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的要求,全面加强节日期间风气监督,倡导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新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廉洁过节,县纪委监委提醒您:
1.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土特产等节礼;
2.严禁违规公款接待、餐饮浪费;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4.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租借车辆;
6.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
7.严禁违规收受电子红包、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等礼品礼金和名贵特产;
8.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住宿、旅游安排、娱乐活动等;
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或利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
10.严禁违反节假日值班纪律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节日期间,县纪委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严肃查处节日期间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查处,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
希望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以律己,积极传承和弘扬文明节俭、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过一个健康平安、幸福快乐的团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