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局 一是针对“机构改革单位融合度不够,工作形不成合力”问题。局党组经过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打破土地、规划、林业界限调整干部40余人。二是针对违法占地案件罚金收缴不到位问题。已与县法院沟通,正在积极追缴剩余九百多万元罚款,目前欠缴罚款正在陆续缴纳中。三是针对“大额资金长期挂账”问题。正在进一步梳理账目资料,已初步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并联系当时经办人或收款方,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四是针对“违规报销电话费、无依据支出差旅补助”等问题,截止目前已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3.178万元。
县财政局 一是针对“专项行动乏力,问题解决不够有效”问题,积极对接“四个一百”工作办公室,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结合我县实际,积极主动为企业出谋划策想办法,为我县企业争取更多项目资金。开通绿色通道,对上级下达的企业奖励资金,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保证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8月份已拨付资金417万元。二是针对“评审中心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效率不高”问题,根据年初县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调整计划情况,合理安排和调整项目评审工作。将评审关口前移,主动与各主要建设单位沟通联系,及时把握好项目建设时间节点。主动与县审计局相关领导沟通对接,截至目前已对建设工程竣工未决算的项目进行审计决算。三是针对“干部职工存在求稳不求进、日常学习不深入、业务素质能力不强、创新创优意识不足”问题,利用周五学习日,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组织业务培训18次。严格考核制度,修订完善《机关考勤制度》等制度,建立考勤台帐,将考勤情况与年终考核奖励挂钩。
县人社局 一是关于政策研究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建立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党员学习台账,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党建、营商环境知识测试1次。二是关于缺乏积极有效的政策宣传的问题,组织业务人员、各乡镇社保所负责人和业务骨干集中培训1次,及时传达解读新政策,增强业务能力;实地到山头店乡杜庄村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让更多农民工深入了解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三是关于行政执法案件应移未移法院的问题,当事人已通过诉讼途径起诉李占辉及河南鸿业建设集团,8月27日上午,劳动监察大队联系县人民法院颍阳法庭,已复印相关诉讼材料及案件受理证明。四是关于行政处罚卷宗不规范的问题,8月25日,劳动监察大队已健全《行政处理事先告知审批表》等制度5项,并完善送达回证上送达人、送达地点等手续。五是关于培训资格审核不严的问题,督促培训学校把已申请的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和贫困劳动力生活补贴1.92万元退回至国库。
县产业集聚区 一是组织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8月24日上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县委专项巡察反馈情况整改工作动员会,传达学习巡察整改月活动工作要求,并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二是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委员为成员的县产业集聚区贯彻落实县委第一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各项事宜。三是完善整改方案及台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按照县委专项巡察整改月活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巡察整改月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完善整改方案及整改台账,将巡察反馈的四大类9个问题层层落实至承担整改任务的班子成员、职能局办、责任人,形成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局面。
县发改委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将任务分解细化,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和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委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三是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部署,牵头组织四个调研组在8月26日-28日对16个乡镇“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及2020年以来经济运行情况、“十四五”规划主要思路、方向和重点工作、“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开展调研,为科学编制我县“十四五”规划打下坚实基础。
县供电公司 8月20日,接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巡察整改月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后,于8月21日召开了动员大会,8月24日上午又召开专题会,学习巡察反馈问题,部署整改工作。目前,已初步撰写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汇报,制定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台账,下一步针对逐项问题进行落实和整改,力争在9月10日前,将八个方面的14项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一是制定完善《学习制度》,利用周五下午集中学习,各局办轮流组织业务学习培训,每月不低于两次;定期深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工作,帮助企业及时争取各项政策扶持;通过微信工作群向企业宣传各级政策,确保企业各项政策应享尽享。二是针对硅烷科技排污问题,多次与承建方县城开办对接,经沟通了解,集聚区管网正在铺设中,目前工程量已完成52%。现硅烷科技可将雨水经化验达标后暂排放至厂区西侧泄洪渠内,待下一步管网建成后统一排放至第二污水处理厂。三是针对“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问题,集聚区建设环保局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大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及时督促推进,逐步完善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集聚区亮化建设,积极与路灯所沟通对接,对开源路、公明路、丹霞路安装路灯254盏,督促加快安装调试进度;完善污水、供水管网建设,对集聚区水厂进行改造提升,提升集聚区供水能力,保障集聚区企业工业用水。
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印发《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关于落实县委第四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五大类14项问题,逐条逐项细化成44条整改措施,并建立整改台账。三是紧盯目标,扎实推进。本周共完成整改事项6项,整改问题16个,其中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类问题2个,行政审批程序复杂、优化服务效果类问题4个,环境治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履职尽责类问题6个,执法不严类问题3个,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类问题1个。约谈5人,责令写出检查5人,完善了《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制度》,调整了领导小组成员。