常监督制度的执行情况,看领导干部是否习惯在监督下生活,同级监督难的问题有没有破解;查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情况,看是否“扎紧制度的笼子”,制度漏洞是否得到弥补;查廉政风险点是否消除,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还有没有发生。三是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作为履职尽责的重要方面,监督检查推进长效机制建立情况。
(六)查制度执行,看制度建设,把促进“两个责任”落实作为重要政治要求,在形成“常”的氛围上下功夫。一是突出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作为政治任务,把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点,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二是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党建工作情况。三是按照“制度治党”要求,监督检查党内法规执行落实情况,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七)查问题整改,看巡察成效,把抓好巡察成果运用作为基础政治能力,在形成“改”的氛围上下功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把巡察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内容,防止“老问题积压”、“新官不理旧账”。重点查看整改进度,看党组织负责人整改责任是否真正压实,整改方案是否切实可行,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是否高质量召开,以及整改报告制度、整改日常监督制度的落实情况。
同时,对反映领导干部在其他方面的违纪问题,和同级党委管理的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的重要问题线索,巡察组也要了解掌握。
三、工作方式
本次巡察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1)听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2)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3)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4)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5)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6)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7)召开座谈会;(8)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9)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10)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了解情况;(11)开展专项检查;(12)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13)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县委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日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巡察组2020年8月中旬进驻,巡察了解时间为2个月左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与巡察组的联系对接。各被巡察单位、被巡察村所在乡镇,要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建议组长由党组织一名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联络组成立后要及时将组成情况报县委巡察办,并与相关巡察组联系,确定进驻的具体事宜。
(二)积极提供有关文件资料。要遵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和巡察组的要求,及时提供开展巡察工作必需的文件、资料、档案、会议记录等。
(三)及时报告有关事项。要及时向巡察组报告下列情况:拟召开的党组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等重要会议以及拟开展的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案事件;本单位管理的干部被立案查处或拟对重要干部进行调整的情况;拟作出的事关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部署;其他需要向巡察组报告的重要情况。
(四)配合做好信访工作。对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事项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置,并限期将处理结果报告巡察组。
五、工作纪律与责任
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自觉接受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县委巡察组开展工作。党员有义务向县委巡察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①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县委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的;②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县委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③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察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④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⑤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⑥其他干扰巡察工作的情形。
同时,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群众也要加强对县委巡察组的监督,如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可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或县委巡察办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巡察反馈在巡察结束后进行。巡察整改在巡察开始后就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巡察反馈后全面整改。
附件:1、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需要提前报送的资料清单
2、被巡察村居所在乡镇需提前准备的资料清单
3、巡察工作联络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4、巡察组进驻有关准备工作清单
5、河南巡视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十不准
6、河南省委巡视机构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
若干规定(摘录)
中共虞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0日
附件3
常规巡察需要提前准备资料清单
1、本单位内部通讯、科级领导干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内容包括学习及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
2、2017年以来每年度12月份工资底册,2016年以来新进人员名单及相关手续,2016年以来提拔、调整人员名单(包括内部调整及交流)。
