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关于巡察县机关事务局党组反馈意见
2020-11-11 11:28 来源: 虞城县委巡察办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县委第三巡察组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6月5日,对县机关事务局开展了巡察。

巡察组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紧抓“三个重点”、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深化政治巡察。期间采取听取汇报、发放调查问卷、组织个别谈话、调阅各类文件资料、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多种形式,着力发现问题,并依法依规,督促被巡察单位边巡边改,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7月5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县机关事务局党组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责任心强,顾大局识大体,工作中能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在干部职工中树立了良好形象。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有差距。

1.公务用车保障和管理不力。公务车辆不能满足正常需求,对乡镇使用的12辆公车,未实施有效管理,个别车辆未按规定应安装GPS定位系统。

2.厨卫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未安合同约定数量配备,影响了服务质量;部分工作人员没有办理健康证,存在无健康体检证和持过期健康体检证上岗情况。

3.空调末端维护保养跟不上。仅把空调主机及主管道每年承包给专业公司维护保养,空调末端由局内部3名水电工进行维护,专业技术水平差,人员少,造成所报修的空调维修不好或不能及时维修,综合楼空调使用效果差、服务满意度低。

4.食堂餐饮管理不到位。对公务灶和廉政灶都没有安排专人跟踪管理。公务灶早晚菜样较少,有时分量不足,菜品乏味,有时存在质次价高情况,晚餐有供应剩饭剩菜现象,有时不能按照每周菜谱供餐,个别厨师存在提前下班现象。

5.办公用房管理不严格。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没有做到定期备案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剂余缺,分配随意性较大。且对个别已退休或调离大院的干部用房不能及时收回。

6.安全保卫服务有欠缺。行政中心1号、2号楼夜间没有安排人员值勤,东大门只有1人值班,早上提前半小时开门、下午延后半小时关门,部分干部群众反映开门时间太短。

7.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不到位。存在机动车和电动车随意停放、混合停放现象,造成车位紧张;充电桩设置较少,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二)党建活动开展不规范。

1.制度落实不认真。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好。单位党组、支部没有制订详细地年度学习计划。学用结合不紧密,为学而学。党日活动形式单一。党组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存在自我批评泛泛而谈、浮在表面,相互批评没有开展等问题。

2.党员发展程序不严格。存在长期外借人员在本单位发展入党问题,发展党员相关会议记录不能做到相互印证,个别材料不齐全。

3.党员活动室有名无实。单位党员活动室虽然挂着党员活动室的标牌,但实际用途是却是司机休息室。

(三)全面从严治党措施执行不力。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个别班子成员对“两个责任”认识模糊,对单位各个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认识不清,晒权责制度落实不到位。

2.内部管理制度不严,对重要岗位监督不到位。廉政灶买菜、基建维修水电零部件采购都是一人经办,采购物资无出入库手续,购物发票每月由税务局集中一次代开,存在廉政风险。

3.执行工作纪律不严。存在上班迟到、早退、请假不履行手续现象。

4.工作管理制度形式化。没有认真制订符合单位实际的规章制度,一些措施直接套用外地文件。部分制度流程执行不到位。

(四)财务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一是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公务接待费金额“三单一函”不齐全;二是部分大额支出手续不齐全。存在无购物清单、无具体事由的情形;三是个别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

二、整改意见建议

 1.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局党组要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严格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公务用车、公务灶、廉政灶、空调养护、办公用房、保安保洁、车辆秩序等管理水平,强化机关事务服务职能。

2.进一步夯实党的建设。局党组要突出党建工作重要地位,重视党组织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等党建活动,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和整改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上台阶。

3.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局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和制约,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遵纪守规意识。

4.进一步严明各项纪律。局党组要认真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从严落实,规范办事流程、报账手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流程,通过强有力的监督约束,形成良好的制度环境,推进财务支出的规范化。

以上反馈意见,请机关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请派驻纪检组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实效。

会后,请将反馈意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反馈之日起20天内,将整改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整改方案、整改台帐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一式两份连同电子版分别报县委巡察组和巡察办备案。2个月内,报送巡察整改情况报告(附电子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并对有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审核,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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