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自2022年4月18日开始,由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人社局社保基金管理领域开展专项巡察,根据全市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和许昌市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社保基金专项巡察的统一工作部署,于2023年1月13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认真对照区委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梳理出11项整改任务,明确整改措施24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目前,已完成9项,未完成2项,完成比例82%。建立完善制度5项,其中,下发红头文件5份,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领会不深不透。
1.对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执行政治纪律有差距.
(1)政治觉悟不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偏差。习近平总书记曾要求“要深化对社会保障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而我区社保相关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论述和国家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整治的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经查,人社局的学习计划和党(委)组会议记录中,均没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社保基金重要会议的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重要论述和国家社保基金管理领域专项整治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基金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中央、省市区关于社保基金重要会议的相关内容纳入区人社局党组中心学习计划及落实到党组会议中,比如:2023年2月1日党组会议时在“第一议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重要论述,在2023年魏都区人社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险领域重要论述列入3月份学习计划;二是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把守底线防风险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绷紧基金安全这根弦,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思维,保持严实作风,进一步夯实社保政策、经办、信息、监督“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强化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四防”协同,教育引导人社系统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提升社保基金管理能力,切实守护基金安全,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比如:2023年2月9日召开了魏都区人社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魏都区人社局干部作风建设巩固提升专项整治动员会议。
(2)宗旨意识不强,落实上级利民政策有落差。按照河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调查专报>中社保医保不能一窗办理问题处理工作的通知》,市县两级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社保医保业务窗口的整合。经实地走访,区市民之家社保医保窗口至今未完成合并,给广大市民办事带来不便,群众反应强烈。
整改情况:一是经局党组研究,确立了专门负责行政审批的业务负责人,积极配合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做好“社保医保”窗口整合工作;二是由魏都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协调我局和医疗保障局将“医保、社保综合业务窗口”增加设至3个(07、08、09号窗口),均可受理所有社保业务;三是按照“社保+银行”模式,在全市范围新增加“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63个(主城区21个),可以受理143项业务,为群众提供社会保险高频业务的受理、咨询、打印等服务,群众可在附近的银行服务网点即时办理社保业务。
2.制度建设缺失,制度运行缺少监督。
制度落实不到位。派驻纪检组对人社局制度的落实缺少监督,制度虽然制定了,却形同虚设,没有真正运行起来发挥作用。经个别座谈和实地走访,人社局劳动就业中心的稽核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虽然已制定,但并未真正落实,工作人员甚至不知道单位有该项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增强担当意识,认真履行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从日常工作入手,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梳理人社局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各项制度落实的全程监督力度,形成靠制度开展监督、推进监督、强化监督的长效机制;二是魏都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为失业保险征缴股、职工管理股、基金管理股三个股室,针对不同股室制定了不同的规章制度,坚持每周二把制度学习加入学习计划,加强业务工作人员的制度学习,让工作人员熟知单位的各项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三是利用空余时间组织失业保险经办人员下企业宣传失业保险法规和各项优惠政策,并在企业微信群里公开各项失业保险优惠政策。
二、工作作风不实,职能作用发挥不力。
社保资金管理不规范.