3、2017年以来本单位实施的各类大额资金项目清单,包括财政局下达的各类项目资金文件、项目名称、资金规模、工程合同、实施情况、效益情况等资料。
4、2017年以来历年的审计报告及固定资产清单、合同等资料。
5、巡察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报到县委巡察办。
联 系 人: 华根义
联系方式:13037572406 4191096
附件2
被巡察村居所在乡镇需要提前准备的材料清单
1.被巡察村所有党员花名册(包含基本情况),2017年以来村入党人员的入党材料。
2.由乡劳保所提供2017年以来村养老保险发放花名册及每年停发人员名单。
3.由乡危改办提供村危房改造名单及相关资料。
4.由乡殡改办提供2017年以来该村火化人员名单。
5.由乡民政所提供最近一季度村低保、五保名单。
6.由乡扶贫办提供被巡察村各项扶贫资金拨付资料。
7.由乡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提供村所有惠农资金花名册及金额数等资料,包括玉米、小麦保险,棉花补贴及农药、化肥、种子等发放人员名册等。
8.由乡财政所提供村干部工资发放花名册及2017年以来村所有账目、2017年以来向被巡察村拨付的所有资金,村各类资产名册、村账目资料等。
9.村“两委”换届材料,村两委成员名单(及家庭人员信息)、村务监督委员会名单,上届村两委成员名单,村民代表名单等资料。
10.2017年以来,该村信访件及办理情况资料。2017年以来,该村党员干部纪律处分决定、初核报告等资料。
11.巡察村居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资料由被巡察村居所在乡镇负责组织收集整理,并在巡察进驻时交给巡察村居组有关负责人。
附件3
巡察工作联络组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盖章):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联系方式 |
联络员由1名科级领导和1-2名科员级干部担任。该表格请于2020年8月17日下午17:00前一式两份报县委巡察办。
联 系 人: 华根义
联系方式:13037572406 4191096
附件4
巡察组进驻有关准备工作清单
一、见面会
巡察组进驻后,巡察工作动员会前,要召开见面沟通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负责同志,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与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传达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领导讲话,通报巡察任务、计划安排、工作要求等。见面会必须安排在会议室,面对面进行,不得安排在非正规场合。
二、动员会
召开动员会前,巡察组联络员、巡察办有关同志到场查看会场准备情况。
(一)会议名称
1.常规巡察:县委第×巡察组巡察××(单位)工作动员会
2.村居(集中在乡镇召开):县委第×巡察村居组巡察××村、××村、××村工作动员会
(二)会议议程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1.县委巡察组组长讲话;
2.县委巡察办负责同志讲话;
3.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部委室由常务副职或办公室负责人)同志作表态发言;
4.村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动员会上作表态发言;
5.常规巡察进行现场问卷调查(由巡察组副组长主持)。
(三)参会人员
1.常规巡察参会人员:县委巡察组全体人员、县委巡察办有关人员;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部委室由常务副职或办公室负责人),单位内部全体干部职工、下属二级机构和基层党组织有关负责人。
2.巡察村居参会人员:巡察村居组全体人员、县委巡察办有关人员;被巡察村居所在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财政所长、民政所长、劳动保障所长、扶贫办主任、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城镇服务中心主任、殡改办主任、危改办主任、办公室主任、被巡察村包村领导、包村干部、负责联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村“两委”班子全体成员、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不低于5人。
(四)会场布置
1.常规巡察:会场设主席台,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部委室由常务副职或办公室负责人),巡察办领导,安排主席台就坐。
巡察组成员的座次,应安排在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后,或在会场左侧集中安排。
2.巡察村居:会议在乡镇集中召开,巡察办领导、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村所在乡镇主要负责人、副书记、纪委书记安排主席台就坐。
巡察组成员的座次,一般安排在会场前排左侧就座。
(五)会议报道
1.发布新闻稿。新闻稿由被巡察单位提供,巡察组把关审定。会议结束后,及时报县委巡察办,由县委巡察办统一组织,通过电视台、网络、报纸等主要新闻媒体公布。内容包括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时间安排、信访渠道、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要注明起止时间(由巡察组确定)。
2.转发讲话稿。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办领导、巡察组组长和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讲话(通报至下一级)。
(六)其他事项
巡察组联络员与被巡察单位联络组负责人做好以下事宜:
1.安排摄影人员提供会场全景、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巡察办领导各1张清晰照片。
2.会议结束,将照片、动员会新闻稿、主要负责人表态讲话稿,以电子文件形式保存后,转交巡察组联络员。巡察组联络员及时转交县委巡察办,存档备查。
三、工作汇报会
(一)党组织工作汇报会
常规巡察被巡察单位应围绕巡察监督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汇报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汇报材料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简要介绍本单位概况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第二,着重汇报在“三大问题”“六项纪律”“三个重点”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剖析原因;第三,改进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由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部委室由常务副职或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会。
被巡察村居工作汇报会,可以在进驻村居后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向巡察组进行汇报,主要介绍党的建设、经济发展、为群众办实事、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专题工作汇报会
被巡察县直单位纪检监察专题汇报包括三个部分:第一,简要介绍党风廉政建设总体情况、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情况;第二,着重汇报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三大问题”“六项纪律”“三个重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在案件办理、基层微权力治理和以案促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和症结;第三,监督执纪问责存在的问题不足和对策措施。由纪检书记(组长)汇报,其他纪检监察和相关人员参加。对管理的干部问题线索及其处理情况,可以根据巡察组安排另行汇报。
