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要以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红梅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在全市深入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警醒党员干部从内心深处产生对腐败的警惕、对党纪国法的尊崇、对权力的敬畏……”6月5日,商丘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治平在永城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发言,标志着永城市以张红梅违纪违法案件为典型案例的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正式启动。
近年来,永城市把以案促改工作当作系统工程、长久之策、常态任务来抓,不断探索、完善、提升,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新进展。“多敲警钟,才能少敲丧钟。把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真正使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实现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效果的最大化。”永城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王伟表示。
在两名县处级干部先后案发后,永城市委书记李中华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八问”的思考题:“当领导干部到底为什么?出问题的干部到底为什么?在党纪国法面前自己是什么角色?自己是否做到了公心办事、公心处事、公心干事?一生安全到底是靠运气还是靠自律?自己的朋友圈到底干不干净?自己是否经得起盯、经得起告、经得起查?有私念和私欲时,有没有想过自己的名节、想过父母、想过家人?”并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开展“八问”大讨论活动,深化以案促改思想教育;持续开展“清风永城”廉政巡回宣讲集中教育活动,仅今年上半年就组织巡回宣讲16场次,全市63个市直单位3978名党员干部接受廉政思想教育;将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向村级组织延伸,强化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法纪教育。
永城市把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纳入党建工作督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和述职述廉内容,压实各级党组织以案促改工作主体责任,督促“一把手”带头接受教育、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提高、带头接受监督,班子成员带动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的以案促改工作。市纪委监委在强化查办案件质量上下功夫,将案件的成因、违纪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向广大党员干部公开,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为以案促改工作开好头;履行好监督责任,成立以案促改工作督导组,主导推进、监督检查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
永城市建立健全了市委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推进党政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机制建设实施办法》及“马上办 抓落实”推进工作机制,全市已初步建立健全三大类工作机制151个,其中市委市政府决策机制7个、重点工作运行机制32个、督查考核评价工作机制3个,做到了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李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