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整改 | 中共商丘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4-10-24 10:05 来源: 商丘市政府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5月14日至7月15日,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商丘市进行了巡视。8月14日,省委巡视组向商丘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好

(一)着力深化认识。市委把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阶段性重点工作和务求必胜的硬仗,召开了全市贯彻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市委书记陶明伦郑重承诺,作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主动承担责任,对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统一认识,勇于面对,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着力加强领导。市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陶明伦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领导小组坚持每两周进行一次调度,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先后召开4次会议,指导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各县(区)委、市直单位均成立领导机构,建立了巡视整改落实机制。

(三)着力分类处置。市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制订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按照既纠正问题、又不能简单行事,既有利于解决好问题、又有利于调动方方面面积极性的原则,准确把握政策,慎重稳妥对待,并根据问题性质和整改要求,将整改落实工作划分为5个板块、33个专项任务,分别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五家单位负责,担负起巡视整改、统筹协调、督促落实、跟踪问效的职责,为整改落实工作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四)着力统一平台。在贯彻整改落实任务过程中,市委坚持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平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平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平台“三台”合一,纳入教育实践活动这个统一载体,统筹抓好整改大事、发展和民生大事、社会稳定大事,使之相互促进。市委把巡视整改落实作为重点内容,把巡视反馈问题纳入整改环节内容,拉新单子,建新台账,持续整改,逐项落实。

(五)着力示范带动。制定了《市委常委会关于带头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意见》,市委常委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精神,对照专题民主生活会常委班子和个人确定的整改问题,对照群众所提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各位市委常委带头参加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指导整改,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群众、服务群众,推动巡视整改深入开展。

(六)着力强化督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整改落实台账和反馈制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对账,全面掌握整改落实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出现的问题。9月16日至19日,市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分赴8个县(区)、70个市直单位,在全市开展4天的集中督导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一并推进,立行立改,形成了合力整改的格局。

二、全力推进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其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多次召开常委会议,认真研究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上来,着力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8月22日,在全市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上,陶明伦同志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主要负责同志必须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维护党纪、作风建设、防治腐败、教育管理、支持保障、正己范人之责。9月23日,市委召开由市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各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参加的警示教育谈话会议,陶明伦同志就落实好“两个责任”、加强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了《中共商丘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党委19项主体责任和纪委6项监督责任,完善了13项保障制度。各县(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均召开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完善并落实廉政谈话、廉政约谈等相关制度。

2.关于有的地方、单位主要领导同志重经济发展、重业务工作,对党的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措施不多的问题。市委利用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形式,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管党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省委书记郭庚茂在全省纪念建党93周年座谈会议讲话精神,市委中心组及时举行学习《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报告会。市委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领导履行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专题报告责任制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支持和保障案件查办工作等10个方面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8个县(区)247个单位进行了检查,对296名主要领导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和座谈。

3.关于一些地方和单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满足于会议上作表态、文件上提要求,但行动上不具体的问题。8月22日至9月4日,市委在全市8个县(区)和117个市直单位,集中开展落实“两个责任”宣讲活动。认真抓好省委《关于加强县(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落实,着力加强对县(区)和市管各企业负责同志的监督。对各县(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组成专项检查组进行督查。开展农村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清理;查处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套取资金问题;筛选一批查结还没处理、影响恶劣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应负领导责任的实施责任追究。

4.关于干部教育抓早抓小不够、提醒教育少、监督制约少、回避矛盾多的问题。市委制定了构筑廉洁商丘的具体实施意见,持续开展廉政集中教育活动,建立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教育专用邮箱,邀请省纪委负责同志给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上专题廉政党课,组织全市领导干部收听收看三期“清风中原大讲堂”专题辅导报告,学习《警鉴》、《镜鉴》、《剑指“四风”》等廉政教育书籍,观看廉政电影《人生不能重来》,营造崇尚廉洁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利用重要节日,对县处级领导干部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开展廉政谈话,有效预防“节日病”。切实加强日常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关于对领导干部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和机构编制责任审计的意见》、《关于实行书面提示、约谈警示和整改明示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等制度。

5.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不够到位,市纪委聚焦主业不够突出,对县(区)、市直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监督不够的问题。持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了市县两级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标、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规范并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创新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市直机关纪检组长不参与班子工作分工,专司其职抓监督。指导县以下党委研究党风政风监督制度,目前正在制定中。

市纪委聚焦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整合内设机构,在原来4个案件室的基础上,增加办案力量,明确6个业务室以办理案件为主。清理市纪委监察局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原来的116个清理退出97个,保留19个。畅通网络、电话和信访三位一体群众举报渠道。8至9月份,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新立案195件,党政纪处分219人,其中县处级9人,乡科级24人。

