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民权县纪委监察委消息:虞城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刘彦锋(正科级、主持工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民权县纪委监察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彦锋简历:
刘彦锋,男,汉族,1971年12月出生,虞城县大侯乡人, 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
1984.09—1987.07 商丘师范学校学习;
1987.09—1991.07 虞城县城关镇工农学校任教;
1991.07—1992.05 虞城县小侯乡政府工作;
1992.05—1995.03 虞城县小侯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1995.03—1998.06 虞城县小侯乡党委副书记;
1998.06—2002.04 虞城县界沟镇党委副书记;
2002.04—2004.04 虞城县界沟镇人民政府镇长、党委副书记;
2004.04—2005.03 虞城县城郊乡人民政府乡长、党委副书记;
2005.03—2016.04 虞城县城郊乡党委书记;
2016.04—2018.08 虞城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2016年6月当选虞城县第十二届县委委员);
2018.08— 虞城县民政局党组副书记(主持工作,2018年8月虞城县委常委会研究建议免去其局长职务,9月虞城县人大常委会研究免去其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