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襄城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姜庄供销社原主任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姜军利用担任姜庄供销社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将姜庄供销社社有资产进行处置,谋求利益,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姜军身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丧失纪法底线,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姜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县供销合作社对姜军予以辞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