被巡察县直单位组织人事专题汇报包括两个部分:第一,简要介绍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的情况;第二,着重汇报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执行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规定和遵守组织人事纪律、选人用人方面及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第三,在党组织换届、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内政治生活、党费收缴、流动党员管理、党员模范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由分管组织人事的班子成员汇报,其他班子成员参加。
巡察组还将听取被巡察县直单位其他认为需要听取的专题汇报。工作汇报和专题汇报要坚持问题导向,着重汇报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要有事例、典型、数字,具有针对性,不能大而化之、言之无物。
四、准备有关文件资料
1.2017年以来被巡察单位主要文件目录,上级下发文件。
2.2017年以来所有党组(党委)会议记录、研究工作的会议记录。
3.2017年以来所有党建工作有关文件、记录、图片等资料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材料。
4.2017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所有档案资料,包括受处分的文件、各项活动记录、图片等。
5.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中层领导干部《干部任免审批表》及联系方式,内容要包括奖惩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栏目。
6.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非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部门负责人、一般干部职工名单、下属二级机构和基层党组织人员名册(以上均含职务、参加工作时间、任现职时间、分工、电话等),2017年以来退休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7.脱贫攻坚资金使用的相关资料,包括财政部门下达的资金拔付文件、贫困户奖补资金申报和审批、利用扶贫资金实施的所有项目资料。
8.扫黑除恶工作有关资料。
9.本单位内部网络、报刊。
10.巡察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被巡察村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请根据巡察村居组要求,由所在乡镇和村及时提供。
五、信访工作
1.巡察组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人员,制定信访和网络舆情工作方案。
2.商请被巡察单位研究制定巡察期间信访工作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派员协助处理日常信访工作。
3.被巡察单位设置值班电话、联系信箱、邮政信箱,巡察组开通接受举报的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
4.在便于投递且无监控的位置设立“巡察组举报信箱”。
六、后勤保障
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做好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密工作。
1.巡察期间食宿以便于工作和在现有条件下解决为原则,具体参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巡察结束后,由县委巡察办统一支付相关费用。
2.巡察组工作电脑和移动电话由县委巡察办配备。巡察组工作需要的文件柜、电话、打印机等在不够使用的情况下由被巡察单位调剂提供,巡察工作结束后统一归还。办公用品原则上有旧用旧,不专门新购。
3.保障工作用车,巡察组集体外出轻车简从。
4.对驻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具体事宜请与巡察组联络员、县委巡察办联系。
附件5
河南巡视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有任何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言行;
2.不准超越规定权限、程序和方式开展巡视巡察工作;
3.不准干预被巡视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产经营;
4.不准履行执纪审查职责;
5.不准对被巡视巡察单位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作个人表态;
6.不准隐瞒或歪曲、捏造巡视巡察事实;
7.不准未经批准,擅自约谈或接触被巡视巡察单位人员;
8.不准泄露、扩散任何巡视巡察工作信息和工作秘密;
9.不准接受被巡视巡察单位和个人任何形式的馈赠、宴请和娱乐活动;
10.不准利用巡视巡察工作便利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
附件6
河南省委巡视机构
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摘录)
一、坚持厉行节约,克服奢靡之风
1.减轻基层负担。最大限度减少被巡视单位提供文件资料的数量和种类,必须查询的文件资料,一般先提供目录,确有必要的再调取原件或复印件;巡视组巡视期间,办公用品自带,确需被巡视单位提供的,要办理借用和归还手续;从实际需要出发,最大限度减少巡视工作联络服务人员数量。
2.简朴节约办事。会议一般不悬挂会标,不摆放花草、水果、矿泉水,不制作背景板,尽可能减少主席台就座人数。巡视期间,实地调研区域不得拉横幅、插彩旗、放展板。到市县巡视,从实际出发合理调整作息时间,尽量减少路途浪费。
3.严格接待标准。按规定标准住宿,房间内不摆放香烟、鲜花、水果、茶点,巡视中途离开腾退不必要的住房,结束后及时腾退全部住房。按照就餐标准用工作餐,不接受宴请,不上高档菜肴,不沾酒,严格按标准控制陪同人数,并及时结算食宿费用。被巡视单位到巡视机构办事可安排工作餐,一般不安排住宿,不允许接受被巡视单位的宴请。
4.杜绝往来迎送。巡视时严格执行机关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各项规定;巡视中尽可能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除巡视组预告、进驻、反馈外,巡视组其他活动不在媒体上报道,不安排随行记者或其他人员摄影摄像;报道一般不超过800字,不列举巡视组领导全部职务,不使用“重要讲话”提法。坚决谢绝各种迎送活动,杜绝到边界接送。
二、坚持严守纪律,克服特权思想
5.严守政治纪律。对歪曲、丑化党和国家政治制度、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等反动言论坚决抵制。不准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措施评头论足、说三道四。不准传播、扩散散布消极情绪的各类谣言、灰色段子、小道消息;不准泄露国家秘密和巡视工作秘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捏造事实。
6.坚持廉洁自守。不准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不为请托人或亲属在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活动、干部提拔和调整等方面打招呼;不准接受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土特产品和变相赠予的其他物品;不准要求被巡视单位承担应由个人支付的消费或应由本人单位报销的医疗费等费用。严禁利用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吃吃喝喝、拉拉扯扯、违反原则和纪律揽事说情。
7.杜绝特权行为。不得擅自借用、占用被巡视单位的交通、通讯工具等;不得参与营业性娱乐、高消费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不涉足影响巡视工作人员形象和声誉的不健康活动;不得要求被巡视单位接待家属或亲友旅游、度假;除工作需要外,巡视期间不去名胜古迹、风景区参观;不擅自在驻地外食宿,不得要求驻地安排亲友及其他人员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