(1)社保资金的发放审核不细、把关不严。在企保、居保、机关养老、工伤、失业5个险种发放方面失职失责,存在多发放的情况,造成社保基金流失。巡察组向人社局下发了整改建议书,要求相关单位针对此类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限时报送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基金运行中可能存在的违规领取、重复领取等现象开展全面排查,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和合作银行的配合下,被冒领的养老金已如数转入社保基金专户;涉及同时领取养老金和失业金问题人员,已全部追回失业职工多领取的各项失业保险待遇;二是规范经办流程,严把申报资料关。对每月新增、注销、转移等资料,加大审核力度,严把审核关,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是认真落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常态化认证制度,于2023年1月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开展常态化认证宣传政策工作,切实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2)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资金拨付不到位。人社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申请方面,存在财政局审核办结后,资金不能及时拨付到位的情况,一定程度影响了全区机关事业养老金的发放。经查,截止巡察结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仍存在缺口。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同财政部门协调,争取资金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二是及时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按时发放。截止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缺口已有部分拨付到位,后续将继续和财政部门沟通,争取早日拨付到位。
(3)数据比对排线索。根据省、市大数据比对结果,对推送的260余条疑点数据逐条进行核查,对仍在违规发放的资金,立即停发;对可能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重处。如,核查发现9名退休人员在服刑期间仍发放退休(企业)养老保险。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排查2022年部级、省级下发的各类疑点数据,及时把涉及我区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的养老待遇暂停发放,并把名单下发到各办事处。经过核实,存在重复领取待遇,违规领取养老金的情况,随即通知相关人员办理退费及终止手续,重复领取的养老金已全部追回;二是核查9名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养老金情况。9人中6人已全部核算完毕,其中4人已将违规领取资金全部追回,2人按照相关文件逐月抵扣,剩余3人中1人已死亡,2人仍在服刑中,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已在第一时间暂停发放其养老金,待其出狱后进行核算,及时追回违规领取资金;三是严格明确各类稽核疑点数据、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流程,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作配合,及时处理疑点数据核查中的各项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存档备案,保障核查工作规范运行。
(4)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优惠利率落实有差距。经过全面梳理财政、人社部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优惠利率落实情况,重点摸排存入财政专户、社保经办机构收入户和支出户的社会保险基金存款计息、各街道办事处社保部门上缴财政专户的社保费等情况。目前共发现5个险种未严格执行优惠利率,涉及金额高达29.28万元,已全部追回。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5个险种在各银行收支户社会保险基金存款计息未执行优惠利率情况,查阅原始档案,摸清底数,同时与各银行积极沟通,及时督导相关银行补齐利息,截至2022年12月,已将5个险种未执行优惠利率差额29.28万元全额追回;二是强化基金利息监控,严格督导银行对存入基金支出户的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按三个月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金利率计息,坚决杜绝基金流失;三是严格按照《会计法》及相关文件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支出户按月、按季、按年及时进行银行对账,严格执行优惠利率政策。
三、资金监管弱化,风险防控意识不高。
社保基金收不抵支,工作缺乏预见性。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增强风险意识,分析社会保障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预见性和主动性,未雨绸缪采取应对措施”。经查,我区2019、2020、2021年,养老基金收支不平衡,有收不抵支的风险,而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没有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来应对。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2023年养老保险全年目标任务,聚焦参保扩面等核心工作,深入企业调研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情况,宣传养老保险参保政策,持续推进精准扩面;二是通过“魏都人社”微信公众号、对企微信工作群等加强社银一体化服务网点等多样化服务渠道的宣传工作,印发社银一体化网点服务事项宣传单页,有效提升服务便捷度。
四、干部队伍建设缺失,机构设置不完善。
1.组织人事力量薄弱,不利于社保基金管理.
人事力量配备不均衡。劳动就业中心实际从事失业保险工作的力量太少。
整改情况:针对劳动就业中心实际从事失业保险工作的力量太少问题,劳动就业中心领导已向上级领导积极反映,现已将两名借调人员调回,二人均已从事失业保险重点岗位工作。
2.关键岗位长期不轮岗,廉政风险较大。
(1)高风险岗位长期不轮岗。区人社局负责工伤认定的监察员和失业保险基金会计任现职时间过长。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许昌市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魏都区人社局社会保障股负责贯彻落实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工伤认定由工伤认定监察员及工伤保险中心负责同志进行调查笔录及回执送达,人社局建立有工伤认定疑难案件会审制度,由工伤案件认定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部门和案件认定后涉及的业务部门对工伤案件进行会审并做出认定结论,工亡案件上报市局由市局认定;二是结合我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情况,为了基金的安全完整,针对此项问题劳动就业中心召开了专题会议,现会计已进行岗位调整,之后随着我区事业单位改革推进将进行全面调整。
(2)会计出纳一人兼任。区工伤保险中心会计出纳岗位职能未分离,由一人兼任。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人社局党组汇报缺人的实际状况、增配人员;二是建立每月和银行对账的制度;三是建立电子联行转账制度,取消现金业务;四是强化会计岗位人员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五是通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整合社保经办机构,合理配置人员,解决会计、出纳分设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374-2653017;电子邮箱:wdqrl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