6.关于案件查办工作条件落后,至今没有建成标准化办案场所,案件线索多,查处问题少的问题。加快推进市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场所建设进度,目前,市级纪检监察办案场所已启用。市纪委对全市县以上纪检监察办案、案管人员及分管领导全部进行轮训,面向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遴选20名工作人员,录用人员充实到办案一线,切实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创新办案模式,筛选一批正科级干部疑难案件,采取异地协作办案办法,解决本地查案难问题。实行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领办案件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以来,市纪委联合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加紧工作,加大查办力度。全市审判机关共判结党员干部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案件15起;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6起54人,侦结职务犯罪案件50件95人,起诉40件93人,判决22件34人,形成严惩腐败的有力震慑。

7.关于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的问题。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正风肃纪专项活动”,切实抓好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委局机关因公授权联系工作的程序规定》,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健全了《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制度》、《日常考核制度》、《委局机关干部作风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商丘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制度》等十项日常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中秋节期间,下发了《中共商丘市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严禁赠送收受土特产品的通知》,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重申“三个严禁”要求。

8.关于反映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的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利益、清理纠正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四项治理”工作。49名省管干部、1648名市管干部、13168名乡科级干部认真填写自查登记表和承诺书。市纪委牵头成立8个检查组,两次对各县(区)“四项治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自2014年8月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全市共收缴违纪资金1459.65万元,其中廉政账户共收缴金额1421.25万元。

9.关于县(区)和市直“一把手”权钱交易、插手工程、作风专断、腐化堕落的问题。市委注重从源头上治理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副职分管、正职监管”的工作机制,使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认真做好风险防控,全市共制定防控措施2万余条,完善规范制度1500多项。注重发挥工作合力,由市纪委牵头,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和市工商局参与,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一把手”权钱交易、插手工程、作风专断、腐化堕落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摸排案件线索。对受理的案件线索,排查梳理,建立台账,迅速查办。市委还安排开展了行业性腐败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分析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领域存在的问题,正研究解决办法。

10.关于城建城管、国土环保、教育卫生、政法机关、组织人事等领域腐败现象比较明显的问题。市委组织召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九家单位整改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明确整改具体措施。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每周五召开九家单位联席会议,制定推进工作的具体意见。九家单位积极配合,围绕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整改。市委组织部认真开展带病提拔倒查专项治理,治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其他八家单位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实际,开展了行之有效的整顿治理活动,均有明显改观。

11.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竞争不充分、程序不规范,“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市委、市政府责令市直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工作流程,规范招投标信息咨询服务、招标申请、招标公告发布、开标、定标等环节,使各项信息更加规范化、公开化。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对招投标过程中的工作程序、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实行“事前核准,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管理方式。规范招投标行为,对违规投标人除采取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罚款等处罚外,同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情节严重的停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对参与围标串标活动的建造师、委托代理人等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取消个人执业资格,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建立招投标投诉受理处理和分析典型案例制度,及时公布处罚信息,严肃查处招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探索实行电子招投标制度,完善招投标管理运行机制、准入机制、内控机制和评价机制,实行代理公司备案、投标保证金管理、标后履约备案制度,努力增强监管实效。

12.关于城市规划执行不力,随意变更规划问题突出的问题。市委责成规划部门加强规划宣传,深入开展“规划宣传月”活动,以多家新闻媒体为平台,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在市区标志性位置,设立法律咨询服务台,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商丘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已经省住建厅评审通过,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市总规修编。推行阳光规划,完善城乡规划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议事规则,对重大规划建设项目,先经专家委员会论证。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完善审批绿色通道制度,配合重大项目联审联批综合窗口,实行集中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严格规划执法管理,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建立部门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双违”行为。认真开展“六城”联创清除违法搭建等专项行动,对违法搭建依法依规拆除。

(二)作风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精神方面

1.关于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意识还不够强,一些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的问题。市委始终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20条落实意见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着力建设推进贯彻执行的长效机制,制订了《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的督促检查工作机制》,并在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20条落实意见精神的学习教育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大力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进展情况,突出曝光“四风”方面的问题。针对“四风”问题6个方面39项整改内容,按照市委常委工作分工,分解任务,细化责任,专项治理。在“商丘廉政网”开通“纠正‘四风’监督举报直通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中秋节期间,先后向全市135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175500条。制订出台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事宜的“七条禁令”,实行事前报告制度,明确提出具体要求,防止党员干部借机敛财。持续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公款大吃大喝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0起,党政纪处分108人。8月份,严肃处理了市交通局路政管理处工作纪律涣散、市长热线接通率低的问题。

