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城县纪委监委对茨沟乡三里沟社区支部委员陈永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陈永民身为茨沟乡三里沟社区支部委员,违规收受他人所送钱款,违反廉洁纪律;在为群众办理正常事项后向群众索要财物,违反群众纪律;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237.6万元涉,嫌贪污犯罪;利用协助乡政府从事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后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5万元,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1月,襄城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给予陈永民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