2.关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公款吃喝由明转暗,个别单位公务灶存在超标准接待的问题。按照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市委认真研究,提出对策,逐项治理,正研究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商丘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商丘市市直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作用,在媒体设立热线电话,及时通报和曝光一批突出典型案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机关食堂、私人会所、公务灶检查整治活动,暗访抽查136家机关食堂、私人会所、家居菜馆或农家乐、公务灶,对46个市直单位机关食堂、18个公务灶进行了规范。加大财务审计监督,对“三公”经费、“小金库”进行了专项治理。中秋节前,派出检查组赴各县(区)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违反“三公”经费使用问题,采取明察暗访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共对480余家酒店宾馆及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线索58起,逐一查实办理。

3.关于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借用下级车辆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市委制订《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把解决“三公”消费中存在的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出国(境)旅游、公车违规配置和使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狠刹传统节日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持续开展管好一张“卡”、一个“库”、一台“灶”、一辆“车”、一本“照”、一间“房”的“六个一”专项治理。坚持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严肃整治,建立任务清单,实行每月有检查、每季度有督查、半年有通报、年底有考核的督促检查制度。认真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广泛开展教育提醒,成立检查组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重点抽查,突出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加大公车私用问题检查力度,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认真查处,对当事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4.关于形式主义依然突出,会议、文件总量仍然偏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讲话落实讲话情况仍然存在的问题。市委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文件会议的统筹把关,切实减少会议数量,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提高会议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加强会议审批管理,未经审批的会议一概不拨付经费。大力精简文件和简报,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对各县(区)、市直单位报送的简报进行清理规范,原则上一个单位只保留一种。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全市党委系统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对各级各部门会议文件审核、领导调研安排、领导活动新闻报道等方面都做了进一步规范。下发《关于开展“文山会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商办〔2014〕10号),对文山会海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截至9月底,市、县两级党委精简文件336个,同比减少22.96%;上报市委、市政府简报600期,比去年同期下降60%。市、县两级党委压缩会议151个,同比减少23.86%。市本级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38.6%。市委还对1949年至2012年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目前第一批清理537件已完成,其中予以废止201件,宣布失效102件,继续有效214件,予以修改20件。

5.关于有的地方项目建设弄虚作假、欺瞒上级的问题。责成市纪委牵头,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进行回头看,查看项目履约率、开工建设率、资金到位率情况。修订完善了招商引资考核办法,科学公正评定招商引资项目,确保招商引资实际效果。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方法,出台了《商丘市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商丘市市直部门目标考核评价工作试行办法》、《商丘市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试行办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导向明确的考评机制。

6.关于事关民生的项目投入少、建设慢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改善和保障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民生项目建设。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坚持有保有压,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就业、住房、医改等民生支出。截至8月底,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完成163亿元,增长15.9%,占全市公共财政支出79.1%。盘活存量资金,对于连续结转两年以上且没有特殊使用规定的专项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增加民生投入。针对市区道路路灯时亮时不亮、9条河流污染严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具体问题,市委、市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制订方案,及时整改,成立7个专业队,建立责任机制、保障机制、督查机制,保证市区道路路灯照明、河流水质变清。

7.关于部分市直职能部门服务群众意识不够强的问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扎实开展“一学双争”活动,大力弘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以“三股劲”来践行“三严三实”,使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在三商大地生根开花。市委下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对完善调查研究、党员干部联系点、基层挂职任职、定期接待来访、干部群众谈心、征求群众意见等作出明确规定。围绕建设文明河南,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把关注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倡导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继续开展“做人民群众贴心人”活动。扎实开展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入推进“两转两提”,组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出台《2014年商丘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研究建立基层便民服务机制。对74个政府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进行“面对面”评议,对8个县(区)公共服务部门、基层单位、乡镇站所,开展集中暗访活动,并将结果在全市通报和媒体公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第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已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市政府原有市级行政审批事项214项,清理减少了45项。第二批行政审批和部门事项正在清理中。在全市党政机关开展“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

8.关于官僚主义现象依然突出,个别县(区)领导干部政绩心强,群众观弱,对群众的民生或个人诉求深入调查、解决不够的问题。市委常委持续落实联系基层群众“五个一”制度,发挥表率作用。市委印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中开展领导干部为官不作为和衙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持续开展“三治三提”活动,以干部素质上层次推动工作上台阶。制定并严格执行县处级党政正职外出报备、请销假制度。深入开展“为官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全市开展明察暗访2302次,检查单位7307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下发《关于加强市级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商办〔2014〕4号),认真办理省委巡视组向我市交办的群众利益诉求类案件,办结率达96.4%。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方面

1.关于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够强,一些重大项目建设缺乏科学论证的问题。市委修订完善了《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和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由市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事先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意见。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事先进行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事先进行公示、听证。加强决策执行中的协调和控制,对决策进行全程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修正。建立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健全纠错改正机制,凡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的,一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问责。市委召开常委会前,都设计制作《市委常委会议题征询表》,对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事项,提交单位必须注明是否已经征求相关意见、是否已经专家论证和技术咨询,是否需要事先进行公示、听证等,进行严格把关。对没有按规定征求意见或论证的,一律不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

2.关于县(区)领导班子中,个别领导长官意识强,有的领导班子成员搞拉拉扯扯、哥们义气小圈子的问题。围绕县(区)党委民主集中制建设情况,市委组成调研组到各县(区)进行专题调研,督查整改。各县(区)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共上报自查整改专项报告168份,并结合各自实际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发扬优良传统,弘扬新风正气,坚决反对和禁止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等庸俗行为。

3.关于在干部选拔使用中,领导身边的人员提拔的比较多,照顾关系的比较多,基层干部提拔机会较少的问题。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前报告审核的实施办法》,制订出台了《关于县(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报告办法》,严格按规定从严把关,严格备案审批,切实加强选人用人监督,认真受理相关问题举报和反映,对不合规的选人用人,及时进行查处。市委确立注重基层的干部用人导向,同等条件下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优先予以任用,坚决反对看关系用人、看亲疏用人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8月底,市委对市交通局路政处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两名主要负责人均从基层选拔。

4.关于一些干部为了获得升迁,热衷于找“关系”、“拉票”,甚至贿选,个别地方“买官卖官”比较严重的问题。市委集中开展了买官卖官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了买官卖官问题专项治理,认真梳理排查相关信息,按照“一人一档”,建立“特别监督档案”。认真开展干部“带病提拔”倒查专项活动,对2013年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4名县处级干部、12名乡科级干部是否存在“带病提拔”问题进行了倒查。利用12380等举报工作平台,认真受理拉票贿选等相关问题的举报, 8月份对3个市直单位的有关拉票贿选问题的举报进行了调查核实。

5.关于违反规定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超规格提高干部待遇、超范围党政分设的问题。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的问题谁解决”原则,对市县两级涉及干部问题“土政策”进行集中清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就停止执行。制定了《商丘市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方案》,按照充实基层、规范转任、自主创业、学习培训、清理消化、提前退休、交流转岗“七个一批”的措施,分类提出整改消化意见,建立了整改台账,截至目前,已完成今年规定的超配干部整改消化任务。

6.关于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到龄未办退休、在编不在岗吃空饷、干部档案记载不实等问题。通过整改,已对7名市管干部的企业兼职问题进行了清理,对16名到龄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市管干部及时办理了退休手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规范市管干部退休办理有关问题的意见》,规定在市委组织部下发退休通知后,退休市管干部所在单位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申报办理完结所有相关退休手续,从下月起执行退休人员待遇。下发《关于限期办理调动人员工资关系的通知》,解决在编不在岗吃空饷问题。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凡发现档案记载不实者,一律暂缓提拔,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共审查登记1636卷市管干部档案。

(四)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方面

1.关于党的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以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采取“两推一选”和调整、选派、末位淘汰相结合的方法,从农村“双富”、“双强”人才中选任党组织书记。目前,我市3887个行政村中,“一好双强”党支部书记已达到2810人,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大学生村干部1859人,建立了21737人的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按照“六步工作法”,对41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开展了集中整顿。截至9月底,278个“弱”村(社区)、86个“乱”村(社区)已完成整顿任务,51个“穷”村理清了发展思路。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推进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已建成便民服务中心163个、便民服务站点4055个。今年全市规划新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332个,已建成265个。

2.关于农村党员和村党支部书记年龄老化现象明显,乡村民主决策机制建设滞后比较严重的问题。市委责成组织部门完善了农村发展党员规章制度,制订了《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规范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以制度建设保证农村发展党员质量。坚持向生产一线的优秀农民工倾斜,向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农村青年倾斜,向在农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干部倾斜,切实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针对村党支部书记年龄老化现象,把党员队伍中的致富能手、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纳入选才视野,选拔一批素质高、年纪轻、能力强的骨干走上村领导岗位,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同时,完善选拔任用机制,拓宽渠道,注重从大学生村干部中选拔一批。针对乡村民主决策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的问题,下发了《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意见》,拓展延伸“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党务、事务坚持开门纳谏,阳光透明操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3.关于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买票贿选、选举做假的问题。组织开展村“两委”换届工作前期摸底调研,按照“先清理后换届、先易后难、先整顿后换届”的思路,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情况复杂、条件不成熟的村,先治理整顿再换届选举。建立候选人选前个别约谈或集体谈话制度,对候选人做到调查、推荐、考察、选举四到位,防止带病上岗。着力加大对选举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决制止、查处拉票贿选和破坏选举行为。

4.关于惠民资金、扶贫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不够严,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时有发生的问题。出台了《商丘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对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在上报前将拟扶持项目名称、实施内容等信息重新核查,凡当年已扶持或已上报拟扶持的项目,一律不再申报。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先定办法、再分资金”。对普惠性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对以区域为主实施的竞争性项目,通过竞争性分配择优确定实施主体;确需核定到具体项目的,实行项目法分配。按照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切实防止财政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做好惠民、扶贫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各方面监督。今年以来,对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等项目,均已公开公示。

5.关于征地拆迁、城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违法占地补偿不到位等群众利益诉求和徇私枉法、判决不公等涉法涉诉的问题。市委对群众利益诉求问题和涉法涉诉问题信访案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持续深入抓好化解工作。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引导群众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通过建立台账、重点督办、暗访督查等措施,逐项理出清单,逐件办理结案,努力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和息诉息访率。省委巡视组交办的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办结率达98.4%;交办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已全部办结。对征地拆迁、占地补偿不到位问题,建立完善由市信访局、市委农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等部门参加的涉地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城镇建设类案件、征地拆迁类案件、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类案件,逐案分析讨论,研究信访成因、表现,制定措施,点对点通报交办,跟踪问效,并举一反三;对近年涉地信访案件全面梳理,查漏补缺,完善涉地信访管理长效机制。从完善拆迁补偿安置程序入手,征地报批前履行征地听证、告知、确认程序,征地批准后执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按照“谁用地谁承担”原则,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社保工作。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进行排查摸底,坚持分类指导,循序渐进,调优村庄布局,对不具备条件的暂缓实施。

6.关于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市委责成市执法部门以出台执法行为规范、配套制度规定为切入点,规范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目前,市法院系统制定了预合议制度、院长签发文书制度、审判长联席会议制度、发回改判案件异议反馈制度、庭长列席合议庭制度“五项制度”。市检察机关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决定》、《关于快速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关于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等制度。市公安机关制订《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实施意见》,明确依法办理、“诉”“访”分离、属地管辖、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甄别分类六项原则,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内部运转、初信初访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警务协作、执法责任、监督追究、信访事项终结八项机制。市司法部门对原有依据不再具有法律效力或不符合现实情况的两项制度予以废止,正研究加强狱务公开、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制度。

7.关于乡村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建设滞后的问题。市委要求在构建乡、村、组三级排查化解网络和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排查化解台账,健全源头预防、分析研判、动态排查、调处化解、专项治理、应急处置和督导考核七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做到了“乡有调处中心,村有调处站,组有联调员”。开展整改活动以来,共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12件,排查出矛盾纠纷852起,已化解725起。指定睢县开展基层矛盾调处试点,目前建立一级网格1个、二级网格20个、三级网格545个、四级网格2682个,完善矛盾排查化解三层过滤机制,实现干部与群众全方位参与、零距离接触、点对点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锲而不舍转作风。按照习近平总书记10月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提出的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的八项要求,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责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把作风好转的态势保持下去。

(二)严肃整改不松懈。坚定持续抓好巡视整改的信心和决心,发扬“钉钉子”的精神,抓常抓细抓长,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深入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的任务,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加快推进,坚决完成;对需要长期治理和逐步解决的,按照时间节点,积极推进,问题不解决,坚决不销账。

(三)完善机制管长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各级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巩固扩大作风改进的成效。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自觉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完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完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市委常委会对完善四项基层基础建设制度,明确了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目前草拟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统揽全局促工作。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全局工作之中,统筹协调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平台、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平台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平台“三台”合一,搞好结合,相互促进,相互配合,融为一体,以整改落实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新进展,奋力推动商丘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为让中原在实现中国梦进程中更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70-3289172;邮政信箱:商丘市府前路1号行政中心省委第二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邮箱:shangqiuducha@163.com 。

  中共商丘市委

  201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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